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6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蕭美琴與本土社團今天共同呼籲執政黨儘速修法,對於二二八事件申請給付賠償金的期限再延長2年。
二二八受難家屬、也是太魯閣族的牧師林國樑上午由台灣社長吳樹民、前國史館長張炎憲、蕭美琴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說,東華大學教授3年前到東部調查時告訴他,已故父親、前花蓮縣秀林鄉長林明勇是在二二八事件中受難,經查詢才知父親被列為叛亂犯。
他說,去年獲平反並接受「回復名譽證書」,但向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賠償,基金會卻以已過了期限為由,無法受理,造成家屬二度傷害。
蕭美琴說,她已提案修法,受難者在得知或找到文件檔案資料佐證自己也是二二八事件受難者的家屬,可申請賠償的期限可以延長,讓受難家屬可以獲得平反;目前約有30幾起類似案件。
蕭美琴提出「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修正草案」,明訂「受難者因故未及申請賠償金,自其知悉得申請賠償日起,再延長2年」,讓近年來申請賠償的二二八受難家屬可獲賠償。
張炎憲說,二二八事件的轉型正義無法落實,因為加害者沒有得到應有的譴責與責任追究,檔案管理局對於二二八事件相關資料僅限於直系親屬才能調閱,這是嚴重瑕疵也違反將真相公開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