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亞太小組通過台政策法案

Facebook

【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25日專電)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今天無異議逐條通過「2013台灣政策法案」,當中包括美政府應售台F-16C/D型戰機。

眾院外委會亞太小組無異議通過新版「2013台灣政策法案」(2013 Taiwan Policy Act)重要條文,包括美國政府除同意升級台灣F-16A/B型戰機外,並應售台F-16C/D型戰機。

台灣面臨脅迫和打壓,美國應在國際外交上保留台灣的空間,並助台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像是台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活動,美方瞭解台灣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重要性。

美國政府應尊重駐美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辦公室懸掛國旗的權力。美國在台協會大樓(AIT)及處長官邸,也可如其它美國使領館懸掛美國國旗。

駐美代表處辦公室及其它部門,包括雙橡園在內,可舉辦美國國會議員及聯邦地方政府官員參與的官方活動,不應受美政府和外國勢力的阻礙。

台灣資深官員在適當禮遇和保障尊嚴情況下,應可訪問美國,兩國高層官員可在美方政府機構內會面。美方同意國務院主任以上職等官員、國防部上校以上現職軍官前往台灣訪問。

美方應支持「駐美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名稱,改為「台灣代表處」(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的建議。

美方應與台灣進行司法合作,在2002年「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的基礎上,簽訂「台美引渡協定」。

眾院外委會亞太小組主席、共和黨籍議員夏波(Steve Chabot)和共和黨籍資深議員羅斯雷提能(Ileana Ros-Lehtinen)等議員出席審查會議,法案將送交外委會審議,通過後再送全院表決。

台灣政策法案由前眾院外委會主席羅斯雷提能於2011年9月首度提出,同年11月在外委會通過,但立法程序未能完成。2013年版仍以敦促美方依台灣關係法行事,強化台美政治、經濟和軍事關係為宗旨。

如全法案要能成立,除眾院通過外,還需參議院採取同樣動作。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