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連載】 《江澤民其人》 (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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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4月15日訊】【導讀】沒有一個人會像江澤民那樣身居最高位而身世卻遭到重重質疑;也沒有一個人像他那樣一次次急於為自己立碑作傳,而他借用一個外國人的 名義出版的傳記,卻引來對他身世更多的質疑。那麼,江澤民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他到底有怎樣的出身?他是如何從一個不被看好的過渡性人物,而變成了一個獨 裁者的?歷史安排江澤民這樣一個人物,到底讓他扮演怎樣的角色?大紀元編輯部的《江澤民其人》通過豐富翔實的資料,披露了江澤民鮮為人知的內幕秘聞,並以跨越時空的手法,揭示出其前世今生及未來下場。

(接上期)

第廿一章 全球起訴風雲激盪 法網恢恢無處可藏

自從江澤民在芝加哥被起訴之後,江澤民每天所思所想的重心就撲在了如何應付法輪功在海外的起訴上。

江命令下面人要「不惜一切代價阻止法輪功的起訴成功」,所以他在經濟和軍事上的考慮都以應付法輪功為第一要素。江願意犧牲巨大經濟利益以換取美國政府干涉訴江案的進行。江還向中共駐美國大使館偷偷派出了一個27人的工作小組,專門研究美國參眾兩院議員的個人興趣愛好,想對症下藥拉攏他們為自己的訴訟案求情。

但偏偏天不從江願。到2005年6月為止,全球已有29個國家35位律師組成了全球公審江澤民集團的律師團,在15個國家和地區提出了針對江澤民的16個訴訟案。如果把對江澤民和另外22個中共官員的起訴包括在內,共有47個以上的訴訟案,堪稱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人類人權史上一樁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

為此,在本章有必要對這一最讓江澤民頭痛而又影響深遠的訴訟案作一次比較全面的回顧。

1.第一樁起訴江澤民案

2000年8月,香港居民朱柯明、北京居民王傑在北京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察院寄出申訴狀,控訴江澤民、羅干、曾慶紅非法取締和鎮壓法輪功。這是第一起訴江案。此訴狀經掛號信寄達高檢後,被告江澤民、羅干親自下令逮捕原告。兩名原告在訴狀遞交兩週後在北京被捕,其中王傑已於2001年被迫害致死,朱柯明被秘密判刑五年後一直被關押在天津茶澱監獄。



【禁書】《江澤民其人》(網絡圖片)

1999年法輪功遭到江澤民一夥的全面迫害後,朱柯明與王傑從書店買來有關法律書籍,分頭查找法律條款、撰寫申訴事實與理由,並在2000年7月左右寫成致高檢的申訴狀。訴狀指控江澤民(時任國家主席、中共總書記、國家軍委主席)、羅干(時任國務委員、政法委書記)、曾慶紅(時任政治局候補委員、書記處書記、組織部部長)迫害法輪功,「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破壞了國家體制、憲法及法律」。8月25日,朱柯明與王傑從位於北京長安街的一家郵局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寄出了申訴狀。

江澤民和羅干知道此事後氣急敗壞,立即指示作為重大案件展開大搜捕。因爲朱柯明曾在北京燕山石化任外貿經理等線索被發現,9月7日,在訴狀寄出兩週後,北京市海淀區及房山區身著便衣的二十多名警察在一名副局長的帶領下於晚間11點左右包圍了朱柯明、王傑當時借住的寓所,朱、王兩人不幸當場被捕。

江羅發洩私憤

朱柯明、王傑二人9月7日被捕後便不再有任何消息。經關心他們的法輪功學員及朋友通過各種渠道多方打探,方知二人「是江澤民、羅干直接抓的」,「任何人不許過問,不許講情」。

朱柯明和王傑被捕後,江澤民和羅干沒有甚麼要問的,只是要發洩私憤。於是,公安對朱柯明和王傑沒有審訊,只有猛烈毆打與酷刑,但二人毫不畏懼,寧死不屈。身為中國大陸公民的王傑受到的迫害尤為慘烈。

2000年11月30日,北京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在給王傑的《診斷證明書》上寫道:「於2000年11月24日至2000年11月30日住院治療,共7天。出院診斷:慢性腎功能不全、慢性腎小球腎炎。」這些問題都是酷刑折磨所致。此時王傑的體重已由被抓時的70公斤降至50公斤。

2000年11月30日,王傑的親屬接到通知,將王傑接出「保外候審」。據知情者介紹,當時王傑已經完全意識不清、大小便失禁、需要隔天洗腎一次。記者看到另一張醫院單據上寫道,從2000年11月30日至12月16日,王傑在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住院16天,費用結算為9806.98元,其中相當大一部份為腎透析所用。

王傑在北京友誼醫院期間,警察每天在醫院監視,王傑身體一直沒有起色,也沒有開口說話。後來警察同意親屬接回家用中藥調養,但條件是「候審」,以便王傑身體好轉了再抓回去繼續迫害。

「最痛苦是警察用膝關節磕我腎臟的時候」

王傑被接回家後情況有所緩解,但仍然身體動不了,更不能走動。家人問及在裡面受了甚麼苦,王傑不答,只是流淚。

2001年4月中下旬,王傑在好心人的幫助下轉輾來到海外。同年5月2日,王傑出現失去正常記憶的症狀,呼吸困難,身體極度虛弱。有人從明慧找來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文章(其中提到被惡警灌水、煙燙、冷凍、毆打等),以及密勒日巴佛苦修的故事鼓勵王傑。一天,王傑忽然開口說道:「這些我都受過。」王傑曾問身邊的一位學員:「你知道渣滓洞吧,渣滓洞的刑罰我都受了。」該學員問:「打你的時候,有沒有過一點兒害怕?」本來不愛說話的王傑聽了立刻瞪大眼睛:「可能嗎!」意思是根本不怕。

王傑腳腕處被銬得露出了骨頭,傷口很久才癒合。王傑說,警察常使用的一種酷刑是用東西將人裹起來狠打,因為這樣打看不出外傷。

友人曾問王傑:「王傑,最使你痛苦的時候是甚麼?」王傑回答:「警察用膝關節磕我腎臟的時候。」王傑被抓進房山拘留所後,每天都受到毒打。警察受命于江澤民和羅干,無意問話,只是一味毒打。就在惡警用膝關節猛磕王傑的腎臟之後,王傑昏迷了一個月,經搶救才又甦醒。

在最後的日子裡,王傑出虛汗、吐血,有時只吃一兩口飯血就噴出一兩米遠,噴出的血呈番茄汁狀。知情者回憶這段情況時說,醫學上認為這是傷到中樞神經才會出現的症狀。王傑的身體極度虛弱,夜間睡覺時為了維持呼吸,竟然需要慢慢解去內褲,以減輕腰間鬆緊帶造成的些微壓力。但是,他一直默默地、堅強地忍受著痛苦。2001年6月18日深夜,王傑倒在洗手間的地上,沒有再甦醒過來,時年38歲。

2001年2月,朱柯明的家人曾接到通知,讓去房山接人。然而當家人到了房山,警察卻說人已經被接走,沒有說被誰接走的。

2001年4月,朱柯明的家人再次接到通知,得知朱柯明已被秘密判刑五年,轉移到天津茶澱監獄。直到現在,每天都有警察在朱柯明身邊監視,朱柯明被獄方稱為「全監獄最後一名」,因為他不但堅決不接受洗腦轉化,而且每月都寫上訴書。

警察說只要他寫「四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揭批書)就可以出去,但朱柯明堅持信仰,毫不妥協。朱柯明寫的上訴書,獄方並沒有為其遞達應該收件的有關部門。

從2001年8月起,香港與美國法輪功學員曾多次努力,呼籲釋放在北京被捕的香港居民朱柯明,美聯社、BBC監察、法新社、《蘋果日報》等海外媒體都曾予以報導。

2.江最恐懼的訴訟案

江澤民最恐懼的是2002年10月在美國芝加哥被提起的訴訟案。

在中國大陸,江澤民集黨政軍權力於一身,國內百姓沒有辦法對他怎麼樣。像朱柯明和王傑這樣勇敢的法輪功學員能提出訴訟,但最後遭到的卻是殘酷迫害。於是,人們開始在海外尋求起訴江澤民。

為甚麼可以在美國起訴江澤民

江澤民向來喜歡在西方做秀,顯示自己開明形象。江性格上也是色厲內荏,外強中乾,他可以不在乎國內人的看法,但卻非常在意國際社會的態度。江澤民雖然在國內大肆鎮壓,但在國際上從來都一口否認迫害的存在。當國際視線對這場迫害開始關注時,江澤民就把迫害轉為極其隱蔽的方式、在法律幌子的掩蓋下繼續進行。如果法輪功學員能夠在國際上以法律的方式對迫害真相進行有效的曝光,讓國際社會瞭解這場殘酷迫害的實質,將對江澤民及其黨羽產生強大的震懾作用。

江澤民想在海外詆譭、打壓法輪功的急切心態,可以從美國著名的《華盛頓時報》2001年3月9日披露的一則故事一窺端倪。報導說不久前三位中國資深外交官訪問了華盛頓。這三位分別是前駐美大使、前外交部副部長朱啟禎,前駐美大使、前駐聯合國大使李道豫,以及前駐加拿大大使張文樸。按照白宮國安會官員事先估計,三位前大使要談的是美國對台軍售、美國將在聯合國國際人權大會上提出譴責中共人權紀錄的決議案以及美國國家導彈防禦系統等問題,美國國家安全顧問賴斯原本也準備就這些問題與三位大使交換意見。不料,雙方剛一落座,一位大使就拿出事先準備好的一份稿子開念,內容是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聲討,宣讀了二十分鐘。報導說,賴斯對北京官員的這番說教相當惱火,等對方念完講稿後,就匆匆結束會晤,憤然離開。江澤民在海外尚且搞得如此肆無忌憚,在國內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更不用說了。

民主自由是美國的立國之本。當年的清教徒為了躲避宗教迫害,追求信仰自由而來到了美國,因此美國對宗教自由和人權價值很看重。美國的開國之父們如麥迪遜、傑斐遜等都寫過大量文獻,闡明人民應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和其它一些不可剝奪的權利。1789年,在美國開始構建聯邦司法系統的時候,國會參眾兩院就通過了《異域侵權索取法案》,允許在美國的律師對外國人在海外的某些違法行為進行求償。1992年,美國參眾兩院全票通過《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允許美國的法院對種族滅絕罪、酷刑罪和其它反人類罪行進行審理。無論犯罪者是否是美國人,也不論犯罪行為是否發生在本土,只要犯罪者踏上了美國的土地,就可以成為被告。例如菲律賓前獨裁者馬科斯逃到美國夏威夷後,於1988年10月21日被美國聯邦大陪審團在紐約曼哈頓立案,起訴馬科斯夫婦犯有詐騙罪。其他一些民主國家也有類似的法律。

群體滅絕罪

在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完全違反了中國的法律,也違反了國際公約。如聯合國大會1948年曾通過《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其中規定: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構成群體滅絕罪。對此類犯罪,無論犯罪者為依憲法負責的統治者、公務員或私人,均應受到懲治,任何人不能享有豁免權。對此類犯罪實行的是「普遍管轄原則」,也就是即使該國非犯罪行為地,行為人或受害人不具有該國國籍,該國都可適用其國內法規來懲治此等犯罪行為。

因此,對江澤民的訴訟具備充足的法理基礎。美國的兩個法案,為法輪功學員在美國對江進行起訴提供了條件。2002年10月,在江澤民訪問芝加哥期間,法輪功學員成功地完成了遞送傳票的程序,把江澤民告上了美國法庭。

B> 法律的震懾

芝加哥訴江案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起訴案。在案件上訴到美國各級法院的過程中,全世界都知道了江澤民對法輪功所發動的群體滅絕和酷刑迫害。

同時這起訴江案還掀起了全球起訴江澤民的連鎖反應。控告江澤民的訴訟案在世界各地此起彼伏,世界各國的30多名律師一起起訴江澤民。這麼多的律師共同起訴同一個人,這在世界的歷史上、在法律史上還沒有過先例。

訴江案在中國產生了巨大的衝擊,許多在各種部門機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政府官員們不得不停下來認真思考他們在幹甚麼。他們知道,總有一天,參與這場迫害運動的人會遭到相同的被起訴的命運。

訴江案既符合美國的利益,同時也符合中國的利益。美國的《獨立宣言》向所有人保證享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免受酷刑的權利、免受奴役和反人類罪的權利,因此,及時阻止江澤民所犯的群體滅絕和酷刑罪行,符合美國的立國原則。同時,這也維護了中國人民與生俱來的權利,符合中國人民的利益。

中國並不等同於中共。許多中國人不理解這點是因爲被中共洗腦宣傳所蒙蔽,忘記了那個具有強大精神、文化和道德根源的中國。真正的中國人不會縱容文化大革命、天安門屠殺和對法輪功的鎮壓。從這個意義上說,這個訴訟案和真正中國的道德精神原則相一致,具有強大的道義力量。

另類較量

訴江案除了江在芝加哥的三天行程中的較量外,還存在著另類較量。

在2002年10月江抵達芝加哥前夕,芝加哥第四行政區區長布理克溫科在市政議會上提出一項支持法輪功的決議案。該決議案強烈譴責了由江一手發動的對法輪功群眾的殘酷迫害和犯罪,並且要求美國政府調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外交官對修煉法輪功的美國公民和居民以及支持法輪功的美國官員進行騷擾的非法行為,訴諸於法律乃至驅逐其出境。隨後,芝加哥市議會人際關係委員會舉行了聽證會,結果該決議獲得全體通過並擬提交市政府議會。2002年11月6日上午十時,芝加哥市長戴利及全體市議員彙集在芝城市政府議會大廳開會,這項決議案在大會上宣讀後獲得無異議全體通過。

屆此,這項與江訪美同期進行的決議案,為江的芝加哥之行劃上了一個後效深遠的句號。但是,另一場較量才剛剛開始……

在2003年夏天的一天,一位老年人正在芝加哥中領館前打坐。有一輛計程車在老人面前停住,車內下來一個人,把一封信放在老人前方就走了。老人看不懂英文,晚上,懂英語的朋友才發現這是一封由中國駐芝加哥新任總領事徐盡忠親筆簽名寫給伊州議員的信,信中要求議員們不要支持在芝加哥審理的訴江案。當地議員很同情法輪功在中國的遭遇,而且知道每天在領館門口煉功。這樣,大使館寫給議員的誣蔑信就這樣被轉交到這裡,作為日後法輪功提起訴訟的證據。

2003年6月10日,38位美國國會議員以「法庭之友」的名義,向法庭遞交了支持訴江案審理的辯論書,針對國務院司法部向法庭提出的終止該訴訟案的提議,表達了不同的看法。對於被告江澤民是否能享有「元首豁免」免於被起訴,美國議員「法庭之友」強調,《外國元首豁免法》確立的基本原則,是這類訴求不應再通過因迫於強大政治壓力而採取的外交途徑來解決,而應基於法律標準由法庭來解決。

此案件給中南海帶來巨大震動。中共利用外交途徑向美國和其他國家透露「江願意付一切代價阻止此案成立」,要求美國動用「元首豁免」條款中止此案。一些國家政府機構官員透露,中國外交官員轉達北京對江在美國起訴案的意見時「非常緊張」,生怕出錯,竟是掏出公文逐字逐句念出北京的「態度」。據一位中國大使館的官員私下透露,國際有關起訴江的報導和法庭開庭的資料,大使館被要求立即報送北京,中共政治局常委們需要馬上閱讀。

3.二戰之後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

儘管江澤民願意付一切代價阻止訴江案,但世界各地的訴江案卻越來越多。到2005年6月就有15個針對江澤民的訴訟案,加上對江的黨羽的追究,共有47個以上的訴訟案,成為二戰之後最大的一起國際人權訴訟。

這些起訴案得到了世界許多著名律師和學者的支持。

在德國,曾把阿根廷前獨裁者推上法庭的著名刑事法律師沃爾夫崗·卡萊克,於2003年11月幫助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指控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在鎮壓法輪功中犯下的罪行。

在比利時,國際著名人權律師喬治·亨利·波提代表法輪功學員遞交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訴訟,他本人因控訴前智利獨裁者奧古斯特·皮諾切特而聞名於世。

在澳大利亞,名畫家章翠英女士起訴江澤民的計劃得到了當今著名的人權律師、聯合國賽拉利昂特別法庭主席傑佛裡·羅賓遜的幫助。

曾就中國制定刑法條款提供咨詢、美國最有威望的律師之一阿蘭·德希維茨認為,江不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他說,如果國家元首他們親自下命令採取群體滅絕行動,而且他們對局勢有權力控制的話,沒有人能因為他是國家元首而避開司法公正。很顯然我們都知道前南斯拉夫獨裁者米洛捨維奇正在海牙國際法庭受到審判,他實質上曾是國家元首。假如希特勒還活著的話,他也會在紐倫堡以國家元首的身份被起訴。

美國著名人權律師莫頓·斯凱勒教授表示,「江澤民的酷刑和群體滅絕罪,不僅違犯美國法律,違犯基本的國際法,也同樣違反中國政府的法律。因此,訴江案針對的是江澤民個人的犯罪行為。訴江案可以看作是世界人權運動的一部份,這種訴訟的意義在於,在世界範圍內建立這樣一個基礎,即任何官員如果犯下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如酷刑和群體滅絕罪,都要負刑事和民事責任。」

4.被蘇格拉底深深吸引的律師

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小組擁有許多世界一流水準的專業律師。一旦江澤民和他的黨羽出現在海外,可能等待著他們的就是一張傳票。這些律師們是怎樣走到一起來的呢?這後面還有許多鮮為人知的故事,這裡只舉一個例子。

芝加哥訴江案的律師泰瑞·瑪什擁有多個學位。她在攻讀文學博士時的題目是古希臘著名哲學家蘇格拉底的研究。泰瑞會講多種語言,她當時研究所用的語言是希臘語和拉丁語。她甚至還學過梵語(古印度語)。

泰瑞畢業後到了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教書,主要教比較文學和經典文學。她的課程是蘇格拉底、聖·奧古絲蒂、荷馬(史詩作者)和古希臘婦女。她的住地離海邊只有兩分鐘路,生活舒適、悠閒。

不知為甚麼,泰瑞總覺得不能安於舒適的現狀。她開始攻讀法律和政治。在徘徊了幾年之後,她傾向於選擇法律。到底是繼續做教授還是做法學院學生?她還是沒有下決心。

1989年6月4日,她从电视上看到長安街上年輕的學生被坦克碾過,被士兵射殺。她流淚不止,心想:當學生被殺害時當老師還有甚麼用?她希望自己能夠有辦法幫助、保護這些無辜的人。那一天,她做了決定,接受法學院的錄取通知書,開始了她新的人生旅程。

泰瑞熱衷於對蘇格拉底的研究,是因為她深深地被蘇格拉底的智慧所吸引。在古希臘,所謂「好人(agathos)」就是社會地位高的人,擊敗最多敵人的人是最好的人。「道德」的概念與獲得權力的概念是相互混淆的,誰最有權誰即是最好的人。希臘人無法培養、發展善良的道德理念,因為這些都被視為弱者或婦女才擁有的品德。蘇格拉底畢生的貢獻是教導人們「道德」與名譽、社會地位、財富和統治能力的區別。蘇格拉底的教導中說:人是有其本性的,是有神的特性的,他才是真正的自己;如果我們遵循真正的自己,我們就會變好。

在學術界,蘇格拉底被認為是道德和哲學的奠基人。他的道德概念不是地位、等級、財富、名譽,而是通過「認識自己來達到道德的提升(即找自己的不足),並找回自己的本性」。他的教導是通過問答形式來實現的,後人稱之為「蘇格拉底模式」。蘇格拉底很窮,長相奇特,沒有華麗的衣著,但有著超人的智慧。

隨著蘇格拉底的學說被希臘人廣為接受,雅典上流社會對他開始懼怕和妒忌。蘇格拉底最後正式被定罪為「宣揚異端邪說毒害雅典青少年,並宣傳有別於雅典崇拜的神之外的神靈」。他後來被判有罪並被強迫喝下毒藥自盡。

在與他的學生柏拉圖的對話《我的自我辯護》中,蘇格拉底回應了對他的所有指控。「假如你放我走,但代價是要我放棄我的哲學思想,我的回應是:雅典人啊,我非常愛你們,但我服從上帝而不是你們。如果我還有一口氣,我不會放棄我的哲學,不會停止我做的事情,那就是告訴人們真理。」「我的朋友啊,你們是雅典城公民。這個城市以智慧和心靈的力量著稱。你們這樣關注你們的金錢、名譽和地位,但你們卻對智慧、真理和完善你們的靈魂漠不關心,你們不覺得羞愧嗎?」「不管你們是否釋放我,我都不會改變我的生活準則,哪怕我去死多少回。」

當泰瑞讀到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我的一點感想》時,她禁不住淚如泉湧:天哪!這兩篇文章簡直像是出自一人之手,太相似了。為甚麼歷史會如此地自我重複?為甚麼人們總不接受歷史的教訓?為了不使蘇格拉底的悲劇重演,泰瑞決定出面代理法輪功對江澤民的起訴。

5.勇氣驚人的民間團體——審江大聯盟

除此之外,民間發起了規模浩大的對江澤民的道義審判。人們在公共地方集會,對江進行模擬審判。

2003年9月30日,由歐、美、亞、澳四大洲80多個團體和個人共同發起和加盟的全球審江大聯盟召開新聞發佈會,宣告該組織正式成立。该組織的宗旨是:凝聚一切正義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江澤民送上良心、道德和法律的審判台。这样公開宣布對一個世界最大獨裁者的道義審判,展現了前所未有的民間勇氣。審江大聯盟的成立標誌著民間審判江澤民的努力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網上有評論寫道:人心是真正的法庭,是最公正的法官,是捍衛社會正義最堅強的堡壘。發自人們內心的審判,是最徹底的審判。在沒有下台前遭遇這樣一種大規模公開的來自民間、發自人們內心的道義審判,是江澤民從來沒有料想到的,也幾乎沒有一個獨裁者曾遭遇過。對此,江澤民又恨又怕,但又無可奈何。

6.被判罪的中共高官

除了江澤民本人外,江澤民的追隨者也在各地遭到起訴。他們很多人是隨著中共代表團外出訪問,但冤有頭,債有主,這些迫害者遭到了起訴,其他無關或者沒有積極參與江迫害政策的代表團成員都沒事。

2000年以後,美國的一些地方法庭對類似案件陆续作出了有利於法輪功的判決。

第一個被起訴並判罪的中共官員——趙志飛

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湖北省「610辦公室」第二號人物趙志飛是第一個被起訴的中共官員。「610辦公室」是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的機構。

趙志飛在2001年7月訪美時在紐約曼哈頓酒店接到法庭傳票和起訴書。他被控以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及其它粗暴違犯國際人權法案的罪行迫害湖北省的法輪功學員。趙志飛收到起訴書時問了兩句話,第一句就是「這是甚麼?」當委托人給他解釋完後,趙志飛的第二句話就是「我還能離開美國嗎?」可見其心虛至極。當得到「可以」的答復後,趙志飛再也無心訪問觀光,匆匆結束行程,第二天就乘機返回中國,迄今再未踏入美國一步。

2001年12月21日,紐約的美國聯邦法院法官對趙進行缺席審判,判定趙志飛虐殺法輪功學員,侵犯美國聯邦法律中的「受虐被害人保護法」,罪名成立。

北京市長劉淇、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被判有罪

2002年2月7日,正在鹽湖城參加第十九屆冬季奧運的北京市長、北京奧運會組委會主席劉淇在美聯邦地方法院被正式起訴,訴狀指稱北京警察在劉淇的允許下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系統的迫害。共有六名在北京曾被嚴重毆打及遭受酷刑的法輪功學員控訴劉淇。劉淇被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為、無故監禁、反人權及剝奪宗教和信仰自由等罪行。另一被告是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

2003年6月,美國舊金山法官愛德華·陳判劉淇和夏德仁二人有罪,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權。

對劉淇有罪並且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權的裁定報告後來送交高一級的地區法官審定。經過一年的審理之後,北加州的舊金山區域聯邦法院法官威爾金(Wilkin)於2004年12月8日確認了地方法官的裁定報告,判決北京市委書記劉淇有罪,要求他為管轄下的警察所犯的迫害法輪功的酷刑和反人類罪行負責。這個決定肯定了現任官員無論其職位大小如果犯下反人類罪都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原則。

第一個敗訴潛逃的中共駐外使節——潘新春

為了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海外迫害政策,中共駐加拿大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2003年5月1日在當地英文報紙發表文章攻擊多倫多商人、法輪功義務發言人喬·契普卡。

2003年8月,契普卡以誹謗罪把潘新春告上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契普卡表示,在潘發表的文章中使用了「心懷不軌」、「別有用心」及「邪教分子」等中國官方攻擊法輪功的詞彙。契普卡說,「中國官員的這種煽動仇恨的行為是對加拿大人價值觀的嘲弄,同時也是對憲章賦予我們的權利的嘲諷。」

因誹謗罪被控上法庭的潘新春天真地認為中國駐外使館的領事無論幹甚麼都可以獲得豁免權,數次拒絕接受法律文件,最後遭到缺席庭審。

2004年2月3日,潘新春被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有罪,並判1000加元象徵性罰款和10000加元的原告法律訴訟費用。契普卡僅要求1000加幣賠償金是因為他要明確表明他控告潘新春誹謗是因為原則而非金錢。

江澤民為了把對法輪功的迫害延伸到世界各國,灌輸給所有駐外使館工作人員一個錯誤概念:「中國駐外使館的領事無論幹甚麼都可以獲得豁免權」。但是,2004年2月3日潘新春被判有罪成了反駁江謊言的有力證據。

2004年7月14日,由於潘拒付罰款,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向在加拿大開展業務的中國銀行發出扣押中國副總領事潘新春相應資產的通知。2004年11月16日,法庭傳訊潘並進行資產審查,要求他說明其資產現狀以及不遵守法庭命令的理由,並要求潘必須對法庭宣誓。不過,16日當天潘新春沒有在法庭出現。後經加拿大外交部官員證實,潘新春已逃離加拿大躲到中國去了。

2004年11月16日,原告喬.契普卡委託律師書面致信加拿大外交部長派迪格如,要求宣佈潘新春為不受歡迎的人。就這樣,潘因為盲目執行江的命令去詆譭法輪功而毀了自己的整個事業前途。

這是世界上第一樁以法輪功學員的名義起訴一個中共外交官在海外迫害法輪功的案例,也是第一樁中共外交官由於散佈對法輪功的仇恨而被西方法庭判有罪的案例。

遭連環起訴的羅干

中共政法委書記、中共「610辦公室」負責人、中央政治局常委羅干是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中最賣力的人。

羅干在99年之前就試圖挑起對法輪功的鎮壓,在江澤民鎮壓無力維持時又製造了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偽案,欺騙了很多不明真相的大陸民眾。羅干去到哪裏,那個地方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會加重。最近網上廣泛流傳的高蓉蓉被迫害致死案件,就與羅干直接插手有關。原遼寧省瀋陽市魯迅美術學院財務處職工高蓉蓉在龍山勞動教養院被連續電擊6-7小時,完全毀容。堅強的高蓉蓉後來在正義人士幫助下擺脫了監禁,但羅干親自下令搜查報復。極度虛弱的高再次被綁架至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2005年6月16日,飽受迫害之苦的高蓉蓉離開人世,時年只有37歲。

從2003年8月至2005年4月,羅干在海外被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控告14次,被告地包括比利時、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冰島、西班牙、台灣、德國、韓國、加拿大、智利、玻利維亞、秘魯和日本。

2003年9月7日起羅干訪問歐亞四國:冰島、芬蘭、亞美尼亞及摩爾多瓦。期間羅干遭到連環起訴,由此而創下了歷史之「最」:在到訪的所有國家均遭到起訴,成為有史以來出訪期間遭到起訴最多的中共官員,也是除江澤民外,在海外被起訴最多的中共官員。

羅干的610頭目角色和其人權記錄,使得人們把他和希特勒的蓋世太保頭目等同看待,對於經歷過二次世界大戰的歐洲來說,對於這類人物,民眾「自本能的非常厭惡」,羅干在海外名聲之差可想而知。

羅干抵達芬蘭前一天,芬蘭的《首都日報》頭版和國際新聞版刊出以羅干出訪芬蘭、法輪功控中國高官「群體滅絕」為主題的文章。芬蘭民眾通過媒體報刊不斷地向這個「有不好人權記錄」的中國客人發出「不歡迎」的呼聲;而芬蘭的司法部及外交部先後做出解釋說:羅干只是來參加芬蘭的節慶,並不是真正邀請羅干來芬蘭訪問–誰也不願意和這樣的人套近乎。

冰島民眾在羅干到訪之前曾透過媒體公開發出抗議,質問道:「為甚麼這樣一個踐踏人權的人竟被邀請到歐洲來?」而冰島官員則表示說,是羅干主動要求他們邀請的,冰島政府對此也感到措手不及。冰島最高法院院長古德蘭·阿蘭斯多特甚至在冰島電視上評論說:「他(羅干)親自要求與法院院長會面。但是我根本不知道他為甚麼想要和我談話或他想要跟我談甚麼。」羅干被人家揭了老底,氣得喊著要殺人。

但是沒有人格的人,誰都不會拿正眼瞧,就連小小的摩爾多瓦,當地一家著名報紙還刊登了大篇幅文章,標題是:「摩爾多瓦總統邀請了實行『群體滅絕』的朋友。」

第一位被迫出庭的中共高官——陳至立

中國前教育部長、現任國務委員、江澤民的死黨陳至立於2004年7月19日在坦桑尼亞訪問期間,被人權律師送上當地法庭,她被指控在中國教育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和虐殺,並於7月19日被迫出庭應訊。相對那些收到法庭傳票後迅速消失、遁回國內的中國官員,在坦桑尼亞以貴賓身份進行外交訪問的陳至立,在被訪國的法庭上沒能找到迴避的藉口,成為來不及隱遁而被迫上庭的第一人。

陳至立1998年到2003年擔任中國的教育部長,現為分管文教工作的國務委員。她利用與江澤民的特殊關係和獲得的特權,強行在中國教育系統推行江的迫害政策,使得中國教育系統鎮壓法輪功極為兇殘。她利用職位之便,有系統地向學生灌輸「仇恨及鎮壓法輪功有理」的思想,並直接導致教育界大量煉法輪功的學生、教職員工被關押,至少61人被迫害致死。

2004年12月7日,坦桑尼亞法庭對陳至立被控酷刑和虐殺罪進行了初步司法審查。

消息來源透露說,受害者提供的大量證據足以證明陳至立受到的指控成立。

被通緝畏罪越境潛逃的省委書記——蘇榮

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蘇榮曾任中共吉林省委副書記。在吉林期間,蘇榮任「省委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全省對法輪功的鎮壓行動。在非法鎮壓開始時,蘇榮就積極表態支持並主持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罰。

2004年11月4日下午,蘇榮在隨吳邦國進行國事訪問後返回酒店途中,接到讚比亞高等法院工作人員親自送來的法院傳票。他被法輪功學員指控在擔任吉林省中共610辦公室頭子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謀殺、酷刑折磨和侮辱罪行。接到傳票後,蘇榮不得不脫隊滯留在盧薩卡等候傳訊。

11月8日,因蘇榮未能如期出庭而被控「蔑視法庭罪」。11月13日上午,讚比亞高院開庭審理蘇榮被訴案,因蘇又一次缺席而未果。之後讚比亞警方發出通緝令,逮捕蘇榮。經過長時間的搜尋,在蘇榮的藏身處——讚比亞中國投資開發貿易促進中心發現他的衣物及個人用品等,但未能找到蘇榮本人。蘇榮曾下榻過的酒店記錄顯示,他11月8日下午2點退房,此後銷聲匿跡。

據悉,蘇榮在經過近十天的藏匿和逃亡生活後,在讚比亞警方的通緝中,越過池榮迪邊境來到津巴布韋,後潛逃至南非,並於2004年11月15日乘晚間航班逃回中國。另據可靠消息來源稱,面對讚比亞之行的這段特殊「出訪」經歷,蘇榮表示,不會再輕易到國外出訪。法輪功學員表示,不會放棄法律追究迫害參與者、身為省級官員的蘇榮,他們將把這一案件提交到海牙國際法庭。

今日鎮壓法輪功的直接指揮者——劉京

劉京是現任公安部副部長、專職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的副主任。隨著對法輪功成員血腥迫害的加劇,劉京的名字已經在網上成為一個中共的超級打手和專制屠夫的代號。

劉京和江澤民的關係可以追溯到90年代初。早在劉擔任昆明市市長時,曾慶紅就請他利用任中國殘聯執行理事會理事時和鄧樸方的關係找鄧樸方談話協助搞倒楊家將。因此,劉京是參與江澤民搞倒楊尚昆、楊白冰行動的重要人物。這種特殊關係可以解釋為甚麼劉京後來擔任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和公安部副部長,成為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政策的忠實執行者。

瞭解劉京歷史的人都知道他為人的兇狠。1966年文革開始,劉京是北京工業大學三系的學生。仗著高干子弟的背景,他很早便被工大黨委發展成為學生黨員。然而,劉京和他同樣有高干背景的同系同學譚力夫一樣,在政治上都早已經野心勃勃。1966年6月劉少奇和鄧小平派遣以杜萬榮為首的工作組進駐工大,他們立即意識到這是他們在政治上飛黃騰達的機會。對於一手培養他入黨的舊黨委,劉京立刻組織了一幫高干子女把他們打成「黑幫」,並昧著良心指責工大黨委「歧視和迫害幹部子弟」。在工作組的培養下,劉京成了工大「文化革命委員會」的主任,譚力夫則當上了紅衛兵總隊長,一時間成了工大校園裡炙手可炎的人物。斗「黑幫」,打教授,整反對工作組的師生的黑材料,進而把他們打成「右派」……總之,工大校園內哪裏有迫害、有暴力,哪裏就有劉、譚兩人作為指揮者的身影。據不完全統計,當時工大被劉京領導的「文化革命委員會」打成「黑幫」、「右派」的師生有三百人之多。

在擔任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期間,劉京一方面直接推廣並執行江澤民、羅干的迫害命令,包括下達開槍令,大規模抓捕、虐殺法輪功學員,推動、指導給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等;另一方面在國際人權會議、中外記者招待會等場合,散播污蔑對法輪功的不實之詞,將廣泛存在的人權迫害進行美化和讚揚,為這場鎮壓辯護。因積極打壓法輪功,劉在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後不但擔任610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而且升任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委員。

2004年3月和2004年11月,劉京在加拿大分別被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提起民事與刑事起訴。

遭起訴的公安部長——周永康

2001年8月27日下午,正在美國訪問的原四川省委書記、中共公安部部長、自稱為江澤民老婆內侄的周永康,因涉嫌指使酷刑迫害、謀殺法輪功學員及誣陷法輪功,在美國伊利諾伊州遭到起訴,成為第二個在海外被法輪功起訴的中共官員。據悉,美國伊利諾伊州北部法院已立案辦理。

周永康在任職四川省委書記期間,正趕上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周永康極力推動並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他授權、監督和批准使用諸如謀殺、酷刑和失蹤等手段恐嚇和消除在他管轄範圍內的法輪功修煉者,叫囂實行殘酷的株連政策:「父母修煉的,子女下崗;子女修煉的,父母下崗,停發退休工資,斷絕經濟來源。」在他任職期間,已確認在四川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人數達43名(大量尚未曝光或完全核實清楚的案例未包括在內),他們有的被酷刑折磨致死,有的被當場活活打死。

周永康在四川當土皇帝時採取高壓政策,川人很恨他,私下叫他「人權殺手」。除了鎮壓法輪功和迫害藏區藏人外,周永康還壓制新聞媒體、迫害記者。

周永康還規定媒體必須增加他的上鏡率。根據周永康的授意,2001年「七一」他的巨幅照片被刊登在《成都商報》頭版。巨照出來後,在屬下的提醒下,次日周永康趕緊指示《成都商報》刊登江澤民的巨幅照片。但是因為尺寸與周永康照片一樣大,而且「七二」登江澤民的照片、「七一」登周永康的照片,全省議論了好一陣子。

同時,周永康肆意踐踏憲法和法律規定,超越權限為法官頒發任命書,在人大、政協會議上發表自己的「重要講話」,任何人只能俯首帖耳的洗耳恭聽,不准有任何心不在焉或略顯疲勞的表情。

他在幹部會上肆意侮辱高級幹部,常常自我吹噓是「中央派我來的」、「我是江主席身邊的人」。他還在實業賓館多次姦污內部女工作人員。省人代會期間,周永康住在酒店,公開召妓,讓省委和賓館工作人員敢怒不敢言。

江澤民把上海公安局局長換上他的搬鐵路道岔工外甥吳志明,但是公安部長賈春旺不是他的嫡系,所以西藏小活佛噶瑪巴出逃後,江澤民以此為由,故意表現出大為光火的樣子,拍桌子大罵賈春旺,說如果再跑一個,比如鮑彤,我要你馬上滾。次日北京公安當局即以十八個人二十四小時亦步亦趨跟蹤鮑彤。据高層透露,這不過是為了給周永康上調中央當公安部長做舖墊。

江澤民看中周永康在鎮壓法輪功中的賣力表現,為了退位後能有人繼續幫他迫害法輪功,2002年12月把周永康推上了直接打壓法輪功的公安部長的位置,並任鎮壓法輪功的專職機構──中共「610辦公室」副主任和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後來多用「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掩蓋),使其更加肆無忌憚地迫害法輪功。

周永康上調北京當公安部長後,川人說:越流氓越管治安,看來這個國家是沒希望了。果然,周與前任賈春旺工作作風不一樣,他籌建了一套「治安防控體系」,目的是要堅決無情鎮壓一切江的「敵對勢力」。

周永康後來十六大進入政治局並升任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長,都是江澤民點的將。江澤民遺憾他的家族還不夠大,兒子外甥侄子還不夠多,否則政治局會議在自己家飯桌上開就行了。

2004年11月,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向加拿大法庭起訴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等五名前任和現任中共高官。

被起訴的江澤民軍師——曾慶紅

2002年10月,一份法律訴訟書被遞交給聯合國反對酷刑委員會、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國際刑事法庭,控告江澤民,同時列名為被告的還有當時的中央組織部部長曾慶紅及政治局秘書羅干。該起訴書指控他們對發起和推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該項起訴期望國際刑事法庭對上述三名被告進行一次全面的國際刑事調查,起訴人分別來自加拿大、美國、法國、澳洲、愛爾蘭和香港。

2005年1月29日,在曾慶紅出訪南美期間,秘魯法輪大法學會向秘魯最高法院提交了針對被告曾慶紅、江澤民、羅干和薄熙來的刑事訴訟狀,狀告他們在中國大陸迫害法輪功,犯了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秘魯最高法院當天下午接受了訴訟狀。

曾慶紅是江的軍師,一手控制中央組織部,江鎮壓法輪功的策略實施所需要的組織安排和思想統一都是曾慶紅負責推行。據知情人透露,曾慶紅為江的這場迫害出了許多壞主意。

歐洲司法史上第一次針對中共高官的調查令——李嵐清

李嵐清背著酷刑罪遭海外8次起訴,包括法國、比利時、台灣、德國、加拿大、智利和荷蘭,其中法國的訴訟最使李嵐清頭痛。

1999年江澤民決意鎮壓法輪功,6月10日,江授意成立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當時第一副總理李嵐清被江拖下水,當起了610領導小組組長。自1999年開始至2003年離職,李嵐清一直負責主持全國的鎮壓行動。

人權組織“追查國際”的調查報告顯示,在李嵐清任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期間,直接指揮在科技、教育、文藝、老齡工作等多個領域的迫害,在全國性反法輪功的表彰會和展覽會上講話煽動仇恨。1999年11月26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的三千人參加的法輪功「形勢報告會」上作了《關於同「法輪功」鬥爭的幾個問題》的專題報告。

李嵐清的兒子曾在歐洲留學,後「子承父業」,進入其父工作過的中國重型汽車集團公司工作。95年該集團與瑞典合資,項目投資41億人民幣。有人渾水摸魚,造成40億元「隨風而逝」。在這40億「虧損」中,有10億與李嵐清的兒子有關。

雖然有關方面一直想摀住此事,但紙包不住火。在汽車集團所在的濟南市,人們對此已是家喻戶曉。山東現在的下崗工人很多,大家本來就滿肚子怨氣,現在聽到李嵐清的兒子涉及那麼多黑錢,個個都滿腔怒火。

山東省委書記吳官正感到民意洶洶,再裝不知道已無法保住自己的地位,只好準備調查此事。李嵐清覺得山東方面如果真的徹查此事,其子決沒有好下場,此子是他的單根獨苗(李另有一女),決不能有三長兩短。於是,李嵐清跑到江澤民那裏哭訴,希望江施以援手。

對於一直踩著江澤民腳後跟走的李嵐清,江澤民對待他自然不能比對待賈慶林薄,賈的夫人能夠被放一馬,李嵐清當然不能遭「喪子之痛」,按照江澤民「不能一刀切」的指示,此事最後不了了之。李嵐清由此更加明瞭,只要緊跟江總書記,做任何醜事、臭事、惡事、爛事都不用愁。

2002年末李嵐清率領申報上海世博會代表團非正式訪問法國。12月4日,來自法國、愛爾蘭和加拿大的四名法輪功學員基於聯合國與法國的有關法律,通過著名人權律師喬治·亨利·波提和威廉·包爾頓,對李嵐清訴以酷刑罪。

喬治·亨利·波提和威廉·包爾頓是參與成功起訴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的著名律師。在法國的尼斯遞交起訴後,李嵐清很難再輕鬆自在,中共試圖使用各種外交途徑阻止該案,並使得該案在尼斯的法庭無任何進展。2003年7月負責該案的律師包爾頓和波提先生將該訴訟轉至巴黎繼續進行,巴黎的刑事法庭接受立案。

2004年7月,該刑事法庭向中國的司法機關發出調查委託,要求中國有關當局對迫害法國公民海倫·佩緹女士以及其他法輪功學員進行調查並做出答復。法國法輪功學員海倫·佩緹2001年11月在天安門廣場上被逮捕,並被中國公安毆打。據信這是法國乃至歐洲司法史上第一次針對中共高官向中共當局發出調查令。

2004年12月,法國的刑事法庭為法輪功學員起訴李嵐清案任命了一個預審法官,這標誌著該案已正式進入司法偵訊及調查程序。

法國主流媒體都報導了此事,稱是法輪功海外人權抗爭獲得的顯著進展。

李嵐清緊跟江澤民,這回遭到海外起訴,江自己都焦頭爛額,李嵐清又怎能不犯愁?

江澤民親信王旭東被起訴

信息產業部部長王旭東在2004年6月來芝加哥參加「第三屆中美電信峰會」時被起訴,主要是因為他在2000年6月至2002年11月間擔任河北省委書記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行為。此峰會為美國商業部和美國電訊工業協會舉辦,與會者很驚異地發現王旭東在迫害法輪功中所扮演的角色。

在中國,有五個中國省份對法輪功的迫害尤為嚴重,法輪功學員被折磨致死的人數在這五個省中佔了一半以上,河北省就是這五個省份之一。

6月18日晚,在王旭東下榻的芝加哥Hyatt飯店,兩名王僱來的保鏢收到了傳票。

第二天早上,王的隨團人員交頭接耳,王被告的消息不脛而走。酒店大堂坐滿了法輪功學員,隨時準備再次將傳票送給王旭東。領館和親共僑社的人員跑來跑去,想找到一個沒有學員的出口。一輛接王旭東的白色Limo派不上用場,最後裝滿了行李。早上8點多,王旭東出現在大巴士上,戴了一幅借來的墨鏡,臉朝裡看。法輪功學員向他齊聲大喊:「王旭東,你被告了!」

當王的大巴士來到芝加哥西北郊的一家著名電信公司門口,早已守候的幾個法輪功學員身手利落地將3個裝有訴狀和傳票的信封貼到了車門的玻璃上。

芝加哥的下一站是華盛頓,第一次來美國的王旭東本打算好好遊覽一番。被告以後他垂頭喪氣,退掉了華盛頓的酒店,在大使館憋了一天。一氣之下他讓隨團人員也一律不許外出,大家怨聲載道。本來王旭東有希望當上副總理的,他的仕途因為這場官司停頓下來了。但這又能怪誰呢?他不積極參與迫害,官司當然不會有他的份。欠了人命,能不接受審判嗎?

被告王旭東非常關心此案件的進展情況。在芝加哥的一個律師派助手在2005年4月和5月的兩次聽證時不請自到,前來法庭打探消息。他還打電話給原告律師泰瑞·瑪什,說:「你們很難贏這個案子。」律師泰瑞·瑪什問:「你代表王旭東嗎?」律師說:「他付錢我就會代表他。」

2005年5月26日上午,美國伊利諾伊州聯邦法庭接受了法輪功學員起訴原中共河北省委書記(現中國信息產業部部長)王旭東的一項動議。這是原告法輪功學員的一個重大勝利,也證明美國法庭非常關注在中國發生的針對法輪功的迫害。被告王旭東試圖躲避原告法律文件的送達。他拒收了4次FedEx的快遞信件。原告也採用了其它辦法送交法律文件,包括發傳真,甚至送鮮花等等。聯邦法庭最後確定原告的各種努力已經符合了聯邦規程,所以批准了動議。

處處惹官司的商務部長——薄熙來

2004年4月24日,剛上任不久的中共商業部長薄熙來在美國首府華盛頓訪問時被起訴。他是隨中國副總理吳儀一行參加第15屆中美商貿聯委會到訪美國的。薄熙來因將訴狀及其它相關文件在送達他本人手中後將文件摔在地上、拒絕接受而可能失去為自己辯護的機會,面臨缺席庭審。

國内不少媒體吹捧薄熙來為「政壇新星」、「明星省長」、「魅力省長」什麽的,其實根本不是那麽回事。薄熙來慣於逢迎,擅長的是搞面子工程。九十年代中,江泽民到大连视察国企前,薄熙来在大连街头显眼位置竖起江泽民的大幅画像,为江搞个人崇拜加温,获得江的青睐。薄熙来是中共元老薄一波的儿子,薄一波幫江澤民整了很多政治對手。靠着這層關係,薄熙來仕途更是步步高升。

薄熙來表面看起來似乎親切開明,但那不過是騙人的假相。真實的薄熙來心狠手辣,品行不端。前《文匯報》駐香港記者姜維平發表文章揭露薄的官場腐敗黑幕,大連當局就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兩項罪名給姜維平定罪。大連市檢察院曾一度以證據不足將大連國安局的起訴書駁回,但最後大連司法當局還是按照土皇帝薄熙來的意志將姜維平定罪入獄,使其受盡折磨。薄熙來在外拈花惹草、玩弄女人的事情也非常多。

任大連市長期間,薄熙來緊跟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使大連成為全國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城市之一。僅1999年到2000年期間薄熙來擔任大連市長時,大連市就有至少15名學員被迫害致死。根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調查,薄熙來在遼寧省長任內,已經有103名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致死,是迫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

2004年5月,薄熙來隨團訪問歐洲五國,遭到人權團體抗議。薄熙來原計劃於3月25日訪問德國,當時德國的人權團體和法輪功學員紛紛對薄熙來侵犯人權進行抗議和譴責,並要求德國政府阻止他入境。薄熙來非常不光彩的人權記錄一時間引起了德國社會的廣泛關注。後來德方申明,中國方面推遲了薄熙來的此次訪問。

在5月的行程中,德方公佈的在訪問期間由德國經濟部主辦的中德高科技論壇出席名單上甚至沒有出現薄熙來的名字。但法輪功透過內部渠道知道消息,在代表團抵達德國訪問第一天的請願活動中,打出了「歡迎溫家寶,法辦江澤民,驅逐人權罪犯薄熙來」等橫幅。在訪問第二天的中德高科技論壇開始前,有法輪功學員看到薄熙來座車從法輪功的橫幅前面開過,進入論壇會場。

6月,薄熙來訪問波蘭時被指控犯有反人類罪。8月,薄熙來在俄羅斯訪問也被起訴。

11月14日到21日,中國商務部長薄熙來在智利參加亞太經貿合作組織(APEC)會議期間受到多項指控,他被指犯下嚴重的侵犯人權的罪行。

12月9日,歐盟和中國的商業會談在海牙的國會中心舉行,此會議由薄熙來致開幕詞。法輪功學員在國會中心大樓外面煉功,歡迎溫家寶,並要求驅逐人權罪犯薄熙來,法辦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

第一起中共媒體煽動仇恨案–趙致真

2004年7月14日,正在美國康州紐黑文市訪問的原武漢市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接到了美國聯邦法院的民事訴訟傳票:趙被法輪功學員集體告上了紐黑文市聯邦法院,起訴趙致真利用製作影片來煽動教唆針對中國法輪功學員的仇恨、暴力、酷刑和群體滅絕。

成功起訴趙致真得助於「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的努力,其成立的宗旨是:「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

當趙跨出國門時,「追查國際」即已得到舉報,及時將情況告訴了起訴者,並選擇適當的時機向被告遞送了法庭訴狀。

據瞭解,趙致真正式應訴,成為關於法輪功迫害的海外人權起訴案的級別最低的唯一的應訴者。

中領館襲擊案罪犯落網並當庭認罪

江澤民把駐外使領館當作對法輪功仇恨的輸送基地,用各種經濟利益誘惑那些貪圖小利而喪失良知的人。

2001年9月初,芝加哥學員在中領館前進行為期十天的接力絕食請願,抗議中共殺害法輪功女學員們。9月7日下午4點40分左右,三名男子駕駛一輛嶄新的黑色吉普車停到中領館前。他們中有兩個人跑出來打人,下車上車多次,並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兇狠謾罵;另一個人在車中留守,隨時準備逃跑。

當一名參加絕食的法輪功學員見狀想去和他們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現況時,那位學員受到了暴力的威脅,另一位法輪功掏出相機照下現場情況,遭到其中兩人的嚴重肢體攻擊,隨後兩位兇犯趕回車子,迅速逃離現場。據悉,此案背景複雜,背後黑手隱約可見,更有人企圖用一萬五千美元進行賄賂,涉案者也遠不止這兩個人。

兩名兇犯隨後被法輪功學員告上了法庭,兇犯翁玉俊在2002年11月5日凌晨一點左右從芝加哥親共報社“辰報”原辦公室出來時,被守候在那裏的警察逮捕。三週後,翁在伊州庫克郡刑事法庭當庭認罪,被判處一年半監管。另一兇犯鄭繼明也於2002年11月13日在芝加哥庫克郡法庭當庭認罪。

當時,發生於芝城的毆打法輪功學員案,在當地引起極大轟動,被多家中西文媒體大幅報導。報導說,一個知書達理的泱泱大國,在江澤民的手裡竟淪落到流氓土匪肆虐的程度,實在是中華民族的恥辱。

此外,因追隨江澤民迫害政策而遭到法輪功起訴的中共官員還包括:原山東省委書記、現中共政治局常委吳官正,前北京市委書記、現中共政治局常委賈慶林,前中國國務院副總理、現中共政治局常委黃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文化部長孫家正,反邪教協會副理事長王渝生,安徽省省委書記王太華,中共處理法輪功問題小組副組長、原中央610辦公室主任王茂林和中共駐韓大使李濱,總領事張欣及五名大使館參事官等。

7.法網恢恢

聯合國接受迫害責任人名單

2003年3月,在與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秘密監察機構程序部門的會談中,一個中共迫害監察組織「法網恢恢」遞交了兩份關於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報告,共四千多頁。第一份報告上有一萬一千多名610官員、警察及其他涉及迫害法輪功者的姓名和罪行細節,第二份報告是一個約有兩萬名受迫害者的名單和事件列表。「法網恢恢」表示,該組織目前記錄在案的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有一萬多名,一旦時機成熟,該組織將會對他們一一進行法律起訴。這些人在出國訪問、旅遊以及探親期間都隨時面臨被起訴的可能。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人權組織成立

2003年1月,國際人權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在美國成立。該組織在北美、歐洲、亞洲和澳洲設有分部,致力於在海內外全面追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相關組織和個人,收集迫害證據,並與各國政府和相關國際機構密切合作,尋求成立「針對迫害法輪功國際特別法庭」,對發動和積極參與這場人類歷史上最嚴重、最廣泛滅絕性迫害的罪犯進行全面的歷史性審判。

「追查國際」發言人表示,他們將「邀請和協調全球社會正義力量,在國際範圍內廣泛、深入、系統地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個人、機構和組織」。自成立以來,該組織發佈了大量的調查報告。

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

2003年9月,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向加拿大「反人類和戰爭罪方案」有關官員遞交了包括江澤民在內的15名迫害法輪功人員的罪行及有關證據。

2004年1月底,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再次向該方案提供了30個參與迫害人員的名單。這樣,截止到1月底,已經有45名各級中共黨委、「610」負責人、政府官員和勞教所不法人員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之中。這些人如試圖進入加拿大,會立即受到調查。結果可導致這些人被拒絕發放簽證、並被禁止入境,甚至會因其犯下的「反人類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訴。

該名單不但包含了迫害的發動者江澤民,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和「610辦公室」成員李嵐清、羅干、王茂林、劉京等人,還包括省(遼寧省、河北省)、直轄市(北京市)主管迫害的黨委、「610辦公室」不法官員,以及勞教所(馬三家勞教所、萬家勞教所)惡警等。名單顯示,迫害的策劃和實施者不僅包含各級中共黨委和政府,還包括司法系統、宣傳系統和勞教系統等人員。

這些人的犯罪證據來自於受害者的證人以及中國大陸有勇氣將信息提供到海外的受迫害的修煉者,還有來自第三方的證據,包括大赦國際、聯合國人權組織、人權觀察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等,都擁有成千上萬的關於迫害的直接或間接的證據。

法輪功方面表示,這只是行動的開始,他們將繼續以反人類和戰爭罪等方案向有關部門提供數以萬計的迫害者名單。有關部門也已經準備接受他們提供的進一步名單。

遞交美國海關和移民局的迫害者名單

與加拿大類似,2004年3月9日,「法輪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向美國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王茂林等102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名單,要求美國政府禁止這些人員入境美國。美國移民歸化法第212(a)(2)(G)條規定,如果外國政府官員在過去的兩年中從事參與嚴重違反宗教自由的行為,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屬和子女不得進入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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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世界各國針對江澤民及其追隨者迫害法輪功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等的法律訴訟案已經風起雲湧,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形成圍堵之勢。國際社會稱這場全球起訴的規模是二戰後起訴納粹罪犯的紐倫堡審判之後所僅見。

聽到江被起訴和其他訴訟案的消息,中共一些官員開始「留後路」並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證明自己「無辜」並是「被迫」執行610辦公室的命令。

另據來自國內的消息,大陸有些地區上級「610」已經開始責令縣級以下「610」,緊急內部收回自1999年非法鎮壓法輪功以來發放過的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相關文件及資料。

很明顯,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已經走向眾叛親離,窮途末路。面對無處不在的天羅地網,江澤民此時的處境正應了一句古話:多行不義必自斃。

(接下期)

文章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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