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瀑:中共酷刑 坐小凳

【新唐人2013年4月28日訊】中共酷刑中有一種聽起來比較文明的酷刑叫作「坐小凳」。小凳一般高約二十釐米,寬約八釐米。當然,用於酷刑的小凳,不同的地方也略有差別。例如在上海,不管勞教所還是監獄一般都是坐漆包線的管芯。管芯很小,人坐在上面連大腿的份量也會落到凳面臀部上,「包夾」在後面踢動這個小凳,使人的皮肉與小凳之間形成強烈的拉扯,一個小時臀部就會起泡,然後破裂,鮮血滲出、透過衣褲、佈滿小凳。人被逼坐在小凳上,一絲不准動。每天要坐達二十二個小時,天天如此,少有間歇,一年、二年、三年。

坐小凳作為一種酷刑得到強化和推廣是從遼寧省馬三家勞教院開始的。馬三家對此還有一個名稱,叫作「卡齊」,那意思很明顯,就是讓人像物體一樣卡得整整齊齊。在黑龍江佳木斯勞教所,員警將法輪功學員一個挨一個坐在小凳上碼在一起,稱為「碼大排」。

馬三家對這種酷刑還進行了另一種改動,名為「坐小板」,就是不許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出六十釐米見方的地磚,這樣坐下去也會導致臀部生瘡流膿。馬三家勞教所在實施這類酷刑時通常和它標榜的所謂教育結合在一起。一方面逼法輪功學員這樣坐著,然後把電唱機的聲音放到最大,幾天幾夜不停地放高分貝的噪音,致使人的心臟受到嚴重的傷害。法輪功學員米豔麗就遭受過這樣的酷刑,二十幾天不讓睡覺。

馬三家勞教所將這種酷刑作為一種逼迫法輪功學員背叛信仰的經驗向其他的監獄和勞教所推廣。二零零零年六月,馬三家「幫教團」來到湖北省何灣勞教所傳授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經驗」。那裏的員警立即採用,其中比較常見的就是「坐小凳」。

二零零五年,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派人到馬三家勞教所學習「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坐小凳」便被學習了過來。從早上六點三十分起床直到晚上十一點,就那樣一直坐著,而且身體必須保持筆直,稍微一動就會招來暴打,直坐到臀部破爛流膿。女二監監獄長楊明山還大言不慚地說:「……關於你們的控告檢舉信中說的對法輪功學員嚴管‘坐小凳’是體罰,你怎麼界定,那是一種學習,你有體罰證據嗎?我對這些負法律責任,你們有什麼不服的可以找上級反映。」

雲南女子監獄不但將「坐小凳」與所標榜的學習混為一談,還將坐小凳與奴役勞動相結合。雲南冶煉廠的職工家屬韓俊毅老人,今年七十三歲。她曾於二零零九年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獄警不允許她走出房間,在監獄裏一直呆在同一個房間裏。她被逼每天從早上六點半開始坐小板凳,坐到晚上十點半。期間有活幹時才稍微允許身體活動。她就那樣一直在監獄坐小板凳坐了三年多,坐到最後臀部上全是老繭。人們能想像得到嗎?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被坐在同一個房間的同一個小凳上長達三年……

坐小凳作為一種酷刑是講究坐姿的。在天津港北監獄(後改為濱海監獄),對坐小凳的要求是三挺一瞪,三挺是指挺直頭、胸和腰;瞪,就是要睜大眼睛看一個點。天津市南開區法輪功學員趙崗,二零一零年四月被劫持到港北監獄,被逼每日從淩晨四點坐到夜裏十二點。更為邪惡的是,惡徒們還用煙頭從下往上把小塑膠凳燙出洞,洞口都是立茬,逼趙崗坐在上面;再在手臂與身體之間、兩腿之間各放一張紙,夾不住便被辱駡、毆打、吐口水;身子歪斜時,便會被惡徒用兩把鞋刷狠插他的兩肋。

對小凳改造更惡毒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還有這樣一種情況:在北京團河勞教所,有一個法輪功學員身高一米九幾,被坐小凳幾個月後不放棄信仰,惡警就陰毒地將只有二十公分高的板凳的後腿鋸掉十公分,這樣他坐上去就只有坐在棱子上。

在天津富士能公司工作的法輪功學員劉慧江,四十四歲,是總參二部正營級轉業的幹部。他在濱海監獄遭受過坐小凳。坐到第九天時劉慧江的臀部潰爛,一天一天加劇,潰爛的皮膚粘到褲子上,解褲子時常常大片大片的皮膚被撕裂,鮮血直流。由於血水和膿水不斷流出,導致他所穿的襯褲、棉褲、絨褲大面積浸透,甚至膿和血水還大量流到了地面,滿屋子散發著臭味。

惡徒們是如何逼迫法輪功學員坐小凳的呢?原天津市鐵道第三勘測設計院工經處造價工程師周向陽,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再次被劫持回港北監獄。剛一下車,就被四個犯人包圍架到屋裏強迫剃光頭。隨後又強迫坐板凳,四人前後左右用力頂,前邊人頂膝蓋,左右頂大腿,後邊人頂腰。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還是在港北監獄,天津市法輪功學員吳殿忠被四個犯人張鎖、張曉月、張迪、張建民逼坐小板凳。吳殿忠拒絕,這四個惡徒開始把吳殿忠強行按住坐小板凳。吳殿忠堅決不配合,被他們強行按住雙腳,然後身體往前撅,再用力把吳殿忠的頭往下按。突然,從吳殿忠後背發出一聲響聲,吳殿忠頓時渾身無力,上身沒有知覺了……吳殿忠從此失去勞動能力。

原籍黑龍江省慶安縣法輪功學員林樹森,畢業後分配到北京工作。在前進監獄,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下午五點多,林樹森被罰坐了一整天。犯人楊京濤又一次粗暴地用兩隻手扳著他的肩膀,用右膝蓋頂著他的背給他「糾正坐姿」,遭到他嚴正拒絕。楊京濤惱羞成怒,對站起來擺脫他控制的林樹森惡狠狠地踹,結果把林樹森右腳腳脖子踹斷。

坐小凳這種酷刑有些時候是和酷刑「熬鷹」結合在一起使用的。黑龍江齊齊哈爾鐵路一中教師王金范女士曾被誣判十年,劫持在哈爾濱女子監獄九監區。惡徒逼她坐小板凳,二十四小時不准閉眼睛,閉上就用水噴眼睛,用腳踢。時間一長,她的臀部坐得火燒火燎的疼。在這種精神與肉體殘酷的折磨下,四、五天後她的眼前出現幻覺,牆上的黴斑變成彩色的小人,還會動,氈底棉鞋毛有一寸來長,屋子全變模樣了……

中共惡徒能將一把不起眼的小凳演變成迫害好人的刑具,真是邪惡至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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