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兆偉:薄熙來罪行「減半」有何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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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8月20日訊】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16時發佈公告,該院定於2013年8月22日8時30分在第五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據新華社13.08.19)

自7月25日媒體報導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已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之後,有關於薄熙來的新聞和評論在媒體上就沒有消停過。

薄熙來案件受人關注,是因他的身份特殊、背景特殊、罪行特殊。因此,薄熙來接受審判很吸引人們眼球……

目前,薄熙來有兩點最引人關注:一是對薄熙來將以何種懲罰終結?二是一直以強勢形象出現的薄熙來,將以什麼面目和態度站在被告席上?

濟南市法院一切準備就緒,甚至幾時幾分開審都安排妥當。審判薄熙來的確很有看點……

面對即將接受公審的薄熙來,有個數字上的變化值得注意:去年9月末,中紀委《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中指出,經查,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遼寧省、商務部領導職務和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期間:

●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在王立軍事件和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件中濫用職權,犯有嚴重錯誤、負有重大責任;

●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

●利用職權、薄谷開來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

●此外,調查中還發現了薄熙來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

(以上據2013-08-19時政新聞新京報 [微博]報導)

按如上文字記載,中紀委調查薄熙來的是6宗罪,據如今報導,濟南市法院將以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等3宗罪予以審判。那麼,薄熙來罪行何以「減半」?

中紀委調查的6宗罪,有的可以「合併同類項」:如第1和第5條可歸納為「濫用職權」;第2條和第3條可合併為「受賄」;第4條屬於生活作風問題,應該是違紀系列(因此不列入罪中)。看來薄熙來「貪污」一罪很可能是調查後發現的,這也勿庸多說。按如上分析,濟南市法院以受賄、貪污、濫用職權3宗罪對薄熙來提起公訴,是非常有道理的。

然而,第6條「調查中還發現了薄熙來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很值得研究的是。在 「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中,還包括什麼?中紀委「扔下」一個懸念……

薄熙來被前任班子撂倒,在新班子上任後接受審判。這就是說,習近平「打老虎」還調查中或者在「收繩」階段。那麼,繼薄熙來之後誰是「老虎」呢?後戲很有看頭……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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