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經委會:護漁可開火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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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15日電)立院經委會今天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海、空軍及海巡署對於任意槍殺台灣漁民的他國船舶,應視為海盜行為,可以強力火力反擊並擊沉。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邀請相關主管就「我國漁船遭菲律賓船艦攻擊並造成我國漁民死亡事件後,(一)我國與菲律賓漁業、經貿談判之規劃與進度;(二)菲律賓對此事未有妥適回應,我國之後續外交、軍事、經貿等因應措施」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中華民國政府要求菲律賓政府在15日零時前,回應中華民國政府11日提出的正式道歉、賠償損失、儘速徹查事實嚴懲凶手、儘速啟動台菲漁業協議談判等 4項嚴正要求。

但因菲律賓政府授權不夠、誠意不夠、反覆不定,藍綠立委質詢除聚焦外交部談判過程外,也要求國防部及海巡署應強力護漁,以免漁民如「驚弓之鳥」謀求生計。

上午議程中,通過4項臨時提案;其中由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黃昭順、李慶華、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林岱樺、蘇震清共同提案護漁時可視狀況開火反擊。

提案指出,針對菲律賓不尊重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漠視中華民國漁權,甚至公務船槍殺台灣無辜漁民,政府海、空軍及海巡署應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6條、第16條規定,對於任意進入我國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的外國船舶,進行緊追、登臨檢查、強制驅離或逮捕人員,並扣留船舶的強制執法行動。

同時,對於任意槍殺台灣漁民的他國船舶,應視為海盜行為,立予強力火力反擊並予擊沉,以嚇阻他國船舶對台灣漁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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