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6日訊】中華民國主管電信、通訊、傳播等訊息流通事業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月6日公布反壟斷法草案,在初步架構中,將會把廣電併購平面媒體的案件,列為法案管理範圍。至於反壟斷法詳細內容,NCC表示,年後才會啟動委員會進行討論。
NCC主委石世豪親自召開記者會,報告反壟斷草案架構。
NCC主委石世豪:「我們過完年之後會有進一步討論,我們的實質討論會在年後,應該會很快就開始,那我們今天沒有討論法案本身,也沒有討論任何條文,連條文內容都沒有,所以今天最主要是一個草案的架構,所以連條文數目我都沒辦法跟各位說,因為今天都沒討論,我只能跟各位講,比起前一段時間我們在立法院看的版本多好幾倍。」
先前立法院朝野立委針對反壟斷修法版本爭執不下,尤其大型媒體併購案不斷發生,外界紛紛呼籲主管機關儘快拿出辦法。
NCC主委石世豪:「在媒體不斷相互整併,以致於對於社會各界,關注言論自由跟資訊來源多樣化,跟意見多元這樣重要民主政治價值,可能會在媒體整併的過程當中受到威脅,這種情形我們注意到必須要從三個方面去處理,才能健全台灣的媒體環境。」
目前報紙電視分屬不同管理機關,因此政府就跨媒體併購案件,一直處於被動地位。未來制定新法之後,NCC對廣電媒體的業者,跨足平面媒體將會有所規範。
NCC主委石世豪:「當然具體條文還要看未來怎麼去訂,可以很明確跟各位說,只要觸及廣電媒體我們一定規範,如果報業跟廣電媒體有任何整合,一定在本法規範範圍內。」
旺中併購案之後,引起公民社會廣泛關注財團壟斷媒體。NCC提出反壟斷法,能不能確保公民言論自由,各界關注。
新唐人亞太電視林嘉韋、劉姿吟台灣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