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律師第1試 將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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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3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3日電)考選部說,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一試,重複報考、重複錄取比率高,擬從民國103年起,合併2項考試第一試,減輕考生負擔。

現行的律師高考採二試,第一試測驗題,以全程到考的33%及格,進入第二試申論試題;司法官則採三試,第一試同樣要經過測驗題門檻篩選,擇優錄取前33%進入第二試申論試題,司法官並有第三試口試。

考選部日前向考試院會說明100年、101年的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錄取人員資料統計分析,並提出政策建議。

考選部說,司法官、律師這2項考試的應試科目、占分比重、考試時間及錄取方式都相同。檢視100年及101年2項考試重複報考人數及第一試重複錄取人數,其中,重複報考人數都在5成8以上,重複錄取人數也在5成5以上。

考選部指出,以民國101年為例,司法官有7488人報名,律師有1萬249人報名,重複報名有6002人;司法官第一試有2195人錄取,律師第一試有2930人錄取,重複錄取人數則為1617人。

考選部說,擬於民國103年起合併辦理第一試,減輕應考人壓力及試務工作負擔,另外,考選部將邀集產、官、學界召開會議研商這2項考試第一試應試科目內容,獲得具體結論後,再依法制作業程序報請考試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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