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平:官員拋房潮與中紀委闢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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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月30日訊】近日,中國大陸多家媒體報道,中國大中城市隱現官員拋售房產潮,中紀委出來闢謠,否認曾向中央彙報拋售豪宅別墅風潮。於是,官員拋房潮與中紀委闢謠成為媒體關注和輿論爭議焦點。其實,官員拋房潮是真,中紀委闢謠似是而非,王岐山所謂「為治本贏得時間」,則是中共拖延反腐敗時間,為貪官漂洗腐敗資產贏得時間,為中共苟延殘喘拖延時間。

多家媒體報道官員拋房潮

近期,《華夏時報》、《經濟觀察報》、《21世紀經濟報道》等多家中國大陸媒體紛紛報道,自從去年11月份以來,中國大陸二手房市場出現異動,全國多個城市二手房供銷兩旺,掛牌量和成交量均有所上升,二手房市場隱現官員拋售房產潮。

《華夏時報》2012年12月22日刊文《二手房市場頻現「灰色房產」》稱,江蘇省某政府人士在某公開場合的過道里低聲地打電話催促對方說,「這4套房子儘快給我賣出去,每套不得低於200萬元。」「快快,就這樣定了。」「廣東、江蘇多地近日出現政府機構人員放盤賣房現象」。

《21世紀經濟報道》2013年1月25日刊文《上海公務員降價百萬拋售豪宅 買家或錢房兩空》稱,「在寸土寸金的上海陸家嘴,一套159平米的『公務員房』,市場價680萬,卻掛出了565萬的售價,降幅高達20%。這是近兩個月來,上海公務員拋售豪宅的縮影。」

《經濟觀察報》2013年1月19日刊文《房子的焦慮》稱,「從去年底開始,各地出現了大規模的房產拋售現象。如北京某房產中介發布的二手房掛牌信息中,位於北京海淀五棵松附近某小區的8套單價近7萬元/平方米的豪宅一起掛牌出售,每套售價達1000多萬元,房源標題為『8套市場難尋單位,戶主統一放盤,政府優質資源』。該經紀人同時表示,這批房源的裝修特別豪華,業主單位是附近某政府機關,由於某些原因不願意公布房源裝修情況的具體照片。」

《經濟觀察報》報道,「有消息稱,不久前,中紀委向中央通報『反腐敗鬥爭工作的新動向』。並稱去年11月中旬以來,大陸45個大中城市出現一股拋售豪華住宅、別墅等新動向,12月以來,拋售豪華住宅、別墅等情況繼續擴大,更改物業業主情況數以百倍上升,狀況空前,且部分業主為國家公職人員和國有企業高層。這一說法得到接近中紀委人士證實,該人士直言,中紀委是向中央通報了中國的腐敗局勢,並根據中央部署進行來年的工作計劃。」

從「房叔」、「房嬸」、「房姐」、「房妹」、「房媳」、「房爺」、「房XX」等頻頻被曝光和查處的事實來看,腐敗房產已經成為中共官員腐敗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正在成為落網腐敗官員被查的重要罪證。如果上述報道屬實,官員拋售房產現象將會進一步影響到中共近期反腐敗的走向。

中紀委「闢謠」似是而非

上述幾家媒體的報道立即引起人們的關注,中國大陸和海外媒體紛紛轉載和評論官員拋售房產現象。

針對《經濟觀察報》的報道,中國之聲《央廣新聞》記者2013年1月25日就此專門致電中紀委有關部門進行求證。中紀委有關部門負責人回應稱,首先,中紀委根本沒有過向中央通報房產有關問題的通報;其次,「通報」的提法是不準確的,中紀委是中央辦事機構,不能向中央「通報」,只能向中央「彙報」或「報告」,「接近中紀委的人士」的提法是模糊不清的,該報道的消息源是不可靠的、值得懷疑的;最後,中紀委僅僅掌握官員自行申報的房產狀況,而對於他們在市場上房產交易的市場行為,中紀委是無權也不可能掌握的。

中紀委有關部門負責人的上述「闢謠」顯然是似是而非、避重就輕。該「闢謠」沒有正面回應官員拋售房產現象是否屬實,只是否認它自己曾經向中央"彙報"有關官員拋售房產問題。更可笑的是,中紀委在這麼重要的問題上竟然玩起了咬文嚼字的遊戲。中紀委當然不能向中央是「通報」,而只能是「彙報」或「報告」,這固然是媒體記者措辭不準確,但是,中紀委會不會就官員拋售房產問題向中央「彙報」、請中央作出「指示」呢?進而會不會在在紀檢系統內部對此問題作出「通報」、作出「指示」呢?這種情況是非常可能的,也是中紀委職責所在。

習近平、王岐山反腐敗大旗甫一祭出,爆料接二連三,而且幾乎是一查一個準兒,一時間多少「房XX」應聲倒斃!在此情形下,中紀委關注官員房產動向,以查辦具體案件、謀划反腐對策,乃是情理之中的事。中紀委說自己「無權也不可能」掌握官員在市場上的房產交易行為,這純粹是無稽之談!眾所周知,中紀委的權力在同級中共常委之下,但只要有中央的支持得以做實,中央和地方各級紀檢機關的權力之大,可以大到凌駕于憲法和法律之上。紀檢機關調查案件採取的"雙規"就是明證!中紀委的「闢謠」反倒講起職責許可權了,怎會令人相信?

實際上,中紀委只要想獲取有關信息,就「有權也可能掌握」官員拋售房產行為,其他相關部門也有協助義務。其根據在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規定,在紀檢機關「調查中,如需公安、司法機關和其他執法部門等提供與違紀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有關機關應予積極配合。」這麼說,掌握官員拋售房產行為不但是中紀委的權力、許可權所在,也是其義務、職責所在。中紀委說它「無權也不可能掌握」官員房產交易行為,反倒是不作為、失職、瀆職、推卸責任!

《經濟觀察報》的報道說,「根據通報顯示,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統計,在拋售豪華住宅、別墅新動向中,拋售住宅業主中60%持匿名、假名或以公司挂名;業主物業大多數空置或出租給親屬、朋友,沒有租住合約;業主物業出售都要求現金交易,不經金融機構;業主物業出手都委託律師全權處理,在交易過程中不露面。」中紀委是否有權或者可能「請求」、「要求」住建部提供拋售豪華住宅、別墅新動向的信息?當然有權,也極有可能!《經濟觀察報》的報道還說,「一位全國人大官員表示,在人大內部也曾經討論過相關議題,但最後也是不了了之。他還證實,中紀委、中辦、中組部至12月中已經召見120多名現任高官打招呼,對話內容均為要求其家屬停止拋售住宅、註銷假名、匿名賬號等。」這裏明確提及中紀委召見現任高官要求其家屬停止拋售住宅。

難道這份「通報」是《經濟觀察報》記者或者其他什麼人編造的?難道這裏的「全國人大官員」是捏造的?非也!最可能的情形是,這份「通報」應該確有其實,只不過被泄露出來了,而「接近中紀委的人士」、「全國人大官員」也應該確有其人,只不過是不好明確說出來姓名罷了。因為一旦確認了「通報」的來源和「接近中紀委的人士」、「全國人大官員」的身份,有關當事人可能就會涉嫌違反內部紀律或者內部保密規定,嚴重者還可能會受到內部紀律處分。中紀委既已出來「闢謠」,《經濟觀察報》、「接近中紀委的人士」、「全國人大官員」恐怕更不會頂著壓力站出來證實媒體報道的消息來源和可靠性了。

這裏可以提供一份佐證。就在《華夏時報》報道江蘇官員拋售房產現象之後,中共江蘇省委機關報《新華日報》2012年12月28日刊文《「江蘇官員拋售房產」消息無從查實》卻稱,在《新華日報》記者親自調查核實有關現象時,絕大多數二手房中介公司聽到記者詢問「官員拋房」話題,有的謹慎回答說「我們無可奉告」,有的乾脆拒絕採訪,有的「雖有耳聞,但無證據,所以不好說」,也有的說「公證委託他人賣房比以前增多了,近兩個月,公司每月都有四五單這樣的生意。房主自己不出面,而是辦公證、委託他人賣。這其中是否有官員的『托』?不得而知。」如果說《經濟觀察報》的報道可能不實,那麼,《新華日報》的報道恐怕應該「寧左勿右」,但《新華日報》的報道一方面說「消息無從查實」,另一方面卻恰恰佐證了官員拋售房產極有可能存在。

只要我們回到常識,就不難想象,在民間爆料不斷、習近平和王岐山反腐動作頻出的背景下,必然有一大批官員感覺山雨欲來,情急之下趕緊拋售房產。只要在交易過程中作出變通,隱匿官員本人信息,逃避反腐制裁併非不可能。因此,上述媒體報道的官員拋售房產潮並非空穴來風。無論中紀委如何闢謠,無論中介公司如何澄清,無論專家如何解釋,公眾對於此中的常識、常理和常情還是明白的。就在媒體報道中紀委所謂闢謠的第二天,網易公司開始發起官員拋售房產潮網路民意調查,截至北京時間1月28日中午,在點擊參与網路民調的統計顯示,對於「你認為網上所謂的公務員拋售房源是真實的么?」的提問,75.5%的人回答「可信啊,現在不是正要查么?」可見,民意並不買中紀委闢謠的賬!

從歷來的經驗智慧來看,民間和媒體的傳謠大多是真實的,而中共和政府的闢謠大多是不可信的。此番關於官員拋售房產潮的媒體報道和中紀委的所謂闢謠大概也是如此。無論中紀委的所謂闢謠是否真實可靠,中紀委對於官員拋售房產現象的避重就輕卻是顯而易見的。

「為治本贏得時間」實質是「為反腐敗拖延時間」

目前,中共的腐敗已經病入膏肓,民間和媒體反腐敗的呼聲和壓力一浪高過一浪!習近平、李克強、王岐山迫於民眾壓力,同時也為了自保,不得不反覆表達反腐敗的決心,宣示反腐敗的立場,擺出反腐敗的姿態。習近平1月22日在中紀委第二次全會上講話矢言,反腐敗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要「老虎」、「蒼蠅」一起打,要「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里」,要踏石留印、抓鐵有痕。

然而,根據《中國紀檢監察報》2013年1月25日報道,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中紀委委員學習中共十八大精神研討班上發言強調,要深刻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堅持標本兼治,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一句話透露了中共高層反腐敗的真實心理。

聯繫到官員拋售房產潮的媒體報道和中紀委的所謂闢謠,「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好像表明王岐山認識到反腐敗的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因此要從長計議。然而,實際上這隻不過是中共迫不得已的拖延戰術,表明中共反腐已經陷入了困局。

所謂「當前要以治標為主」,不是「為治本贏得時間」,而只是為民間和媒體反腐敗拖延時間,為中共既得利益集團漂白、轉移、隱匿、消滅或者以其它方式處理腐敗資產贏得時間,為中共繼續苟延殘喘贏得時間,為中共繼續欺騙民眾贏得時間。先拖上個三、五年,讓腐敗官員在此期間把腐敗資產處理的差不多,到那時再正式實施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在官場就不會那麼大的壓力了,在民間也不會有那麼大的震蕩了。在此期間,迫於民眾和媒體曝光和壓力,結合中共內部派系權力鬥爭,可以不時地拋出七、八隻「蒼蠅」,打掉一兩隻「老虎」,一來殺雞儆猴,二來向民眾做秀!但是,一旦腐敗官員在此期間把腐敗資產漂洗和處理的差不多了,那還有何本可治呢?就此來看,王岐山的「為治本贏得時間」策略比「赦免腐敗官員」的策略更具欺騙性!

事實上,中共根本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赦免腐敗官員,而是為腐敗官員贏得時間洗凈和處理腐敗資產,到時候,中共既擁有了「治本」的美名,又贏得了痛恨腐敗的廣大民眾的支持,既保住了自己的江山,又得到了中共既得利益集團的支持。中共想的倒美!只可惜中共大限已到,上天絕不會再給中共任何反轉機會!

習近平上任以來,表面上反腐反的好像有聲有色。然而,仔細想來,哪裡是習近平、李克強、王岐山在反腐,分明是情婦、記者和民眾冒著生命危險在互聯網上爆料、「打游擊」,在現實中與貪官、爪牙和警匪周旋、「躲貓貓」。與其說是中共在反腐敗,不如說是民眾在反腐敗!對於反腐敗真正具有「籠子效應」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習、李、王三位卻不敢也不想痛下決心具體落實,這基於兩方面原因:

在經濟上,一旦堵截圍剿不利,可能打草驚蛇,導致大量貪官外逃,房產拋售,資產轉移,資金外逃。從中國目前的腐敗程度和官民之間貧富差距的懸殊程度來推測,中共貪官既得利益集團掌握的資產和資金數量巨大,一旦在短時間內大量資產、資金外逃,必然會隨之衝擊房地產產業,衝擊地方政府財政收入,衝擊實體經濟和金融業,這對目前艱難維繫的中國經濟增長是個巨大挑戰。在政治上,若是真正痛下決心有腐必反、有貪必肅,那麼,中共官員就幾乎會被悉數拿下,全軍覆沒!那麼,習近平就可能失去在中共內部的支持力量。萬一掌控不住中共內部各種派系力量,掌控不住軍隊、公檢法暴力機器,習近平說不定還沒等把貪官全部拿下,就已經被中共既得利益集團先給拿下了,落得個「反腐未捷身先死」!

不反腐敗,民眾不答應!反腐敗,中共既得利益集團不答應!民眾和中共既得利益集團逼得越來越緊!習近平反腐敗不是,不反腐敗也不是!所以,習近平的反腐敗必然陷入困局!中紀委亮出「拖延反腐敗時間」的戰術,正是這種困局的表現。

跳出中共的「籠子」,才能真正解開反腐敗的死結!

習、李、王雖然甫一上任就把反腐敗為頭等大事來抓,在民間、政府和媒體人士積極爆料下,一批大大小小的腐敗官員一時間也紛紛落馬,但是,習、李、王「保中共、反腐敗」本身就決定了中共自身的反腐敗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反腐敗必將陷入困境。不跳出中共的「籠子」,就解不開反腐敗的死結!

有人主張赦免腐敗官員、再行財產申報、贏得憲政建設。然而,民眾不會接受特赦反腐,中共既得利益集團也不會真實申報和公示財產。有人主張先行財產申報、徹查腐敗官員、贏得憲政建設。然而,中共既得利益集團會強烈抵制財產申報,中共高層並不會真正徹查腐敗官員。中共高層既不會接受特赦反腐,也不會接受先行公示財產,更不會接受真正的公民選舉、新聞自由、司法獨立、多黨競爭。民主憲政從何談起?習、李、王既想「反腐敗」,又想「保中共」,然而,全世界都知道,中共是最大的腐敗集團。「保中共」就不可能及時落實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制度,就不可能徹底查處腐敗官員,就不可能徹底追回腐敗資產,就不可能真正反腐敗,就不可能建立民主憲政國家!

不能說習、李、王的反腐敗沒有任何誠意,但是,這種「保中共」前提下的反腐敗,只能暫時緩解腐敗愈演愈烈的態勢,只能暫時欺騙憤怒越來越大的民眾,為中共的專制統治贏得暫時的苟延殘喘!到頭來,受欺騙的、受侮辱的、受損害的仍然是廣大民眾!近期官員拋售房產、腐敗資金外逃表明,中共既得利益集團正在為自己安排退路而拖延時間,而王岐山所謂「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正是為這種拖延而贏得時間!「保中共」下的反腐敗實質上仍然是假反腐。

今天,民眾和體制內有良知的精英對中共已經越來越沒有耐心了,也越來越難以被中共所蒙蔽和欺騙了。維護中共既得利益集團,只能越來越加劇民眾和有良知的精英對中共的不信任,加速中共被民眾和有良知的精英所拋棄!這正是王岐山所津津樂道的托克維爾《舊制度與大革命》給我們的啟示!不過,王岐山恐怕並沒有讀明白其中的真意!

那麼,習、李、王是否真的無路可走了?不然!

如果習、李、王能充分利用王薄事件和薄熙來案件,「擒賊先擒王」,先打掉江澤民、周永康、李長春等幾隻「大老虎」!不僅上承天意,下順民心,而且可以昭示其反腐敗的真正決心,減少其自身「反腐未捷身先死」的政治風險,進而跳出中共的「籠子」,推動反腐敗及民主憲政建設。待條件成熟,再圖解體中共。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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