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平:公權機器憑啥掩護摔嬰警察?

【新唐人2013年8月19日訊】我寫博文一般對事不對人,什麼樣的社會環境(制度)造就什麼樣的人,不從環境(制度)入手查找原因是捨本逐末,根本無法解決現實問題,但看到下面這張圖片和報導,我徹底失控了,禽獸!放開那孩子!「我希望中國的高溫能達到140度,把所有中國人都燒死」,「如果現在我面前有一個中國人,我會拿槍打死他」丹麥赫爾辛格市議員弗阿特-亞朗。

北京惡漢摔死女童案震驚輿論,原以為這種極端殘暴的血案只是個案,沒想到血案又現河南林州版,一從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後突然搶走街上一男子懷裏7個月大的女嬰,舉過頭頂後猛摔在地。目前女嬰雖已脫離生命危險,但能否康復仍需進一步觀察。事件發生後,涉事民警除受到關禁閉15天的警務紀律處罰外,至今沒受到任何法律制裁。(8月17日《法制晚報》)

北京惡漢摔死女童案發生後,公眾心理受到了強烈的衝擊,人們無法想像一個人竟惡劣到這種毫無人性、禽獸不如的地步。上述北京案件,讓公眾見識了社會戾氣之濃烈。當林州再發生類似案件時,人們已經沒有了震驚,只剩下憤怒。前一案件的嫌犯是一坐過牢的人,而此一案件的涉事者竟然是一民警。人們憤怒其手段的殘忍,憤怒其單位的息事寧人——做出如此殘忍的犯罪行為,那個民警竟然只被關了15天禁閉,只受到警務紀律處罰,未受到任何法律制裁。殘暴突破了公眾想像力,林州市公安局息事寧人、「拿人命當兒戲」的態度更讓人咋舌。

除了這些憤怒,我還憤怒當地官方對此案的隱瞞。我注意到,此案發生在7月20日晚,到今天被媒體曝光,已近一個月的時間。在自媒體如此發達、傳播如此迅速、資訊如此開放的今天,這樣一起駭人聽聞的事件,竟然一個月後才被媒體曝光,當地捂蓋子的能力實在讓人驚歎。

這件事的曝光還得感謝當地人大主任,是他的一句話衝破了禁令,使這一醜聞被披露。據媒體報導,近來在林州市一次人大常務會議上,人大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後搶人孩子、當街摔在地上事件,連稱「這太不像話了,太不像話了!」據悉,這是該事件第一次在公開場合被人提及和披露,隨後,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當地人大重要領導給幾家京城媒體記者發短信稱:「該事件駭人聽聞,當事民警郭增喜稱自己當時只是摸了摸嬰兒的臉和手,確定是布娃娃後才舉起摔了。」

到底是誰發禁令不讓透露此事?為什麼當地知情官員都不敢在公開場合談論此事?為什麼當地人大的重要領導不給當地媒體發短信,而是給京城幾家媒體記者發短信曝光此事?到底是何種力量竭力在捂這件事?從媒體的報導看,當地官方是在內部通報了此事,為什麼不向社會公佈?為什麼記者採訪時,當地官員都諱莫如深地躲著記者?背後到底有什麼樣的黑手捂著此案,並讓當地官員和媒體噤若寒蟬?

犯罪手段如此駭人聽聞,當地人不可能不知道此事;案件在當地有很大的影響,當地媒體不可能不知情;已經進行了內部通報,當地官員不可能不清楚;被害人家屬悲痛難忍,由於付不起高額的醫藥費,只能將孩子抱回家餵養;他們也不可能沒通過法律途徑主張過自己的權利。這麼多條資訊管道,竟然都被成功地封鎖住了,在社交平臺如此發達的今天,資訊封鎖如有銅牆鐵壁,這種捂的能力實在讓人震驚。如果不是那位人大主任一語衝破禁令,不是那位人大官員向京城媒體發短信披露此事,可能此案還一直會被捂下去。

我無法理解的是,為什麼要捂?如此禽獸行為,官方憑什麼要用公權機器替他藏著掖著?地方政府可能出於一種本能反應,覺得「民警酒後摔女嬰」這樣的醜聞會影響本地形象,於是立刻封鎖資訊,寄望於通過捂將此事平息,然後啟動「控負」和「維穩」機器從各個途徑封鎖消息。

可在資訊如此發達的時代,紙裏終究是包不住火的,總有一種力量能勇敢地突破封鎖而把真相告訴人們。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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