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官遭雙規 被6辦案人悶水致死 身上多傷(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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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9月4日訊】(新唐人記者陳潔綜合報導)近日,衢州市人民檢察院對溫州官員於其一在雙規期間非正常死亡案的6名辦案幹部提起公訴,檢方稱,該6人為迫使於其一交待問題,將其置於冰水浴桶中反覆悶水致死,涉嫌故意傷害罪。9月3日,於其一家屬表示,於其一身上多處外傷和內傷,除了起訴書披露的悶水刑,應有受到其他虐待,並質疑該案可能涉及更多人,檢方和法院拒絕調閱卷宗的做法令人遺憾。

現年42歲的於其一原是溫州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工程師。今年4月8日晚,正處於「雙規」期間的於其一被送入溫州市當地的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家屬稱,他們趕到醫院時,發現於其一身上有多處傷,懷疑他遭刑訊逼供致死。

在於其一家屬的強烈要求下,浙江省公安廳指定衢州市公安局對此事立案調查。經過公安部門和檢察機關4個多月的偵查和審查,此案已進入公訴階段,並由衢州市中院受理。

起訴書顯示,參與辦理於其一雙規案的6名幹部被列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為故意傷害罪。6名被告人分別為:程文傑、吳植偉、李翔、南宇、谷陳福和章方潮。其中,谷陳福是從溫州市檢察院借調,其他5人均為溫州紀委系統的幹部。

衢州檢方查明,今年3月5日,溫州市紀委決定對於其一採取「雙規」措施,接受調查。

4月8日20時許,被告人程文傑召集被告人李翔、南宇、谷陳福對於其一談話。因於不肯交代問題,程文傑等人將其帶至溫州市紀委(監察局)案件檢查後勤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8號談話室。

後程文傑見談話依舊無果,遂責令於其一脫光衣服到衛生間坐入事先準備的盛有冰水的浴桶內。在程文傑示意下,李翔、南宇、谷陳福分別按頸肩部、控制手腳,數次將於其一頭部按入水中,其間程文傑也上前參與悶水。

20時30分許,被告人吳植偉進入8號談話室衛生間,示意並與李翔、南宇、谷陳福一起繼續實施悶水,於其一劇烈掙扎並叫喊。21時20分許,在多次實施悶水後,程文傑等人將於其一帶出衛生間,於在房內的床墊上不斷呻吟。後吳植偉、李翔相繼離開。

21時50分許,被告人章方潮進入8號談話室,稍後程文傑離開,並稱「我走了,你們慢慢玩」。後李翔返回8號談話室,和南宇、谷陳福、章方潮一起將於其一抬入浴桶內,再次實施悶水,見於已無力掙扎,即將其從浴桶內架出,放在床墊上。後發現於其一情況異常,程文傑等六被告人即參與施救,23時許將於送至溫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

4月9日凌晨3時許,於其一經搶救無效死亡。

檢方起訴書稱,經浙江省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於其一吸入液體致肺功能障礙死亡,是他人所致。

法院檢察院拒絕律師閱卷

受家屬委託的律師吳鵬彬向《京華時報》表示,看到起訴書之後,他對用刑的情節感到震驚。於其一被脫光衣服放入盛有冰水的浴桶,反覆實施悶水,「案發時是舊曆三月份,溫州的天氣還比較寒冷」,吳鵬彬稱,辦案手段殘忍,是罕見的酷刑。

吳鵬彬說,於其一遭受虐待後,辦案人員還說出『我走了,你們慢慢玩』的話,並繼續實施悶水,情節極其惡劣。

吳鵬彬稱,他向衢州市中院提交了申請查閱卷宗的法律手續,法院明確答覆一審期間不允許查閱。他向衢州市檢察院申請查閱卷宗,也同樣被拒。

「起訴書披露的用刑情節已經超出想像,辦案過程可想而知。」吳鵬彬說,他受家屬委託維護被害人的利益,獲准參加庭審,但因為無法閱卷,「根本沒辦法發表意見,被害人的權益沒法得到保障。」

家屬懷疑有漏網之魚

據《深圳廣電集團》報導,9月3日,於其一的妻子吳茜在電話中表示,檢方和法院拒絕調閱卷宗的做法令人遺憾。「於其一被雙規前身體健壯,死亡時身體消瘦,38天的時間,身上多處外傷和內傷,除了起訴書披露的悶水刑,應該有受到其他虐待,並且可能涉及更多人。」

報導稱,9月3日晚,記者在網上查到署名6名被告人之一李翔母親所發的網帖。其舉報稱,案發的4月8日中午,溫州市紀委辦案點召開十人會議,一名領導拍板決定:「既然他(於其一)怕水,晚上就繼續搞下去。」3日晚,李翔的母親向記者證實該帖是她所發。

吳茜說,她懷疑溫州市紀委有其他人漏網,作為受害人家屬,她希望法院批准其律師查閱卷宗,使案件得到更充分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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