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8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通過臨時提案,3個月內完成全國警察編制員額總清查;消防員每月加班時數以200小時為上限。
內政委員會邀內政部長李鴻源專題報告「全國警察及消防人力配置及勤休制度之檢討與改善」,內政部警政署長王卓鈞、內政部消防署長葉吉堂等人列席。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啟臣質詢時表示,編制員額為何多年沒變?是否反映實際需求,隨犯罪型態改變等彈性調整?
王卓鈞答詢說,編制員額主要依城市人口數、面積、車輛數和治安規劃,根據統計,警員每月超時68到88小時,如果完全補足缺額,可望解決超時問題。
江啟臣提案,請內政部邀相關單位3個月內完成全國警察編制員額總清查,並研擬定期清查機制,且納入年度檢討。
消防人力部分,葉吉堂表示,消防員和民眾比例為1:1700,超時工作情況更嚴重,只能盡量勤務專業化,如平均每分鐘就有2次救護車出動,要檢討如何用資源在最需要的地方。
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提出臨時提案,要求消防署3個月內調整消防人員上班時數規定,每月加班時數以160小時為上限。
消防署表示,「勤1休1」每月上班總時數為360小時,「勤2休1」則為480小時(一般公務人員時數為160小時)。
葉吉堂表示,每月加班時數應以200小時為上限較可行,也盡量鼓勵各縣市實施「勤1休1」。
消防署統計,4縣市實施「勤1休1」;「勤2休1」、每月加休1到3天則有14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