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2日訊】(中央社都柏林21日綜合外電報導)愛爾蘭歐洲事務部長克萊頓今天告訴路透社,愛爾蘭的企業稅率是12.5%,政府未曾與蘋果公司(Apple Inc.)或任何公司協議課徵利潤2%的特別稅率。
克萊頓(Lucinda Creighton)在電話訪問中說:「沒有這樣的協議,愛爾蘭沒跟任何公司訂過繳納2%企業稅的協議。這(個說法)是錯的。」
她說:「說愛爾蘭在那家公司(蘋果)或其他公司上做錯了什麼,這種說法是錯的。」
美國參議院常設調查小組委員會(Senate Permanent Subcommittee on Investigations)昨天說,科技業巨擘蘋果公司透過複雜的子公司網路,避免數百億美元收入被課稅,這些子公司由哪個當局課稅,許多都沒有公開。
小組委員會說,蘋果也與愛爾蘭政府協商低於2%的適用稅率,將愛爾蘭當成境外子公司網絡的基地。
調查人員發現,2009到2012年間,蘋果靠這樣的作法,把在全世界共740億美元的所得,移轉到愛爾蘭。
愛爾蘭副總理季爾莫(Eamon Gilmore)今天說,蘋果公司以低稅率繳稅不是愛爾蘭的責任。
季爾莫動身赴布魯塞爾歐洲聯盟(EU)開會前,告訴國營的「愛爾蘭廣播電視」(RTE):「這些議題不源於愛爾蘭稅制。」他說,將在歐盟會中討論這項議題。
季爾莫說:「這些議題源於其他管轄區的稅制,必須先在那些管轄區處理。」
克萊頓說:「愛爾蘭的企業稅制非常清楚透明:就是12.5%,不管你是跨國大企業谷歌(Google Inc.)還是兩個人的小公司。因此,暗示我們讓某家公司避繳12.5%企業稅,這樣說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