致中共施暴者:千萬別走到無法原諒自己的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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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8日訊】人無完人,金無足赤,在這個世界,任何人都會說錯話、做錯事。孩子在做壞事後的施教最有效果,年輕人在摔了跟頭後反思和成長;中年人在屢次挫敗後找到事業出路和方法;老年人在回顧歷史中為後人留下經驗和教訓。其實,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了錯誤,能改則正,能補即補,這是普通人的處世理念。

但是有一些人,做過一些事後,卻再也無法解脫,深深的自責揮之不去,沉痛的悔恨常常縈繞,致使自己精神疲憊,痛苦不堪。有的幾十年在陰影中徘徊,已經是作繭自縛,枷鎖自扛了。他們究竟做了甚麼,他們為甚麼無法原諒自己?

「文革」期間,在一場紅衛兵武鬥中,十六歲的王冀豫揮舞大棒砸向了對立派的王岩宏,就這樣十九歲的王岩宏的生命,在血泊中溘然而逝。在以後的日子裏,王冀豫常在黑夜中醒來,問自己:「我打死人這事兒該怎麼算呢?」再後來,六十二歲的王冀豫選擇站出來向世人說出自己的罪。他說:「人年輕的時候,有些事兒根本就不在乎,或者能給自己找各種各樣的託詞,只有到了五十多歲以後,發現這事兒是個事兒,晚上會睡不著覺。倒不是會做噩夢,就是覺得良心上對不起人家,難受。」「那年冬至日燒紙,給我奶奶我爸爸點的,火柔順平順;給王岩宏燒,就是點不著,我急了:『不用你原諒,我欠你的!恨我,也別和自己過不去。』『火』突地燃起來,兼有陣風,風助火勢燒了個痛快!」

平心而論,那時候,王冀豫才十六歲,他還是個不懂事的孩子。在「造反有理,革命無罪」宣傳下,在日復一日「黨讓幹啥就幹啥」鼓舞中,少年的他迷信盲從、狂熱躁動,他積極參加武鬥,以打擊異己為能,但是命運跟他開了個荒誕悲哀的玩笑,參加中共的革命沒有給他帶來絲毫的益處,卻使自己成為了窮凶惡極的暴徒、殺人犯。他說「四十二年了,越來越背負著殺人的自責。」

「反右」、「文革」結束後,當大多數人憤憤控訴那個時代裏那些窮凶極惡者時,巴金老人首先指責和揭發的卻是自己。在《隨想錄》中他寫道:「我對自己的表演(即使是不得已而為吧),也感到噁心,感到羞恥,今天翻看三十年前寫的那些話,我還是不能原諒自己,也不想要求後人原諒我。」實際上,巴金當時迫於壓力,只是為了自保而違心地批判過馮雪鋒的「凌駕在黨之上」,批判艾青的「上下串連」。那時為了矇混過關,大多數人都要跟風表態。但是當塵埃落定後,他重讀自己當年的文字時卻感到「我好像挨了當頭一棒,印在白紙上的黑字是永遠揩不掉的,子孫後代是我們真正的審判官,究竟對甚麼錯誤我們應該負責,他們知道,他們不會原諒我們。」就這樣,巴金始終無法原諒自己「跟在別人後面丟石塊」的恥辱行為。

客觀的說,「那時候人變成了狼狗,只會聽從主人的命令去咬人,真理已經泯滅,中國淹沒在黑暗之中。」(茅於軾)在那樣混亂的年代,巴金沒有上躥下跳的揭發檢舉,也沒有處心積慮的栽贓陷害,更沒有置人於死地的惡行。他完全可以把自己的所作所為歸於迫不得已、無可奈何。而事實上,罪惡就是枷鎖,巴金只有「把筆當作手術刀,十分笨拙地,一下一下割自己的心」,寫下了三十八萬字的《隨想錄》。

自從一九九九年中共對法輪功群體發動迫害以來,在中華大地上,再一次上演了同室操戈、人整人的悲劇。中共動用整部國家機器迫害手無寸鐵的善良修煉者,利用特務跟蹤、利用警察毒打、甚至利用醫生毒害修煉者。有特務在抓捕學員時說道「這是我的工作,我也得養家糊口」,有警察在毆打學員時叫嚷「共產黨給我飯吃,讓我打誰我打誰」;有的獄警在虐待學員時吼道「我不怕報應,我就要整死你。」十四年來,這樣的悲劇每一天都在上演。在世界走向文明的今天,人整人在中國還繼續著。在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中,已經證實有四千多名修煉者被迫害致死。這是全體中國人莫大的恥辱和悲哀!

回顧歷史,今天的我們能夠清醒的認識到:在歷次運動中,施暴者和受虐者,同是被害者,施暴者也只是中共棋盤上的一個棋子,任由中共擺布,而最終作惡者自負。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任何的歧視、迫害、運動無論多麼黑暗殘暴,終會有結束的那一天。當真相大白於天下,當政治清明,法律公正到來時,一切的罪惡都要面臨正義、道德、良心的審判。人可以犯錯誤,但不可以犯罪。錯誤可以原諒,罪惡不能饒恕。殺人放火、栽贓陷害、亂施酷刑,就是罪惡。罪惡也許能夠逃脫法律的審判,道德的譴責,但靈魂卻從此不得安寧。所以,無論我們的職業是甚麼,無論我們的權力有多大,我們都要保持理智、清醒的頭腦,不要迷信忠於邪惡,不要盲從施暴於人,不能構陷良善,更不打人殺人。做一個明白真相、明辨是非、有道德良心、有行為底線的人,讓自己的所作所為,能經得起時間檢驗、歷史的考驗。這樣,才能給自己的靈魂一個安寧的家園。

信仰自由、修煉自由,暴力迫害才是罪惡。今天誰參與殺害了法輪功修煉者,誰的明天就會像王冀豫那樣,背負著殺人犯的罪名苟且偷生。誰落井下石參與了迫害,誰的未來就會像巴金那樣,自己割自己的心,用餘生去懺悔贖罪。

我們都會老去,當我們白髮蒼蒼的時候,都會躬身自問,我做了甚麼,我對得起自己嗎?無論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無論怎樣的無可奈何的境遇,不要盲從、跟風作惡。要明白,給別人留生路,就是給自己留後路。不要作惡到無處可逃、自尋死路。

心裏有罪不得安寧,這是人類最起碼的道德水準。害別人就是害自己,這是世間最根本的道德鐵律,千萬別走到無法原諒自己的那一步。

作者:一大陸法輪功學員

文章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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