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2月4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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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劉養蘭,是福建省龍岩市新羅區適中鎮新祠村人,因為土地被侵占,上訪了近10年,2003年2月,前新羅區書記,在未經審批的情況下,私建火力發電廠占用耕地計165畝,其中占用我家耕地、宅基地共計5.8畝,並沒有按照中國政府規定的徵地補償標準賠償我家,因為此事,我層層上訪,最後去了中國國家信訪局上訪,火力發電廠業主當時還是新羅區書記,不但不給我解決,還利用職權勾結適中鎮政府,以及適中鎮派出所,對我採取非法拘禁,違法使用警紀,用手銬銬在鐵欄杆上長達16小時,並毀滅了我上訪的證據,非法搶走了我包包裡面的現金400元,而且我在火力發電廠上班時間,廠裡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沒有幫我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應有的待遇,而且因為我多次上訪,地方政府惱羞成怒,2006年10月8日法院以尋衅滋事罪,莫須有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出獄後,我於2009年10月再次到北京最高法院檢察院申訴控告,回到家後地方政府不但沒有給我解決問題,適中鎮派出所又把我抓去行政拘留10天,拘留出來後,我又向上級公安申請行政附議,也沒有給我行政附議書,我向龍岩新羅區法院行政公訴,法院也置之不理,回想我這10年的上訪路,我所反應的問題,不但沒有得到解決,而且蒙受不白之冤,受到司法不公正的迫害,連我家人沒得生存,打工連用人單位都遭受到適中鎮,切斷電源等威脅,造成沒有人敢用我們,今年10月22日,我前往中國國家信訪局上訪,龍岩市適中鎮政府派出幾10人到處抓捕我,想阻止威脅我上訪,像這種上訪被拘留、被判刑的事很多很多,我們中國訪民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之中。
2012年劉養蘭敬上 (新唐人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