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採訪報導)遼寧小販夏俊峰殺城管案被定死罪,夏俊峰今天已經被執行死刑。夏俊峰的妻子張晶剛剛接受本台記者的採訪時表示,夏俊峰不認罪,死前拒絕在死亡書上簽字,並對妻子說:家裡只要有一個人活著,都要上訴。
張晶說,早上5點多,孩子還沒有離開,當局就來送達最後一次會見、死刑複核核准的通知,他們一家人坐警方的車去了看守所,與夏俊峰進行了30分鐘的會見。
隨後,張晶在微博上發帖說,「法院來人了,送達最後一次會見夏俊峰,我瘋了,現在準備走。」半小時後,她的微博上出現一張影像模糊的照片,看上去是乘坐一輛公務麵包車的親屬們,悲痛欲絕。張晶的微博說,「去看守所會見夏俊峰最後一面,在路上。」稍後,該微博又上傳一句話說:「我發誓再也不哭了。」
張晶向記者表示,夏俊峰不承認自己有罪,因此拒絕在死亡書上簽字,並告誡家人:家裡只要有一個人活著,都要上訴。
張晶說:「這個結果我覺得非常的意外,因為,當初複核的時候,最高院還和律師說,會認真複核、慎重複核,兩年多來,他們複核什麼了?這個就是他們複核的結果嗎?這就是慎重的嗎?我現在已經不相信他們了,他們做的沒有一點讓我相信的地方。」
張晶堅信,她老公不是故意殺人:「這個傻子都能看得出來,他們學法律的人,他們看不明白嗎?咱們中國領導人他們不知道嗎?他們現在連底線都沒有了。」
張晶說,他們全家人也都不認同這個判決結果,堅持夏是正當防衛。
在和夏俊峰會見的時候,張晶曾經詢問過什麼時候執行死刑,當時得到的回答是:「會通知家屬」。但是,張晶說當局已經在微博上發布執行的消息了,但截至記者發稿前,她依然沒有接到任何有關執行死刑的消息。
此外,張晶還說,他們的孩子已經知道這件事情,因為孩子看到奶奶在哭,在給警察磕頭,孩子嚇壞了,她小姨在送孩子上學的路上,孩子一直在哭。可是目前,張晶已經無暇顧及孩子,也不知道孩子現在怎樣了。
此外,在30分鐘會見期間,夏俊峰首次透露:2009年事發後他被抓進派出所,筆錄都是警方事先擬好的,讓他簽字,不簽就挨打。
夏俊峰是瀋陽一小商販。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馬路上擺攤被瀋陽市城管執法人員查處。在勤務室接受處罰時,夏俊峰與執法人員發生爭執,用隨身攜帶的切腸刀刺死城管隊員兩名,重傷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終審宣判,遼寧省高級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夏俊峰因嫌故意殺人罪被起訴,判處死刑。201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6時,家屬被安排見最後一面。
目前,夏俊峰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在微博上引起強烈反彈和抗議,在「跪求」中共當局「刀下留人」失敗後,輿論一邊倒的對當局表示徹底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