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2月25日訊】新西蘭坎特伯雷大學(University of Canterbury)副教授Annick Masselot最新研究結果表明,對女性求職者來說,性別仍然是能否得到錄用的障礙因素。
據Fairfax報導,根據性別歧視領域的法律專家所提供的信息,Masselot教授研究發現,懷孕期間、育兒期間和育齡期的女性通常難以得到就業機會,因為女性通常被認為是兒童的主要看護者。
Masselot 說:「女性不僅由於懷孕請產假受到歧視,在接下來的15年孩子學校放假期間她們會繼續受到歧視。」
在大企業和公共部門,性別歧視比小公司和私營企業要少一些。
高級人力服務公司(Advanced Personnel Services)全國業務經理 Ryan Densem稱,在向僱主提供候選人名單時,不會對候選人性別存有歧視。但他承認,懷孕是僱主考慮是否聘用的重要因素,只不過他們從未承認過這一點。
「他們不會說,『抱歉,我們不僱用你,因為你懷孕了』。」他解釋道,「他們會說,『對不起,你的背景和經驗並不符合我們的需求』。」
Densem說,他曾接待過一些僱用過懷孕婦女的僱主,他們對那段經歷非常「沮喪」。僱主們投入了金錢和時間來培訓她們,但沒幾個月之後,在她們請產假時,還得再投入同樣的金錢和時間培訓別人來頂替她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