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9月10日訊】金然: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在中國正在被審,而他因酷刑虐待法輪功學員,被加拿大公民告上法庭的民事訴訟案,9月9日在位於多倫多的安省高等法院開庭。
楚玉:這也是外國政府官員因實施酷刑而成為被告的案子,第一次在加拿大進入了審判階段。不過,週一的聆訊,由於司法程序上的問題而推後到週二繼續審理。
星期一下午,法輪功學員,現在已經是加拿大公民的原告金榮,在律師Gavin Magrath的陪同下來到安省民事法庭。
庭上,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加拿大律師Malcolm Ruby,和代表金榮的律師Magrath,在應該先就薄熙來作為國家領導人是否應該有豁免權的問題進行辯論,還是應該先由原告金榮進行陳述的問題上,有意見分歧。法官Elizabeth M. Stewart在聽取雙方律師意見大約半個小時後,決定休庭,並宣佈星期二早晨重新開庭後,雙方律師繼續辯論庭審程序。
原告金榮是大連人,她2000年在大連師範大學讀書期間由於修煉法輪功,去北京上訪而被關押,在大連的姚家看守所經歷了酷刑折磨,而時任大連市長的薄熙來積極推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2005年9月,定居加拿大的金榮向安省法庭提起訴訟,2007年5月,訴狀被遞交到了出訪渥太華的薄熙來手中,而正式立案。
在週一的庭審中,由於旁聽的公眾太多,很多人只能站在法庭內,法官決定週二的庭審將換成大房間。
新唐人記者史青加拿大多倫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