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8月19日訊】8月16日,《紐約時報》中文網刊登署名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王進文的《分析中國社會為何戾氣瀰漫?》一文。文章認為導致中國社會戾氣瀰漫的原因是所謂的中國模式,即是榨取性的政治體制,並預言中國社會戾氣瀰漫將導致中國社會危機的總爆發。
文章認為,最近十多年來,不時發生個人報復當局的極端暴力事件,如2001年4月18日,震驚海內外的石家莊特大爆炸案,108人死亡;2008年7月1日,發生在上海的楊佳襲警案; 7月20日,發生在北京機場的冀中星的爆炸案,這些個人極端暴力事件顯示出中國社會戾氣日漸濃烈。這些案件中的施暴者都是底層民眾,都遭受過不公正待遇,並且艱難維權后無人過問,最終被逼鋌而走險,甚至自戕以引起社會關注。
文章認為,所謂的中國模式便是中國戾氣的總根源。
文章引用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達榮•阿斯莫格勒(Daron Acemoglu)和哈佛大學政治經濟學教授詹姆斯•羅賓森(James A. Robinson)合著的《國家為何失敗》(Why Nations Fail)一書中的「包容性體制」(inclusive institutions)與「榨取性體制」(extractive institutions)的概念,並闡明中國模式的本質是榨取性的政治體制。
文章引述《國家為何失敗》一文的話指,中國模式創造的經濟增長奇迹,是在榨取性的政治體制下發展包容和開放性的經濟體制的結果。榨取性的政治體制可以把新的財富不斷用於強化少數人的特權,強化榨取性的政治體制。這是一種政治和經濟間的惡性循環。這種情況下經濟增長的取得,與包容性體制下的增長有本質的區別,因為這種劫貧濟富的經濟發展模式不會導致民主和包容性的政治體制。應當承認,在短時間內,無論是包容性體制還是榨取性體制,都有可能保持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但從長期來看,後者不可能保證持久的經濟激勵,更嚴重的是,它缺乏政治合法性,所以必然會導致崩潰,即國家的失敗。
王進文認為,榨取性的政治體製造成貧富懸殊的巨大鴻溝與強烈的社會對立。在政治方面榨取性發展的中國模式又可視為作惡授權模式。中共為了換取全國性的維穩局面以及各個地方對中共政權的忠誠,不得不縱容地方強化維穩機器,縱容地方在維穩過程中暴力執法甚至枉法。這樣更加導致中國當下的民怨上升與戾氣瀰漫。因社會不公所造成的被邊緣化了的社會弱勢群體在遭遇長時間的司法無助之後的無奈之下最終選擇暴力方式來抗議不公。
文章指出,過去多年來,當局都是以高壓態勢威懾暴力犯罪以及上訪民眾。此種高壓態勢造成了中國社會的兩大困境:一是將維穩體制變本加厲;二是令法治力量削弱,而令權力更加泛濫。
文章認為,數十年來建立在榨取性的中國模式所造成了社會不公與貧富分化,堵塞了底層弱勢群體通過司法途徑實現社會正義之路,割裂了社會,形成了對立和對抗。而集權主義下的中央政府試圖通過逐級作惡授權換取地方政府的經濟回報又使中國陷入了嚴重的治理危機。以亂世用重典的刑罰威嚇主義解決社會戾氣的努力註定要失敗,因為它迴避了對於體制之惡的反思,反而造成了更大的社會治理危機。文章最後指出,當下中國社會戾氣的瀰漫必將導致中國社會危機總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