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4日電)臉書販賣隱形眼鏡,當心違法,衛生機關最近接獲相關檢舉,認為隱形眼鏡屬於醫療器材,社群網站販賣隱形眼鏡已違反藥事法。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醫材藥品應取得許可證後,始得製造、輸入、販賣,一般民眾不論是在拍賣網站,還是在部落格或臉書上販售隱形眼鏡,一經查獲屬實,都要面臨新台幣3萬元到15萬元的罰鍰。
食藥局指出,只有事先取得地方衛生局核准的藥商,才能在網路及郵購通路販售低風險的第一級醫療器材,例如OK繃、紗布、棉花棒、一般醫用口罩、束腹帶、機械式輪椅。至於保險套、血糖機、體脂計、隱形眼鏡等風險性較高的第二、三等級醫療器材,不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