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應強呼籲福州官老爺:手下留情 放下官架子現場解決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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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5月21日訊】本臺記者收到大陸民眾投書,全文如下:

5月19日晚6點,全身衣服被強行扒精光僅穿三角褲,正無力躺在福州倉山公安分局辦案中心囚牢的福州冤民林應強強烈質問來放他出「獄」的警察「我已被囚共33小時,不給飯吃,我到底犯了什麼王法?警方得給一個說法!」。因林應強要討說法不走,約一個小時后,多個警察和保安重返前來請林應強出「獄」並解釋說:市政法委指令不提供飯食,我們也沒辦法,上命難違。見林應強還是無動於衷,就將他強行「請」出辦案中心。就這樣林應強又一次不明不白地被非法囚禁33小時,期間受盡折磨、虐待和人格羞辱。

5月18日是福州518海交會開幕的日子,也是冤民每周一聚陳情的日子。一大早正欲出門的林應強發現家門口已有十幾個警察和保安在嚴陣以待,一看這陣勢又不許外出被軟禁了。8點過後,大多數警察和保安卻突然撤走,此時正好林祥官等2冤民來找,就帶著一群狗尾巴一起到海交會現場逛了逛。后乘公交車抵達福州五一廣場,只見廣場上到處都是警察和便衣。

一到廣場就被「老朋友」警號100082,警銜一級警督的安泰所林少俞所長盯上,林應強趕緊離開廣場往于山方向走。林應強和林祥官快到于山時,就聽到隨後跟來的林少俞所長對身邊的警察下令:「把林應強抓上車,注意要搜他手機!」林應強和林祥官都被抓上車牌號閩O-A0036的中巴車,身上手機都被警號102307的警察強行搶走。

在車上還見到陳氣、許品榮、林福淑、羅麗華、羅麗萍、卞艷芳、周榮珠等冤民,后共14個冤民就被帶到福州鼓樓公安分局禁毒大隊關押。直至下午3點,飢餓難忍的眾冤民再次要求警察提供飯食,遭到拒絕。林應強就帶頭腳踢鐵門向警察表示抗議,沒想到多個警察衝過來把林應強強行帶到一訊問室內的老虎凳上,上了腳鐐並鎖住身子,其中警號110055警察還威脅說:市政法委指令抓人,在海交會結束前老老實實獃著,可能還有飯吃。

下午6點,蓋山派出所警察和蓋山鎮綜治官員將林應強和另一女老冤民帶出禁毒大隊,見2冤民還沒吃飯,就各煮了一小碗麵條充饑。后林應強被轉移到倉山分局辦案中心,被強行搜身,強行扒光身上衣服,受盡凌辱,關進囚牢。被囚倉山分局辦案中心約24小時期間,林應強同樣受到身心虐待和折磨,扒光衣褲好喂蚊子,且滴水未沾,粒米未進。

林應強行走在公眾活動場所的五一廣場,沒有任何違法行為,被囚禁的33個小時里,也沒有任何警察過來詢問有關經過或「案情」。期間共有5個飯點,總共只吃了一小碗麵條,顯然福州市政法委的抓人指令是非法的,而且是法西斯慘無人道的虐待折磨。

林應強已經麻木了,已記不清這是第幾次無端遭非法拘禁了!在他的家門口天天都有十幾個黑社會或警察蹲守,想抓就抓,24小時緊身非法監控,真是無法無天。后據冤民林蘭英說,警察搶走林應強手機后,就在她旁邊打開手機,將林應強的所有qq好友賬號和通訊錄記下,報給旁邊一國保。

是誰給警察如此亂作為,執法犯法的權力?如此以權壓法,以權壓民地對冤民強制「維穩」實非解決問題之道,只會招致更大的維權抗爭。

最後林應強等眾冤民強烈呼籲:福州的官老爺們,請你們對福州的冤民手下留情!請你們遇到冤民每周一聚維權陳情時,不要再派出幾百個警察和維穩官員鎮壓啦!你們不覺得浪費社會資源和荒唐可笑嗎!求你們放下官架子,改變工作作風,現場辦公和陳情冤民面對面解決冤屈好嗎!

(略有刪減)

圖片由知情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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