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銘:從打壓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看中共的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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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0月27日訊】近日明慧網連續報導了中共非法扣押、拘留北京律師唐吉田的消息。中共的這一非法行徑,引起全國數十名律師前往雞西市緊急聲援,要求當局立即釋放唐吉田律師。唐律師因為法輪功學員辯護被吊銷律師執業證,遭到北京國保綁架後,曾經遭受酷刑折磨。

在中國大陸,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的,為法輪功主持公道更是為中共所不容,成為中共不讓觸碰的禁區。有位法輪功學員說,有一年他們那裏有七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逮捕迫害,到市裡去請辯護律師,找了幾家律師事務所都不敢接,說司法部有規定,不准給法輪功辯護。其中有一位正義律師聽了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的過程,不禁拍案而起。找到主任要接這個案子,主任不給簽字。他一氣之下找到市司法局長,說:「就是殺了人也有找辯護律師的權利,為甚麼不給人家辯護?」局長沒辦法只好答應。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曾經有許多正義律師,不畏中共的獨裁暴政,勇敢的站出來為法輪功主持公道,伸張正義。他們在法庭上明確指出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拘禁、勞教、判刑等行為都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他們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所做的無罪辯護,令公訴人無言以對,令法官理屈詞窮,令中共膽戰心驚。有的庭審結束後,在場的警察不由得豎起大拇指說:講的真好!其實,律師是站在憲法和法律上來為當事人辯護,而中共及其操控下的公、檢、法和「610」非法組織,是在維護邪惡政權,欺壓百姓,從而踐踏著法律。這是二者最根本的區別。

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中,中共的政法委及那些法官、公安、檢察及「610」非法組織在辦案過程中耍盡了流氓手段。他們有的刁難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有的公開審理卻不通知律師和家屬;有的在法庭上就阻止或打斷律師的辯護,甚至有的當場毆打、扣押律師。有的在法庭內不讓法輪功學員開口說話為自己辯護,在法庭外公開綁架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有的審理不下去就公開違反法律程序,宣佈休庭;有的秘密開庭,給一紙判決書完事。至於那些證據、口供怎麼來的,大多是製造假證或刑訊逼供而來。

過去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勞教居多。從今年中共說出要在年內取消勞教制度以後,確實許多勞教所改為了戒毒所或「法制教育中心」(實為劫持無辜公民的非法私設監獄),這其實只是為了應對國際社會的譴責,偷梁換柱而已。目前,只要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絕大多數都會被非法判刑,而且刑期越來越重。冤獄期滿不「轉化」的就會被劫持到所謂的「法制教育中心」(實際上是專門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洗腦班),繼續酷刑迫害。如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劫持的人只剩唐山法輪功學員李珊珊一個人,李珊珊的家人四處奔走呼籲,要求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兩年多的親人,勞教所卻以「不轉化」為由拒不放人。

中共暴政專門迫害那些有良知的人士和有信仰的百姓。誰站在法輪功一邊,誰站在正義良知一邊,它就撲向誰,撕咬誰。誰站在中共一邊,願意和中共一起迫害法輪功,它就給予誰特權——滅絕性迫害政策:「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那麼這些人就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劊子手和中共滅亡時的陪葬品,和它一起下地獄。

雞西市前市委書記丁乃今,前市委副書記,主管政法委的曹國輝,前任市長朱德義,從黑龍江省雞西市調入密山市任公安局長的馮曉東,都是因為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而遭到了現世報應。他們的今天就是現任雞西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王廣躍和雞西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杜吉君等迫害者的明天。

中共政權為了裝點門面制定了憲法和法律,又是中共這個邪黨肆意踐踏憲法和法律。他們是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權階層,民眾卻成了他們借用憲法和法律來任意愚弄和陷害的對象。而辯護律師也就成為了中共擺在法律程序上的一個所謂花瓶,不讓其起到任何作用。可想而知,連他們自己制定的憲法和法律都去任意踐踏,更何況甚麼《世界人權宣言》呢?所以,只有解體中共,世界才有和平可言,中國的律師才會有自己真正的法律地位,中國公民才會有自己真正的信仰自由。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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