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不罰 越守法執法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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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3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特稿)加油站勿用手機、公共場所勿吸菸等問題,在越南早有詳細罰則,但有法不罰或是無法執行極為普遍,如何落實,加強守法和執法觀念,越南還有很大改進空間。

以公共場所不得吸菸為例,政府規定在電影院、會議室、醫院、圖書館、車站、機場、碼頭或其它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吸菸,將被處以5萬至10萬越南盾(約2.5至5美元)。

但據觀察,許多民眾根本不理會規定,在公共場所吞雲吐霧大有人在,如果有人出面制止,少不了招來一堆異樣眼光。

進到醫院,到處都是癮君子,樹陰下、水池邊,處處可見吸菸者與病患坐在一起,邊吸菸邊聊天,也不見管理人員和院方出面制止。

越南政府去年8月即規定,不得在加油站使用手機,違反的將被罰200萬至500萬越南盾,但許多駕駛者就在加油人員旁使用手機,也不見有人提醒警告和加以處罰。

1名加油站人員就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如果工作空檔,當然會提醒駕駛者不要在加油站內使用手機,但是大家依然我行我素,也沒有見到執法人員開出罰單;如果規勸多了,這些駕駛人會出髒話或動粗,所以大家就保持沉默。

此外,街道隨時可見肩挑小販沿街叫賣,政府自今年1月間加強管理路邊及肩挑小販買賣,要求對這些小販集體體檢和集訓。但大多數小販根本不知相關規定,一些小販表示,「這裡不行賣就到別的地方叫賣,在路邊買賣哪裡需要集訓」。

以胡志明市為例,全市約3萬5000個路邊攤販,由於流動性大,地方衛生機關無法掌握人數和住址,執行上也產生困難。

長期旅居越南的台商指出,事實上,越南政府頒行了很多規定,但往往過了一段時間就被人們「遺忘」,例如騎乘機車必須戴安全帽是5年前的規定,雖然人們有了這一安全意識,但是執行不徹底,許多騎士不戴或是頭戴「劣質」、「冒牌」的類似安全帽上路。

針對許多攸關民眾安全和衛生的問題,越南政府訂出許多善意規定,並列入罰則,但往往無法執行,主要因宣導力道不夠,加上執法不力,難怪民眾對於法令是「朝令夕忘」。如何落實,加強守法和執法觀念,越南還有很大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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