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30日訊】美國洛杉磯一名13歲少女在2009年的一場車禍中,親眼目睹父母被活活燒死,當地最高法院的陪審團25日裁定,少女將獲1億5,075萬元賠償,可能創下類似案件最高賠償金額。
2009年11月,年僅9歲的雅森(Kylie Asam)與家人乘車出遊,未料車子在黑暗中撞上一輛停在路肩的大貨車,當場起火燃燒。
雅森和11歲哥哥布蘭(Blaine Asam)幸運逃出車外,但父母與另一名哥哥被活活燒死。生還的哥哥於開審前自殺身亡,讓雅森變成獨自一人生活。
雅森的祖父大衛艾森(David Asam)2011年10月替孫女提告,要求車禍賠償。洛杉磯高等法院陪審團經過3天半的考慮後,判決雅森勝訴,加州一間貨運公司和該公司一名司機應共同負擔賠償,向雅森賠償1.5億美元。
雅森的律師布倫特(Brian Brandt)表示,在雅森滿18歲前,所有賠償金將存放在一信託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