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業務員代理他公司客戶 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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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31日電)證期局指出,大華期貨前竇姓業務員代理其他期貨公司客戶從事期貨交易,及兼任其他公司負責人,依規定大華期貨停止竇姓業務員執行期貨經紀業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竇姓期貨業務員任職大華期貨期間,代理其他期貨公司客戶從事期貨交易,並兼任其他公司負責人,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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