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9日電)新北地院開庭審理警察涉嫌經營賭場案。前媒體主管王保憲否認投資賭場,強調錢是和賭場業者徐明祥間的借貸關係。
王保憲在開庭時表示,對於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他沒有任何犯意。王保憲一開始向法官表示,不曾去過徐明祥夫婦在新北市三重區經營的賭場,後來改口,有去打過麻將但沒有抽成,只是贏家要把錢拿出來,購買宵夜或飲料請大夥享用。
王保憲說,前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許瑞山與前刑事局偵四隊二組組長鄭富禎的新台幣200萬和100萬元,再加上自己的100萬元,是分3次借給賭場業者徐明祥。
王保憲辯護律師表示,錢是王保憲和徐明祥兩人間的借貸關係,並非用來投資麻將賭場,更無包庇賭場或圖利他人。
檢察官接著詢問被告錢是借貸還是投資?被告王保憲回應,他和友人「小楊」與徐明祥約在民國100年12月底,於台北市錦州街某處聊天時,小楊提到可以給他100萬元投資酒店,但王保憲因酒店先前有遭警方查緝,認為不妥。
王保憲說,當時徐明祥接話,也可以把錢借給他,讓他投資徐明祥太太李翠萍經營的房地產二胎貸款。
起訴書指出,王保憲出資100萬元,與許瑞山和鄭富禎,共同投資徐明祥夫婦經營的麻將賭場並每月抽取分紅,截至去年8月賭場遭查獲前,共不法獲利30萬元,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王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