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檢法構陷良民 罪犯反成公訴人

【新唐人2013年04月24日訊】4月16號,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邱立英被當地警方構陷的,所謂“非法持有機密文件罪” 一案,在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第三次開庭,法庭上法官公然違法,庇護犯有非法拘禁、製造僞證等罪的當地警察及檢察官,反而對辯護律師的法庭辯護大加嘲笑。

法輪功學員邱立英是石家莊市煉油廠的檢驗員,2012年2月25號,石家莊四方派出所警察杜叢林等,非法闖進她家,將她抓捕,關進石家莊第二看守所304監室。3月底,邱立英發現作爲關鍵證據的2月26號的提審筆錄,竟然是杜叢林僞造的,看守所和304監室的提訊登記也都證實當天根本沒人提審邱立英。2012年4月10號,石家莊市長安公安分局以證據不足釋放邱立英。

但杜叢林等四方派出所警察卻將她從看守所直接轉到石家莊市勞教所非法拘禁,然後再次偽造證據,聲稱在邱立英的電腦裏發現了《公通字2000-39號》國家機密文件,並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和物品罪”重新起訴邱立英。

律師鄭建偉、梁小軍接受邱立英的委託後,發現相關警察及檢察官在這個案件中,犯有非法拘禁、製造僞證、誣陷、徇私枉法等罪,於是提出控告。

2013年4月16號,已經成爲被告的檢察官石顔、趙壯濤等人,公然以公訴人的身份出現在法庭上,而法官對律師依法要求他們迴避的申請,卻不與理睬。

辯護律師當庭指出,警方偽造證據所指的所謂機密文件,早已在互聯網上公開流傳多年,很多律師都持有文本,根本無“機密”可言。而警方自稱的獲取證據的方法,也犯有非法入室、非法抄家和非法侵犯公民隱私罪。

目前,邱立英仍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第二看守所。

新唐人記者朱潔、李新芯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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