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紹偉:中國為什麼越反越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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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6月29日訊】日前寫了《領導幹部大多不是貪官嗎?》,批評「戴立言」6月6日發表在《新華每日電訊》上的《領導幹部大多是貪官嗎?》一文。不料,我的文章遭到讀者的強烈質疑,我否定「戴立言」的「貪官是少數」,多數留言的讀者則否定我的「貪官是多數」,認為現實的情況是「全部都是貪官」,沒有例外。

在專門分析中國腐敗問題的《中國不一樣》一書裡,無官不貪確實是我的核心論點。在《領導幹部大多不是貪官嗎?》一文裡,我只是為了直接針對「戴立言」的文章,才把題目立在「大多數」上。我在那篇文章裡說:如果100個官員裡有67個腐敗了,我們查出了10個,「腐敗比例」是10%,可「查處比例」也只有15%,中國的「腐敗比例」低只是因為「查處比例」也低;如果67個腐敗的都被查出,「查處比例」達到100%,那麼,「腐敗比例」就不是10%而是佔三分之二「大多數」的67%了。

67%當然只是一個為瞭解釋問題的數據,這說明中國的官場腐敗,問題在「查處比例」而不在「腐敗比例」。但是,確實還是有讀者評論說:你也沒數據直接證明「領導幹部大都是貪官」呀?這種爭論誰也說服不了誰,都拿不出過硬的數據來,這不是假定和推理能解決問題的事。

這個評論咋看言之有理,其實卻大錯特錯了。為什麼?因為,關鍵不是誰有什麼數據,關鍵是人們信的是什麼。用數據證明和反證「領導幹部大多是貪官」都行不通,因為你不可能從沒抓著的貪官那裡得出數據,你手裡的數據一定是貪官落網之後才得到的數據,而且還要假定你統計對了。

所以,問題必然是由人們在生活中「不靠腐敗能否辦事」的經驗來決定,而更重要的,是由這種生活經驗所形成的信念。不幸的是,「貪官是少數」已經沒人信了,現在就連「貪官是多數」也都幾乎沒人信了。不要說「腐敗比例」的數據沒人信,即便有「查處比例」的數據也沒人信,在這個問題上迷信數據定然是錯的。而如果調查人們「信什麼」,我調查出來的數據確實是「大多數人相信無官不貪」。

「生活經驗所形成的信念」是非常可怕的,它所決定的是人們的「預期」。現在大家的「預期」是:我們最多只能說領導幹部「大多不是大貪官」,我們最多只能說領導幹部「大多是沒有被揭露的貪官」。既然無官不貪,那麼,所有的區別就只是大貪還是小貪而已。

除了「大貪還是小貪」的問題外,還存在一個「腐敗的門檻不斷抬高」的問題。所以,現在大家的「預期」是:既然「無官不貪」,那麼「小腐即廉」;貪完有辦事效率,又不太過分,那就是好同志。可見,大家恨的是大貪,或者是大貪完了又不好好辦事的官。人民群眾對一般的腐敗如此容忍,實在是因為現在的貪官越來越大了,即便劉志軍也會很快被認為「你算老幾啊?」。

「小腐即廉」的關鍵依據是:人情世故的腐已經不被當成腐了,而公權力涉及的範圍和利益那麼大,誰心理平衡得了呢?你當官會不貪嗎?你不貪能當官嗎?少數不貪還能生存嗎?換句話說,大家的信念是建立在「大貪還是小貪」和「是否給逮著」上,根本不是「貪不貪」的問題,不貪的早被淘汰掉了。

在「人人反腐敗,人人想腐敗」的時候,我們的官場還能不是蛆蟲亂爬的糞坑?至於如何決定「是否給逮著」,那就要看誰倒霉到被「隔牆扔磚頭」砸中了。貪官與超人的區別是:超人把褲衩穿在外邊了;領導幹部與貪官的區別是:貪官被抓了。誰不敢公開財產,誰就可能是大貪官;但敢於公開財產,也未必不是貪官。潔癖可能很好,但現實的情況還能不是「在腐敗中前進,在前進中腐敗」?

「戴立言」還曾經在《真的是「越反越腐」嗎?》一文裡否定「越反越腐」,「越反越腐」真的沒道理嗎?我們可以來看一看下面這個故事:

某村莊為了根除鼠害,獎勵村民滅鼠,滅鼠後交上老鼠尾巴,有獎勵。本意是按滅鼠的數量進行獎勵,可結果,村民交上來的老鼠尾巴越來越多,原因是,村民發現滅鼠能領錢,就私下開始養老鼠。

滅鼠導致了更多的老鼠,僅僅是因為養鼠能夠有利可圖;滅鼠的獎勵制度有問題(公權範圍廣、利益大、制約低),養鼠的道德文化也有問題(規則人情、道德信仰、規模博弈、集體本能),這當然就是「反腐越反越腐」的邏輯。揚湯止沸,不「越反越腐」反倒會是出鬼了。用網友的話說:「大官大貪,小官小貪,無官不貪,你貪我貪,是官就貪。十個官員三十個貪,另外二十個是老婆和小三。」但最好別漏了,其實中國是「無官不貪、全民皆腐」。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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