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9日電)立法院初審通過,規定經報備的多層次傳銷業者設立保護機構,協助受害者團體訴訟。直銷協會表示,由已報備業者成立保護機構,捐助基金一事,有相當疑慮。
立法院8日初審通過專法管理傳銷亂象,草案規定,公平會應指定經報備的多層次傳銷事業設立保護機構,協助受害人團體訴訟。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8日說,某家變質多層次傳銷公司(俗稱老鼠會)聲稱研製「免加油、免充電、零污染」的磁能動力車,業務以介紹他人加入為主,違法吸金逾新台幣2億元,受害人數達300人。司法雖已偵辦,但民眾只能無助面對司法漫長訴訟。
丁守中提案,參考類似「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的保護機構,由主管機關訂定保護機構的組織、設立、管理監督事項,協助受害人進行「團體訴訟」。
中華民國直銷協會表示,由已經報備的業者成立保護機構,並捐助基金一事,有相當疑慮。
直銷協會指出,觀察目前社會爭議案件,多來自未報備的不肖業者,保護機構是否能真正達到打擊不肖業者的最終目的,以及屆時是誰來監管保證金的運用也尚不清楚。
公平會官員表示,實際上合法直銷業者遭處分的案例不太多,要落實保護直銷商的權益,設置保護機構的辦法及成立基金還在研議當中;若照立委要求,都收新台幣1000萬元來成立保護機構,對於小型直銷業者來說較不公平,所以會考慮直銷業者的規模、資本額多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