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5日電)台中市議員何敏誠等人於正副議長選舉涉亮票,台中地院今天審理,多名議員到場聲援,認為亮票屬政黨運作,司法不應介入。
民國99年12月間台中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藍綠各推1組人參選,民進黨及台灣團結聯盟等25名泛綠議員投票時涉嫌亮票,其中22人認罪,遭緩起訴處分;何敏誠、陳淑華及高基讚3人遭台中地檢署依妨害祕密罪起訴。
台中地院今天開庭審理,何敏誠等3人出庭,民進黨籍市議員黃國書、張廖萬堅等人及台中市黨部主委曾朝榮到場聲援。
高基讚向媒體表示,亮票是對政黨政治及民意負責,民進黨團早就開記者會公開支持人選,並無秘密可言,若亮票違法,為何現場司法人員未阻止。
陳淑華指出,正副議長選舉是市議會內部選舉,屬於政黨政治運作問題,若行為不符,應由議會內部的紀律委員會懲治,而非司法機關介入,法律及政治見解不一,建議聲請大法官解釋。
何敏誠則指出,亮票是為了負責及信念問題,檢方不辦賄選,只抓亮票,令人不服。
曾朝榮表示,政黨政治亮票應由議會自治決定;張廖萬堅說,不能用不合時宜的法令干涉議會政黨運作,法律要檢討修改;黃國書則說,他們拿選票時並未刻意要讓誰看,只是很容易被監票人看到,不屬於公開亮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