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5日電)前民進黨籍立委吳明敏今天到台中地院提自訴,控告南投縣調站3名調查員偵辦貪污疑案時,涉製作不實筆錄及教唆偽證。
吳明敏控告民國97年辦案的3名調查員,分別是目前在南投縣調查站任職的李姓、高姓調查員及在台中市調處的陳姓科長。
綠逗之友會的「破繭/檢行動」今天展開首波控告檢調行動。前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吳明敏由律師陪同到台中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控告南投縣調站3名調查員在97年偵辦貪污疑案時,製作不實筆錄,涉偽造文書及教唆偽證等罪。
吳明敏自述指控,調查站偵訊筆錄多處不符事實,檢察官據以認定白姓男子等人請託他向林務局等單位施壓,要求林務局停止對原墾農訴訟,白男交付費用新台幣24萬元,並提供房屋作為他的服務處使用。
吳明敏說,根據現場錄音內容,檢舉人及他的助理都沒指稱他收受款項,但筆錄卻記載將款項交給他,他被依貪污罪起訴,全案由律師勘驗筆錄光碟,找到他的有利證詞,全案一審判無罪,二審及三審駁回、全案定讞,前後4年。
吳明敏說,他將對相關人員提出民事求償1000萬元,獲賠款項將捐給司改會等單位。
對於被控告一事,台中市調查處的陳姓科長回應表示,一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