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職嗎?

【新唐人2013年3月13日訊】「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職」,這是眾所周知的一句話。這句話反映的,是軍人的紀律性。一支沒有紀律的軍隊是沒有戰鬥力的。而一支軍隊的紀律性,從某一方面,往往反映在軍人是否服從命令上。

誠然,「服從命令」對於軍人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是否就重要到了「天職」的高度?所謂「天職」,就是高於一切的使命。如果「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職」這句話成立的話,那麼,對於一個軍人來說,無論任何東西,只要和「服從命令」相違背,都得拋棄。

是這樣嗎?

這個問題,在我看了韓國電影《華麗的休假》后,有了明確的答案。

《華麗的休假》,講述的是發生在1980年的韓國「光州事件」。當時的韓國,並不像今天這樣民主和自由。從1961年到1987年,韓國人民經歷了27年的軍人獨裁統治。1979年,軍人獨裁者朴正熙遇刺,人民渴望藉此恢復韓國的民主制。然而,掌握軍權的韓國軍官全斗煥再次發動政變,繼續實行軍人獨裁統治,並頒布戒嚴令。忍無可忍的韓國人民走上街頭抗議,要求恢復民主。在光州的遊行抗議活動尤為厲害。全斗煥軍政府出動軍隊,對參与遊行抗議的光州學生和普通市民實行血腥鎮壓。這就是「光州事件」。

看過此片的人,無不感到震撼——那些參与鎮壓的軍人,對於參与遊行的學生,殘酷地掄起了棍棒;對於手無寸鐵的普通市民,無情地舉起了機槍。在他們的棍棒毆打下,學生被活活打死;在他們的機槍掃射下,人民的鮮血染紅了整個光州。

一位貧窮的母親,用盡畢生的精力,將她兒子昌秀培養成才,送入大學。當她聽到外面有軍人在殘殺學生和普通市民的時候,頓時憂心忡忡。此時的她,年事已高,並且因積勞成疾而雙目失明。她能做的,只是天天燒香拜佛,默默地為兒子祈禱。

然而,不幸的事還是發生了。這位久經滄桑的母親,在她兒子朋友的帶領下,來認領她兒子的屍體。當她的手,觸摸到她兒子那張滿是彈孔的臉時,她頓時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實——「這不是我們家昌秀。不是的!你是昌秀的朋友,也認不清誰是昌秀嗎?我們昌秀有個高鼻樑,長得也很帥。這絕對不是我們家昌秀,一定是哪裡搞錯了。昌秀沒理由就這麼死了… …」話語未盡,這位傷心欲絕的母親早已無法抑制內心的痛苦,嚎啕大哭。這哭聲,震撼著每一位觀眾的心靈。這哭聲,控訴著每一位為獨裁者效力的軍人。

那些戒嚴軍人的所作所為,可以說是禽獸不如。正如影片中的退役上校朴興洙所說:「他們玷污了軍人的榮譽!在他們向人民開槍的那一刻起,他們不再是大韓民國的軍人!」

然而,對於自己的無恥行徑,那些軍人卻有自己一套冠冕堂皇的解釋:「我們只是執行上級的命令。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職。」

不!服從命令不是軍人的天職!軍人的天職,應當是保衛國民!

服從命令,對於軍人來說固然重要,但還沒有達到「天職」的高度。「服從命令」只是為了讓軍隊更有效地擔負「保衛國民」的天職而採用的手段而已。當「手段」和「天職」相衝突時,應該以「天職」——保衛國民為準。這才是一個軍人應當具備的「天職觀」。

遙想當年,在紐倫堡大審判的時候,那些曾為大獨裁者效力的納粹軍官,也曾以「我們只是執行上級的命令。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職」為由,為自己做無罪辯護。然而,他們的辯護被法官無情地駁回。因為他們根本就搞錯了概念——對於軍人來說,「服從命令」根本就沒有達到「天職」的高度。

看了《華麗的休假》后,那些在光州事件中殘殺人民的軍人形象,一直在我腦里揮之不去。確切地說,他們不應該被稱為軍人,因為他們配不上「軍人」這一神聖的稱呼。軍人,應當是保衛國民的,而不應當是殘殺國民的。

諸如「光州事件」之類的事,不僅僅發生在韓國。大家別忘了,在光州事件的9年之後,中國大陸也發生了一件類似的事件。而事件中的軍人,也同樣是選擇了聽命于上級,而不是保衛國民。「服從命令」的尺度到底是什麼?這是每一個軍人都應該思考的問題——不管是韓國軍人,還是中國軍人。

文章來源:《真名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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