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31日電)34歲陳姓男子想搶1名90歲老翁的皮夾,因老翁抗拒、大叫而未得逞。最高法院日前依侵入住宅強盜未遂罪判刑3年10月。
根據法院公布的判決書,缺錢花用的台中市陳姓男子於民國100年8月間,騎機車行經台中市烏日區一處住宅時,未經同意就進入房屋,假意與屋內的林姓老翁等人聊天。
陳男見年邁體衰的林翁緩慢步行時,刻意放低音量並快速追上,用手壓住林翁後頸並伸手進林翁口袋想奪取皮夾。
因林翁極力護住口袋並大叫一聲「啊」,陳男為求順利逃跑脫身,向前來探看的外勞假稱林翁跌倒後,騎機車逃離。林翁報警處理。
法院一審依侵入住宅搶奪未遂罪,判陳男有期徒刑1年6月,檢察官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認為,陳男明知林翁體能、氣力均無法與他抗衡,仍強壓林翁於牆上至無法轉身,已屬強盜行為,改依侵入住宅強盜未遂罪判刑3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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