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27日訊】廣東省東莞一名村官強姦一名女子,報警后被帶走,但很快又釋放出來。受害女子舉牌到村委會要求嚴懲犯罪村官。
據大陸媒體報導,10月25日上午,東莞鳳崗鎮官井頭村的女子阿紅舉著牌子,在鳳崗村委會大樓前哭訴她被當地村官暴打及強姦,要求村委會嚴懲強姦她的村官。
阿紅哭訴說,自己在鳳崗一間KTV賣小吃。9月9日,村委會的一名官員買了150元的小吃不給錢,阿紅追到車上向村官要錢,村官把她拉到幾公裡外的公園毒打並強姦。報警之後,該村官又被放出來了,而自己沒有了家、丟了工作,沒臉見人。
涉事的村官卻說自己是嫖娼,給了400元後,對方嫌少,要求付2,000元,要錢不成便說他是強姦。
派出所則稱強姦證據不足,不予立案。
有網友認為,村幹部說沒有強姦,而是嫖娼,為自己推託理由,派出所不給立案天理何在,中國官大於法。
也有網友表示,太無法無天了,村官也一樣。
還有網友痛斥,現在的社會都什麼樣了,一個村委會的領導都這個樣子,真的應該槍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