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檔案】「血統論」的反抗者遇羅克(視頻)

Facebook

【新唐人2013年1月31日訊】【導讀】毛澤東時代鼓勵所謂出身不好的青年與家庭劃清界限,並且檢舉揭發父母的所謂「反動」言行,在社會製造「階級敵人」等。遇羅克在文革時期因為批評階級鬥爭血統論,被當局處死。他在文革初期發表了著名的《出身論》文章,激烈批判中共以階級鬥爭的血統論來分化社會。遇羅克提出平等、人權和民主的思想,1968年他被扣上各項「反革命」罪名而被捕,1970年3月5號中共當局將他處決,當時他年僅27歲。

遇羅克小傳



遇羅克,1942年5月1日生於南京,七歲隨全家遷至北京。父母是先後留學日本的工商科人才,自營實業。1954年于「北京市東四區一中心小學」畢業,1957年于「北京市男二十五中學」初中畢業,1960年于「北京市男六十五中學」高中畢業。由於「資產階級」家庭出身和父母的「右派」問題,學習成績優異而三次未考入大學。從1961—1968年間,做過「農業工人」﹑圖書管理員﹑代課教師﹑多種臨時工和「北京人民機器廠」學徒工。

遇羅克從小時起便博覽群書﹑獨立思考﹑文采超群﹑見解獨到,立志做一個傑出的人。1966年7至9月,正當「血統論」的「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對聯風行猖狂﹑ 「文革」處於全國遍地血雨腥風﹑慘無人道的最黑暗時期,25歲的遇羅克,寫下和發表了著名的《出身論》及六期「中學文革報」的頭版和其他文章,向社會發起挑戰,得到全國熱烈和巨大的反響。

1968年1月初,遇羅克以莫須有的政治罪名被捕入獄;在獄中飽受折磨,寧死不屈;於1970年3月5日在「北京工人體育館」十萬人的公審大會上,和另十九人一道,被「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以「現行反革命罪」宣判死刑,臨刑前被強制進行活體器官移植。

1979年11月21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予「再審判決書」,宣布遇羅克無罪。遇羅克的名字至今象「文革」一樣為中共諱莫如深。

還歷史以真實



1965年11月10日,上海《文匯報》刊登了姚文元的《評新編歷史劇》,由此揭開了長達10年之久的「文革」浩劫的序幕。文章刊出以後,很多人對其觀點並不贊同,但是,真正撰文予以反駁的人卻寥寥無幾。是24歲的遇羅克挺身而出,「道他人之不敢道,言他人之不敢言」,以一篇長達15000多字的《人民需不需要海瑞》反駁姚文元。1966年2月13日這篇長文被壓縮並改題為《和機械唯物論進行鬥爭的時候到了》,發表在《文匯報》的一角。在文章中,遇羅克批駁了姚文元對歷史和現實的曲解,明確地說:「姚文元同志代表了存在於思想界中的機械唯物論的傾向。我覺得和這種傾向進行鬥爭的時候到了。」

1966年底,遇羅克又因《出身論》一文,再次為當權者所不容。《出身論》針對的是社會上流布極廣的封建血統論。遇羅克通過對當時一副著名的對聯「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剖析,指出了血統論的荒謬本質。他尖銳地指出,堅持血統論的人「不曉得人的思想是從實踐中產生的,所以他們不是唯物主義者。」

《出身論》的出現,在當時的社會上引起了廣泛而強烈的反響。很多人爭相傳抄、議論,很多讀者從全國各地寫信給遇羅克,表達自己的感動之情。1967年4月14日,「中央文革」成員戚本禹公然宣布:「《出身論》是大毒草,它惡意歪曲黨的階級路線,挑動出身不好的青年向党進攻。」

遇羅克在死囚牢裏面

遇羅克被關在腐臭陰暗的「活棺材」里。一米寬、二米長、雙層鐵條門,下面有一個塞飯的小口。沒有棉被、沒有一切洗漱用具。夏日蚊蠅叮咬,虱蚤遍身,30斤重的鐐銬更添了這些「小吸血鬼」們的狂妄和自由。

嚴冬,沒有火爐,寒風無遮攔地從鐵門條吹入,渾身凍得麻木生疼。一間間的死囚牢關著待死的人。有的人瘋了,吼叫聲、求饒聲使人毛骨悚然,足以使正常的人發瘋……

何況還伴隨著肉體的摧殘,在兩三個月之中,遇羅克和一些政治犯天天被拉到各大廠校機關去挨斗。他們的嘴唇雖被封閉著,但遇羅克每次都用他那單薄無力、久已虛弱不堪的身體,死命地向上掙,決不肯低頭。押著他的彪形大漢踢他、打他,台下的群眾啐他、罵他;手腕腳踝全破了,鐐銬無情地蹭磨著鮮血淋漓無法愈合的傷口,每天批鬥回來,血跡斑斑,渾身青腫,活人像死人一樣被拖進牢房。那滋味兒,不比死更難受嗎?而遇羅克是怎樣驚人地在死神和魔鬼們面前,昂著他那不屈的頭呵!他全身浮腫了,忍受著疾病和酷境的折磨,忍受著刑后的創痛,忍受著精神上的種種刺激,度過了一個又一個難眠的寒冷的長夜……

也許他精神分裂了?失望了?懷疑了?消沉了?不!他沒有!他以超人的毅力頑強地支撐著,他想活下去,活下去!他唯一掛在心上的,就是琢磨著如何把自己的情況告訴上層領導人。他在獄中五次上書毛xx,給陳毅同志寫過信,希望能有一線生機……

能嘗到的滋味都嘗到了,該考驗的都考驗了,沒有誰能征服遇羅克的意志。是的,沒有人能征服他的心!

在生命的最後關頭 他仍然不屈的奮鬥著



1970年3月5日,北京工人體育場內坐滿了10萬人。各個單位都必須有人來參加,看台上、田徑比賽場上都是人。在一片高昂的口號聲中,在萬人高舉的毛語錄的紅海洋里,19名犯人被推到主席台下的跑道上,每五個警察押著一個。所有男犯人全被剃光頭,胸前掛著大牌子。

口號停止之後,主席台上的人開始宣判。他每念一個名字,就停頓一下,於是五個警察就把那個犯人向前推兩步,拉住套在脖子上的繩索(防止犯人呼叫),強迫他抬頭示眾,然後把頭壓低下去。有幾個犯人(包括遇羅克)堅決不肯低頭,就有另一個警察過來用拳頭狠狠地捶他們的頭。宣判詞全很短,三言兩語,最後全是這樣一句話:「該犯罪大惡極,民憤極大,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9個犯人全部宣判完了,主席台上那人說:「以上各犯,均報請最高法院批准,驗明正身,現在綁赴刑場,執行槍決。」話音未落,95名警察一起用力,一下子19個人全跪在地上。在幾個迅速的動作之後,他們全被五花大綁地拖了起來。這時觀眾席上、運動場上,激昂的口號聲又響了起來。犯人們被帶了出去,有的已經嚇昏了,被警察拖著,塵土帶起幾丈高。遇羅克拚命地掙扎,他不肯低頭,也不肯把帶著鐵鐐的腳向前邁出一步,幾個警察吃力地推他,這時候人們清楚地看見:在他生命的最後關頭,仍然不屈的奮鬥著……

哦,遇羅克死了!永遠不會再回來了!他的名字,像過去的一些英雄一樣,在祖國的大地上被億萬人傳頌著。

我們紀念英雄,不希望熱鬧一陣子而煙消雲散;我們紀念英雄,是希望一個人在生的時候要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不要總是在他死後給他戴上桂冠;我們紀念英雄,是希望每一個人自省——使遇羅克走上刑場,自己是否也有一份責任?單憑「四人幫」能殺死遇羅克嗎?萬一將來另有一個「四人幫」式的人物上台,在工人體育場上會不會再次出現一個盲目呼嘯的海洋?我們紀念英雄,是希望像他那樣勤奮地苦讀、勇敢地實踐、冷靜的思考、明確地生活!

遇羅克判決討論通知



1970年1月9日

最 高 指 示



堅決地將一切反革命分子鎮壓下去,而使我們的革命專政大大地鞏固起來,以便將革命進行到底,達到建成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的目的。

…………………………………………………………………….

通 知

在以偉大領袖毛主席為首﹑林副主席為副的黨中央的英明領導下,在中央兩報一刊一九七O年元旦社論的鼓舞下,首都革命人民緊跟毛主席的偉大戰略部署,努力完成「九大」提出的各項戰鬥任務,斗﹑批﹑改群眾運動蓬勃發展,社會主義革命競賽熱火朝天,形勢越來越好。但是,一小撮階級敵人不甘心他們的失敗和滅亡,積極配合帝﹑修﹑反進行破壞活動,幻想變天。為進一步搞好戰備,加強對一小撮反革命勢力的專政,準備最近再召開一次公審大會,宣判一批現行反革命分子,以狠狠打擊反動氣焰。現將楊淑辰等二十名罪犯的材料發給你們,請各級革命委員會,工人﹑解放軍毛澤東思想宣傳隊組織革命群眾認真討論,提出處理意見,速告市公法軍管會。

此材料只供內部討論,不準張貼。

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法軍事管制委員

一九七O年一月九日

(上略)

十.現行反革命犯遇羅克,男,二十七歲,北京市人,資本家出身,學生成份,北京市人民機械廠徒工.其父系反革命分子,其母系右派分子。

遇犯思想反動透頂,對我黨和社會主義制度懷有刻骨仇恨。一九六三年以來,遇犯散步大量反動言論,書寫數萬字的反動信件﹑詩詞和日記,惡毒地污衊誹謗無產階級司令部;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書寫反動文章十余篇,印發全國各地,大造反革命輿論;還網羅本市與外地的反壞分子十餘人,陰謀進行暗殺活動,妄圖顛覆我無產階級專政。遇犯在押期間,反革命氣焰仍很囂張.

十一. 現行反革命犯王佩英。女,五十四歲,河南省人,系地主分子,鐵道部鐵路專業設計院勤雜工。

王佩英頑固堅持反動立場,自一九六四年至一九六八年十月,書寫反革命標語一千九百余張,反動詩詞三十余首,公開散發到天安門﹑西單商場﹑機關食堂等公共場所,並多次當眾呼喊反革命口號,極其惡毒地攻擊污衊無產階級司令部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王犯在押期間仍堅持與人民為敵,瘋狂地咒罵我黨,其反革命氣焰囂張到極點。

(下略)

遇羅剋死刑判決書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70刑字第30號)

遇羅克,男,1942年生,漢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資本家,本人成份學生,系北京市人民機器廠徒工,住北京市朝陽區南三里屯東5樓13號。父母系右派分子,其父是反革命分子。

遇犯思想反動透頂,自1963年以來,散布大量反動言論,書寫數萬字的反動信件、詩詞和日記,惡毒污衊誹謗無產階級司令部,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又書寫反動文章十余篇,印發全國各地,大造反革命輿論,還網羅本市和外地的反、壞分子十餘人,策劃組織反革命集團,並揚言進行陰謀暗殺活動,妄圖顛覆我無產階級專政。遇犯在押期間,反革命氣焰仍很囂張。遇犯罪大惡極,民憤極大。經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法軍事管制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處現行反革命分子遇羅剋死刑,立即執行。

一九七O年三月五日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再審判決書



(79)中刑監字第1310號



遇羅克,男,一九四二年生,漢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資本家,本人成份學生,原系北京市人民機器廠徒工,住北京市朝陽區南三里屯東五樓十三號。1968年1月以「現行 反*革命」罪被原中華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一日以來,遇羅克之父遇崇基對原判不服多次申訴。

經本院再審查明:原判以遇羅克犯反*革命罪,判處死刑,從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上都是錯誤的,應予糾正,據此改判如下:

一、撤銷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理委員會(70)刑字第30號判決書。

二、宣告遇羅克無罪。

如不服本判決,可於接到判決書的第二天起十天內,向本院提交上訴書及副本,上訴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文章來源:《遇羅克遺作與回憶》

視頻:中國的馬丁.路德金–遇羅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