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3月21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韻採訪報導)近日,中國大陸瀋陽新民市法院,開庭審理去年8月份被非法抓捕的前沈陽軍官、法輪功學員潘友發,即將「開庭」之際,潘的兩位代理律師告知法官「起訴書的內容是構陷;已取得數人的證人證詞,會當庭出示,證人已到達法庭」,法院立即宣稱「不開庭了」。
得知有數名證人後 法院叫囂「不開庭了」
據《明慧網》報導,3月18號,瀋陽新民市法院原定於上午九點對潘友發非法庭審,當日早上,兩位北京律師到達法院,準備為潘友發做無罪辯護,潘友發的親友們也都進入法院旁聽。但當法院工作人員得知有數名證人會當庭做證時,叫囂「你們有證人,怎麼不事先告訴我們」,隨即宣稱「今天不開庭了」。
律師:可以追究法院的違法行為
北京律師唐吉田指出,這種臨時休庭是這幾年來大陸法院的潛規則,更多的是用標籤化或者xxx的罪名,或者一些理由,對爭取權利,反抗司法不公的人進行打壓。
唐吉田:「證人可以作證,甚至可以在法庭審理當中提出來,讓證人出來作證,我沒有看到說,必須提前向法院打招呼的,因為民事案件可能要一個證人名單什麼的,但是,刑事案件從我經歷的情況看,似乎沒有這種強制性的規定。」
北京律師唐吉田表示,如果在庭審當中需要證人出庭作證,辯護人作這方面的安排與準備,是有法律依據的,法院取消開庭,如果是違法的,當事人家屬、律師可以採取一些行動,對這些違法行為進行必要的追究。
法學專家趙遠明:「中共起訴法輪功弟子,很多它所說的證據,實際上是捏造的,經不起法律上的推敲,所以說辯護律師一旦提出『我有證人,可以出庭作證,你的這所有這些起訴是構陷,是捏造的。』它內心是非常害怕,所以他宣布停止開庭審判,我覺得這是他心裏有鬼。」
多次立功獲嘉獎的優秀團職軍官被非法劫持
今年65歲的潘友發,原是一名優秀的團職軍官,曾帶領部隊撲救大興安嶺大火、抗洪搶險等,每次執行任務身先士卒,多次立功獲嘉獎。潘友發後來身患腦血栓、心臟病、腎炎等八種疾病,多方醫治無果,在202部隊醫院醫師建議下,潘友發開始修鍊法輪功,3個月後,8種疾病痊癒。
去年8月28日,潘友發去朋友胡林家做客。一夥不明身份的人強行闖入胡林家中,將兩人打傷。潘友發的腿部、肋部受傷,手臂被刀划傷,被這伙人誣陷持刀傷人。並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證的情況下,強行抄家,將胡林家中的現金及值錢、有用的物品洗劫一空,隨後將二人綁架。
後來得知參與這次行凶的責任人有:瀋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陳福洋、新民市國保大隊大隊長蘇劍平、西北街派出所警察王興寬、劉鵬等。他們聯合檢察院、法院等部門構陷潘友發,編造了三項莫須有的罪名。
家屬不斷的到各級部門投訴、申訴冤情。3月初,新民國保告知家屬「潘友發到朋友家串門的事,不起訴了」;「用水果刀襲警的事,也不起訴了」(「襲警」根本不存在)。就剩下一項「十年前傳遞過多少份法輪功真相資料」。
這次北京律師的辯護內容之一,就是「信仰法輪功合法,傳播法輪功真相合法」。
律師指中共迫害法輪功無任何法律依據
唐吉田指出,中共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迫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就是即便按照現在中國大陸的這個所謂法律它也沒有理由。
唐吉田:「因為這是他們思想定罪的一種表現,文明國家的法律只會規定人的行為,不會規定人的思想。在中國大陸,特別是1999年以來在江澤民、周永康等這些高官的推動和他們這種導演下,對信仰群體進行這種高壓,一直是保持這種高壓的態勢。實際上與國際公約和國際法,在國內也沒有法律依據,只不過都羅織一個罪名,借用警察、法院這個流水線,炮製出來一個法律文書欺騙世人而已。」
另一法輪功學員親證中共迫害
中共自1999年迫害法輪功的這14年裡,數千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判刑,關黑監獄,流離失所,更有無數法輪功學員慘遭酷刑折磨,被打死,打傷,打殘,被活摘器官,屍體被作成標本販賣等。
曾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過四年的湖南法輪功學員雷映群指出,她們2001年被抓時,當局根本就不准許她們請律師,如果有證人他也會威脅你的證人,千方百計不讓他出庭。
湖南法輪功學員雷映群:「關了一年多,法院才給我們開庭,然後就是說非法判了四年。開庭的時候他恐怕真實情況暴露出來,像酷刑、逼供、和一些違法的事情暴露出來。本來律師來了,就在開庭的當天也會取消,或者往後推,這種情況都有的,現在雖然說可以請律師,可是他千方百計的阻撓那個律師來辯護。」
雷映群說,當時她們被抓的時候,一抓進去就被一直銬,銬起來,然後再把雙手反銬,叫做「背寶劍」。
雷映群:「因為我的手很短,他就把我硬銬,然後就把手皮都銬破了,到目前十多年我那個手腕上都還有一個傷疤;到了中午的時候,來了兩個打手,對著你的腦袋胸部使勁打;晚上又被懸空吊了一個晚上,就是腳尖著地,有時整個身體都懸空;然後還搞一個提外審,就是把你關到一個房子裏面,讓打手對著腦袋打,一個人拳擊,打了一個多小時腦袋都腫起來了。
還有一次,警察拿一本很厚的新書,他對著我的眼睛就砸過來,人就是有那種本能,當時就把腦袋偏了一下,就砸在眼角上,當時眼角就起了一個雞蛋大的包,如果腦袋不動,當時眼珠就砸出來了;還有一次開庭,法官要把我銬起來,我不讓銬,他就把你打在地下,兩個手反銬,提著手銬往前面拖,兩個肩腕關節處痛得簡直就是無法形容。」
28、9歲的年輕小伙 幾小時即被迫害致死
雷映群指出,所有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受了酷刑,她身邊有許多被打死打傷打殘的。
雷映群:「我身邊的一些同修,就是在白馬龍關了一年,被打了三針毒針,當時她迷迷糊糊聽警察說,一般的犯人打一針就沒命了,她這個人打三針都還沒死,當局在沒有開庭就把她直接從白馬龍勞教所轉到女子監獄去了,在女子監獄里我看到她,整個人迷糊了,意識不清楚了,兩個腿都瘦成很小。後來出來之後通過學法煉功她慢慢好了,腿也好了,思維也比較清晰了,後來又被抓了,又把她折磨成精神病,最後死掉了。
雷映群說,她們本地一個男孩子晚上七八點被抓,早上五六點就死了,他媽媽早上去給他送衣服的時候,看到他屍體,兩個腳腫得有一尺來高,身體遍體粼傷,慘不忍睹。
雷映群:「男孩子也是28、9歲,一米八多的個子,身體也是很棒的,當時抓他的時候,警察就把他塞在了小汽車的坐板底下,因為人高,塞不進去,就把他的腿伸在門外面,警察就把車門使勁關,腳扎斷了警察都不管,後來去了幾個小時,就活活打死了。」
雷映群表示,她講的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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