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南山:城管 請你把槍口抬高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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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0月6日訊】夏俊峰走了,他帶走的不是社會公正,卻是相反。當然,四年前也有兩條人命隕去,作為死者及其親屬,他們同樣悲傷,他們的死去與夏俊峰直接相連。應該說,四年前的兩名城管被殺與今天夏俊峰的死刑,都源於早該修正或廢除的城管制度。如果不做這方面的工作,下一個悲劇註定還會上演。

但是,現有城管制度之外,對於城管人員,並非只有一味為自己開脫與推責的選擇。作為城管,服從上級也好,管理城市也罷,都在其職責範圍之內,但是不對被管理物件小販施暴,激化矛盾,導致血案,卻是城管人員可以做到的。這裏一個最著名的幾乎是家喻戶曉的事例便是——柏林牆推倒後,一曾打死過「叛逃」人員的原東德員警受審。該員警說:「我無罪,我那是奉命行事。」法官道:「不錯,你是奉命行事。但,你完全可以把槍口抬高一寸。」

把槍抬高一寸,從此成為不助紂為虐,在自己力所能及範圍內減少罪行的著名論斷。

歷史上有不少強權暴政與弱勢群體對壘事件發生,其間總有雙方仇恨血案發生。在強權暴政當道之時,那些奉命執行命令者往往不容易約束自己的施暴傾向,很容易倚仗權勢無視弱者的生存權與人權。一旦強權暴政被推翻,正如那位東德員警受審時為自己振振有詞的辯解一樣,表白自己不過是奉命行事,與罪行與否無關。

在無數次員警或城管與民眾的衝突中,如原東德員警開槍打死「叛逃」人員類似事件屢屢發生。在四年前夏俊峰殺死兩名城管人員案中,被刺的兩名城管申凱和張旭東,是不是也有東德員警奉命行事的暴力?不然,一個身高106米多的小販,何以敢於用水果刀刺向一米八身高的城管?顯然,兩名城管申凱和張旭東扮演了類似於東德員警奉命行事的暴力角色,才導致了他們的被刺身亡。

四年後的今天,申凱的父親申向黨和張旭東的妻子紀晶得知夏俊峰死刑後,絲毫沒有反省他們的兒子與妻子是否與那位東德員警有著同樣的罪行,反倒是看上去公允的感慨:「法律最終還了我們公道。」

回顧一下去年四川什邡群體事件中,那位胖乎乎的員警惡狠狠的向學生施暴,被人們人肉搜索,以及餐館打出標語不給員警提供飯食,便是對那些不願把槍口抬高一寸的所謂奉命行事的罪犯的懲罰。再看今年以來延安城管對自行車商家的暴打,湖南臨武城管打死瓜農,以及今天發生在深圳東門7位大漢竟然對手無寸鐵的老爺爺拳腳相加的暴力執法事件,無一不是執法者不願把槍口抬高一寸的思維作怪。在他們心目中,借著那身執法制服,彷佛自己變成了法律的化身,面對弱勢群體的小販,沒有同情心,沒有憐憫,更沒有愛心,哪怕是一個所謂的臨時工,同樣以老爺作威作福的姿態俯視小販,完全不顧及小販的個人尊嚴與人權。在他們心目中,管理城市管好城市就是一柄冠冕堂皇的尚方寶劍,至於什麼是把槍抬高一寸,不助紂為虐是沒有概念的。

在網路輿論中,一邊倒的為小販鳴不平,指責暴力執法人員的聲音幾乎淹沒了城管人員的自我聲辯。靜下心來,我們聆聽城管人員內心活動,或許也應該理解他們的苦衷與難處,他們不過是奉命行事,罪在制度之惡,個人或許只是為制度背過。然而,一旦我們清楚那個審理東德員警法官所言,你可以把槍口抬高一寸。我們便有了起碼得是非判斷,尤其是作為城管人員,更應該清楚自己的行為分寸與罪行邊界,所謂奉命行事不過是自欺欺人的搪塞和狡辯而已。

在一個充滿暴力執法成為常態的不正常的社會裏,作為執法人員,必須要有「把槍口抬高一寸」的自我道德自律與良知約束,切不可以奉命行事為自己的罪責開脫辯解。只有這樣,在城管制度沒有做出根本性的改革之前,才能夠盡可能的避免下一個夏俊峰案式的悲劇發生,才能夠改變這個彼此傷害,相互仇恨,階層撕裂的社會。

城管,請你把槍抬高一寸,既是為那些弱勢群體小販的生存與尊嚴,也是為你們自身的安全與名聲,更是為這個和諧社會增添更多的安全閥門,讓社會逐步走出暴力循環的怪圈。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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