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18日訊】程海律師在大連出庭,想進法院,被警察無端攔住帶走還被搜身毆打之事,程海律師狀告大連市公安局,向大連兩級法院起訴,已經幾個月了,法院一直不依法立案。程海律師向大連市檢察院和遼寧省檢察院控告惡警,也已經幾個月了,檢察院一直不理不睬。
2013年9月12日上午,作為程海律師的代理人,我到大連市西崗區法院,找立案庭詢問立案情況。立案庭叫找行政庭,說二樓有電話。我知道,很多地方的行政案件,立不立案都是行政庭說了算。我到二樓,有間屋子裡,桌子上放有各庭室法官的電話號碼表。按社會尊卑慣例,排名在前的是頭。名單上,行政庭排在第一位的是鄒立剛,想來他是庭長。電話打通,我告知鄒我來過問程海律師狀告大連市公安局的立案情況。鄒回答說沒有那麼一個案件。我說:還沒有立案。鄒質問我:沒有立案你來幹什麼!我說:正因為沒有立案才來找的。我請他下樓來面談。鄒先不肯,後來答應了。
鄒下來后,接過訴狀,開始掃描。鄒庭長馬上就挑出了訴狀的「毛病」,他說:你這訴訟請求的第五條,要求追究刑事責任,法院不受理。我趕緊解釋:是請法院發司法建議,建議追究刑事責任。「也不受理」,姓鄒的很乾脆。我急忙表示:那這一條不要。鄒繼續掃描,很快問道:法輪功啊?不受理。不等我回答,他已經下了結論。「不是法輪功。是辦法輪功修鍊者的案子,律師在街上,還沒有進法庭被警察攔住的」。鄒庭長不聽我解釋,轉身走了。我追著鄒某,表示把訴狀改了總可以吧。鄒頭也不回,還是那句話:不受理。
他上樓了。我打算投訴。法院信訪窗口沒有人接待。經打聽,叫下周星期一來,我只好離開。
我去了大連市中級法院,經歷了十分神奇的一幕。大連中院立案是分類進行的。櫃檯上,有一塊牌子寫的「行政立案」。負責行政立案的法官問我什麼事?我說明來意,法官告訴我:「無可奉告」。我說:起訴了幾個月了,你們打算怎麼辦,總應該有個回答啊?」「無可奉告」。我不死心啊,堅持問:我上一次來,也是你接待的,你說在協調,協調得怎麼樣了,你電腦裏面應該有記錄啊?「無可奉告」,他邊說邊走了。
外交辭令也不止「無可奉告」這麼一句話啊,我去信訪投訴吧。大連市中級法院的信訪與立案不在一棟樓,那裡沒有人。通過保安找法官,找出個人來,那人叫下周一來。
就這麼完了,我不死心啊,再去立案大廳。負責行政立案的法官回來了。我再找他,請他告訴我他們庭長的名字和電話號碼。他不回答。我指責他負責行政立案怎麼能這樣子呢。他竟然把行政立案的牌子給收起來了。我進一步指責他做法無理,他在紙上寫了「無可奉告」四個字,捏在手裡,立起來給我看了一眼,然後又走了。
我去立案窗口對面的導訴台,請聯繫立案庭庭長。導訴台的兩個女孩自稱是實習的,叫找法院內部的人。
我回到立案窗口那邊,問負責二審立案的法官怎麼找他們庭長,那法官說庭長在街對面辦公樓。到了街對面,從保安處要了個電話號碼,打不通,無人接聽,只得走人。
大連碰了壁,到省里去試試運氣。於是乘動車,2012年9月12日下午抵達瀋陽。先去遼寧省高級法院,請高院督促大連法院立案,卻連立案大廳的門都進不去。因為在安檢那裡,有三個窗口,要詢問清楚幹什麼,找誰才能進去。我說立案。窗口裡面的人回答:要憑中級法院判決。我如果說請省高院立案庭督促大連法院立案則想得到的會被嘲笑趕走,叫誰不立案你找誰去,跑到這裏來幹什麼,不許進。
我去遼寧省檢察院吧。詢問一下程海律師控告大連市公安局的警察犯罪的情況。在遼寧省檢察院大門口的門衛室,保安告知我:下班了。我問上下班時間?保安回答說:上午九到十一點;下午兩點到四點。我很好奇怎麼一天只上那麼一點時間的班啊?保安回答得很幽默,他說:「那當然啦,要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人考公務員啊。」我問信訪部門在哪裡?保安遞給我了一張紙條,上面列印著地址,他告訴我下周一去,星期一、三接待。我去得很不巧,星期四,而且下午過了四點半,已經下班了。
多年以來,據說國家機關「門難進」,其工作人員「臉難看」,在那裡「事難辦」。共產黨經常整風,不知是整成這個狀況已經不錯了呢,還是整了跟沒有整一個樣。反正,作為律師,同司法機關打交道尚且如此艱難,其他人呢,可想而知。有了如此狀況的司法機關,加上其他國家機關的表現,日積月累出大量的訪民也就在所難免。大量的訪民有冤無處伸也就毫不奇怪了。
在這個天下,公權力的掌握者可以為所欲為,難怪連習近平都要說:把權力關進籠子里。制約權力,讓公僕有一點僕人樣,需要國人一起奮鬥,包括你我他點點滴滴的努力。如果每一個人受了欺壓,都忍氣吞聲,那這個社會就不會有改進。希望引人前行。
文章來源:《網友來稿》
北京市新橋律師事務所律師 李靜林
201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