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3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保險費率由現行3%到8%,調整為8%到12%。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自中午起逐條審查「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防部在立法說明指出,修正軍保條例是為落實政府年金制度改革,並將政府支付財務保證責任規範入法,使軍人保險可永續經營。
根據國防部精算報告,到民國101年止,軍保基金應計負債累計為新台幣580億元,責任準備金為288億元,兩者相差(即潛藏負債)292億元。
根據初審通過條文,中央政府應編列預算撥補軍保基金,補足在修正條文施行前未補足的保險責任準備金;修正條文施行後的虧損,除戰爭、武裝衝突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仍由政府撥補外,其餘由調整保險費率因應。
初審條文通過將保險費率由現行3%到8%,調整為8%到12%。根據國防部報告,目前將費率調整到8.45%,即可維持整體財務健全;若加計增訂的保險支付項目「眷屬喪葬津貼」,保險費率調整到8.9%,就足以因應。
此外,初審條文也刪除義務役軍官須自繳軍人保險費65%規定,改由政府負擔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