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推「以房養老」 70年使用權續期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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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0月5日訊】(新唐人記者藍銘浩綜合報導)近期,中共當局推出的「以房養老」政策開始在部分地區試點。由於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何處理的具體的法律條文未有明晰,引發商品房到期后能否繼續使用的廣泛憂慮。

在中國大陸,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將被收歸,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但土地使用權的到期事實上也就意味著房屋整體所有權的到期,這也正是人們會擔心「70年後」的根源所在。

對於住宅使用權期滿后的規定,目前大陸的法規互有矛盾: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而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有關購房者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何申請並獲得延期的資格,以及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並無具體法律條文明確規定。

四川《成都晚報》提出,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或將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但補繳多少,以什麼為標準,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麼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任何政策能夠回答。

網路上,很多網友也紛紛對此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風吹亂了頭髮-:坑人民的法律。

tomochan777:墓地70年後怎麼辦?商品房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權,墓地也只有70年使用權。大家在擔心70年後辛辛苦苦買的房子會怎麼樣的時候,是否也想過身後的墓地會怎麼樣?唉,以前常說人死了,入土為安,現在就是入了土,也安心不了。

過好小日子兒:真TM扯淡!魚肉人民都說的那麼有條有理!花了那麼多血汗錢到頭來也只是租賃房子七十年!為人民服務?!真心不如改成為政府服務,為執政黨服務好了!!!

文二爺Orz:你們太過擔心了,GCD這麼玩下去根本用不著70年。

事實上,在中共當局提出「以房養老」的新政策,並在大陸各大媒體上宣傳時,就已經在網路引起了巨大爭議。許多人認為這是政府在推卸自己對公民應負的責任,也有人猜測這是官方在為延遲發放養老金年齡作鋪墊。

美國南卡羅萊納大學艾肯商學院教授謝田認為,世界其他國家確實有成熟的「以房養老」模式,但這一模式至少在中共治下的中國,是不可能成功實行的。房地產沒有產權、缺乏獨立的央行和謹慎的貨幣體系、中國文化的傳統,和中共政府躲避危機、逃脫職責的惡劣行為等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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