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迷姦少女 3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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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4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5日電)苗栗1名國中少女與3名男子唱歌聚會,卻遭下藥迷姦,經檢方調查起訴,苗栗地院今天判處3人7年多至8年6月不等徒刑。

35歲曾姓、39歲賴姓男子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綽號「布丁」的81年次林姓少年,2人多次透過「布丁」邀約年輕女性友人前往KTV飲酒唱歌。

判決書中指出,去年1月間,賴男不滿多次花錢請人唱歌,卻「連1個妹妹都沒吃到」很不甘心,3人於是密謀邀請受害少女在內等多人,再次外出唱歌,並伺機下藥迷姦。

案發當天,由「布丁」林姓男子預先購買具有鎮定安眠作用的FM2藥丸帶往KTV,伺機摻入酒中,被害少女喝下後意識逐漸模糊,由曾男半抱半拖出KTV,搭計程車帶往旅社性侵得逞。

賴姓男子事後也趕往旅社,趁女學生不醒人事時加以性侵,2人離開後,少女事後醒來驚覺自己內外褲被脫去,急忙離開旅社,並打電話向前一晚同行的女同學求助,通報學校老師協助報警。

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曾、賴2人有期徒刑8年6月;負責買藥、下藥的林姓男子7年10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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