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心:趙海通事件與中共維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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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3月10日訊】2月21日下午,新疆公民趙海通先生到達武漢市著名異議人士秦永敏家中做客。晚飯後,趙於6時許離開秦家,並且相約15分鐘後,趙給秦回覆電話報平安(以防被秦家附近游弋的維穩人員非法抓捕)。結果趙出門後就沒了音訊。

數小時後,秦永敏終於電話聯繫上了趙海通,證實趙的確是被秦居住地的維穩人員給抓走了,且還對趙進行了暴力毆打。趙在電話中說:「我對維穩人員說了,我是一位合法公民,是從新疆來看秦永敏老師的,依據法律法規,我來探望秦老師並未違法。然而,那個寬臉的便衣警察卻無憑無據地誣陷我說我是反黨分子……並且我還被他們銬住雙手暴打」。

晚10時左右,上海維權人士李化平(當時正在武漢)與三位當地維權友人李勇、蔡從富、耿彩文(女),將趙海通送到醫院進行了身體檢查,之後又一起到武漢市青山區新溝橋派出所報案。

次日,李化平、蔡從富、李勇、童斌、李有珍等一行九人,依據憲法第35條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在武漢市街頭舉牌示威,對趙海通遭到武漢市維穩人員非法暴力抓捕及毆打一事,表示憤慨和抗議!

常言「一葉知秋」,此次趙海通赴漢看望秦永敏被毆一事,可謂是中國暴力維穩的一個縮影。該事件,折射出當局的維穩政策給中國帶來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一)習近平近期提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去……」,並要求各級政府遵憲依法,「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但是在一黨專政之下,就是習所言也只能流於空洞的口號,根本就無法實現。

趙海通作為一名合法公民,擁有中國法律所賦予他的自由出行、探親訪友的權利;而秦永敏先生也完全擁有會客的合法權利。然而,武漢當局卻公然踐踏憲法,肆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禁止公民探親訪友,甚至對趙海通非法抓捕並殘暴毆打。

這一案例典型地說明:有一黨專政,就必然會有「穩定壓倒一切」;有「穩定壓倒一切」,各級政府就不會「遵憲依法」。所謂「穩定」就是為了保住一黨政權;為了保住一黨政權,自然就會不擇手段地侵害公民的人權,不惜違反中共自己制定的憲法和法律。對於中共,保住政權遠遠重要於國家的正義、法制,更不要說是公民的言論自由和人權。

自由是促進人類進步的最偉大的動力,然而中共「穩定壓倒一切」的政策,卻剝奪了國民的自由,壓抑了他們自由選擇、自由創新的能力,從而犧牲了中國民族未來的美好前途。

(二)趙海通被毆一事,也從一個側面折射出了中共合法性的危機。按照中國憲法(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大於黨;但是在現實中則是黨大於法。比如中共的政法系統,從來都是強調黨對司法必須保持絕對的領導,法院、檢察院、公安都要服從政法委的領導,連法官判案都要遵循政法委的旨意。如此,司法就可以由黨任意操縱。只要形勢需要,司法就是黨「維穩」的工具,由此憲法、法律也就變成一紙空文。趙海通被毆事件充分說明了這點。

但是這樣做的結果是,中國的憲法、法律就喪失了公信力。比如當今的法院,無論什麼案件,無論怎樣判決,當事人都不服氣,因為國民不相信司法。中國民眾上訪潮的持續不退,就是司法公信力喪失的明證。司法是國家公信力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一個國家司法喪失公信力,那麼國民就會質疑該國家政權的合法性,國民就會與政府離心離德。中國目前廣泛存在的仇官仇警現象,以及此起彼伏的群體性反抗事件等,都體現了中共政權的合法性面臨嚴重危機。

(三)現在的中共官員與維穩隊伍,絕大多數已經變成利己者,有能耐的為陞官發財,沒能耐的為保飯碗;他們最不在意的就是「共產主義」信仰、國家前途。凡事只要不觸及他們的私利和飯碗,一般都懶得去管,得敷衍就敷衍;少數為「黨」賣力的也是圖政績、圖陞官,並非是真心保衛黨。如今社會暗流湧動,搞不好,再遇上一個楊佳大俠,豈不白白送死?

當局每年花7000億維穩,組建百萬維穩大軍,只不過是助長各級官吏的腐敗而已。

隨著腐敗的繼續氾濫,中共的官員和維穩隊伍也將會進一步走向懶散與瓦解,其維穩效率也日趨衰減。中共將維穩的目標主要放在「看死」異議人士上,比如對秦永敏的嚴控、對趙海通的毆打,但是中國所謂的「不穩定因素」並非是異議人士。中國的危機是:國民普遍不認同中共政權的合法性;普遍對政府、對司法的不信任;普遍對不公正、對腐敗、對懸殊的貧富差異的憤怒……如果這些問題不從根本上解決,「維穩壓倒一切」只會火上澆油地將中國推向崩潰。

文章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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