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8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顧星音綜合報導)溫州原副市長葉際仁因「菜籃子」案被判有期徒刑3年,當事人擧雙手喊冤,網友稱此冤不同平民百姓理解的那個冤。
媒體曝光,葉際仁在任期閒,明知應囯權等人控股的菜籃子發展公司不符合安置用地的條件,卻還是用職權統一改變會議紀要内容,並授權馮鳴簽發紀要。
罪行暴露后,主要責任人應囯權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而現在已知的最高級別官員,就是最近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的原溫州副市長——葉際仁。對於他當場喊冤的行爲,網友清風明月表示:「這群傢伙所稱的『冤枉』與平民百姓理解的冤枉相差十萬八千里。出事的一夥人:與我平職、下僚、上僚,罪大惡極的多得是,凴什麽抓我,這公平嗎?民衆:全部抓了可能有幾個冤枉,但排隊隔一個抓一個,肯定有漏網之大魚。」
溫州當地網友「明君善修言」還曝光葉際仁在擔任副市長期間,在溫州菜籃子發展有限公司以項目業主身份取得甌海區婁橋鎮325.065畝政府劃撥商業用地過程中,未能履行職責,濫用權職,使國有土地劃撥給非國有公司,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1578.8万元。据了解,葉際仁還存在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的違紀問題。此外,1995年至2010期間,葉際仁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利用掌握的權力,與多名情婦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
廣西柳州的網友評論:「你有什麽冤枉的,判輕了!」
也有網友稱:「對於官員的這種事情沒有一個是冤枉那個的!只有所作壞事的多少而已!」
「你能有冤情,誰信?都這麽大官了,還喊冤,不要臉」「犧牲幾個人拯救了後臺的數十人」「你摸摸良心問問自己,全國上下有一個當官的是乾淨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