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12罪 印度輪暴被告全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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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2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何宏儒新德里3日專電)去年12月新德里巴士輪暴案5名成年被告,在1個速審法庭上面對12項罪名。這5名被告全都聲稱無罪。這起輪暴案造成1名23歲大學生死亡,在印度全國引發公憤。

「週日快報」(The Sunday Express)今天報導,速審法庭法官肯納(Judge Yogesh Khanna)接受檢方提出的12項罪名,5日開始聽取證人的證詞。

這些罪名包括輪暴、謀殺、意圖秘密不當幽禁他人的綁架或誘拐、綁架或誘拐女性以強迫或引誘她從事非法性行為、企圖謀殺、意圖造成死亡或嚴重傷害的搶劫或結夥搶劫、違背自然罪行、結夥搶劫、結夥搶劫謀殺、湮滅證據、預謀犯罪、結夥搶劫不誠實收受贓物。

德里警局1月3日起訴5人,新德里南部沙克德(Saket)地方法院1個法庭1月5日受理本案,控方在起訴書中共列出80名證人和12項證物。5名被告1月7日首度出庭,專門打最高法院訴訟的兩名律師向法庭表達辯護意願。本案1月17日移交速審法庭並在同月21日開庭。

「印度人報」(The Hindu)今天報導,在控方要求下,速審法庭採秘密開庭方式進行。法庭1月21日諭令媒體不得報導訴訟過程。

據稱最凶殘的第6名被告1月28日被德里少年司法局(Juvenile Justice Board)認定年齡為17歲6個月,依法將在少年法庭受審。

本案發生在去年12月16日深夜,被害女大學生與男性友人誤搭「輪暴巴士」,兩人遭車上6名被告用鐵棍痛擊重傷。被告將女被害人輪暴並凶殘凌虐後,將兩人丟下巴士。

事件引起全印激憤,民眾連日示威,新德里並爆發嚴重警民暴力衝突。女被害人同月26日由政府專機送往新加坡救治,29日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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