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檔案】一位女演員李香芝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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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月30日訊】【導讀】在「文化大革命」中期的清查「五•一六」運動中,許多無辜的人蒙冤受難,一些人因刑訊逼供致死致殘。更加駭人聽聞的是竟有忠誠的共產黨員,被胡亂加上罪名,被處以極刑。女演員李香芝,就是這樣的一個典型。

李香芝,生於1930年,山東陽信人,1947年17歲時參軍入伍,195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52年作為23軍文工團成員,隨軍入朝,參加「抗美援朝」戰爭,經歷了血與火的嚴峻考驗。1955年歸國後轉業到地方工作,先後任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文藝科科員,杭州話劇團演員、副團長,南京歌舞團副團長,江蘇省歌舞團合唱隊副隊長。在清查「五•一六」運動中,被誣為「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於林彪叛逃前11天即1971年9月2日,慘遭殺害。

為瞭解李香芝的一生,我除拜訪了他的親友,還不惜花費較多的時間,查找和閱讀了她的所有原始檔案。邊看邊想:在人妖顛倒、無法五天的「文化大革命」年代,一些蠢人和狂人,費盡心機,把一些忠貞之士,當成叛逆之徒,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啊!

讓我們來看看李香芝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她怎樣被打成現行反革命,最後飲恨而死的吧!

把心交給黨



李香芝一歲喪父,六歲時母親改嫁他人,自幼是個孤兒,先後由外祖母和伯父撫養。她在自傳中說:「我在五六歲時,家庭過著中農生活。七八歲時祖父當上本村村長,家庭逐漸成了富農。九歲時伯父當了漢奸,開始做憲兵隊長,後又做團長,到1945年已經成為本地的一個大地主。」

作為一個孤兒,李香芝從小就被伯父指派去參加看地、看樹、撿柴、收割等勞動。10歲時伯父全家遷進陽信縣城內居住後,她才得以進入小學讀書。逐漸知事的李香芝打聽到了母親的下落,多次要求探望,均遭伯父母拒絕。到14歲時,伯父母為轉嫁學習負擔,拉攏人情關係,又強令她與本縣一區區長的兒子結婚。對伯父母、尤其是封建包辦婚姻的不滿,促使她決心逃出家庭的牢籠。1947年春,經已參加革命工作的同學勞寶菊的幫助和介紹,李香芝逃出封建家庭,進入山東抗大文藝系學習,並於同年12月被分配到軍大文工團當文工團員,從此開始了她的新生活。

細讀她的幹部檔案,我發現從參加革命開始,就把自己的心無保留地交給了共產黨。凡是黨的召喚,她無不響應。不信,有這樣一些材料為證。

她參加革命的領路人勞寶菊在證明材料中說:「山東抗大離我們機關很近,我常去看她,主要幫助她正確認識家庭。因此李香芝曾給(人民政府的)縣長嚴清泰同志去過兩封信,揭發其伯父的罪惡,表示和家庭脫離關係,並且把個人所知道的家中存藏浮財的地點,報告組織。據我瞭解,她參加革命工作以來,始終沒有和(那個)家庭聯繫過,也沒有回過一次家。」

與她一起參加「抗美援朝」的同事余邱敏、李黎燕在證明材料中說:

「李香芝是1952年來到23軍文工團的,我們於當年9月份從安東市跨過鴨綠江。在千里行軍途中,李香芝和戰友們一樣,身上背了幾十斤重的行裝、乾糧等物品,不論是傾盆大雨或天空飄著鵝毛大雪,幾乎是不間斷地連續行軍一兩個月,而有時還遭到敵機的轟炸。但李香芝不畏艱險,經常關心同志,每到一駐地,總是不顧個人疲勞,燒水給大家燙腳,還幫同志們刷鞋、洗衣。到達朝鮮前線後,我們的任務是深入到前沿陣地,做宣傳鼓動工作。在槍林彈雨中,隨時都有犧牲的可能。李香芝每次都愉快地接受任務,在前線表現英勇。她領導的一個戰鬥小組(團員分成三四人一組,便於行動),每次都能出色地完成任務。由於表現較好,在朝鮮停戰前半年,組織上調李香芝和黃素珍兩同志回國到北京中央歌舞團聲樂訓練班學音樂半年。後部隊整編,李香芝轉業至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工作。」

1957年反右派鬥爭結束後,大批幹部響應黨的號召,下放到農村或工廠勞動。這段時間檔案材料上有這樣的記載:李香芝於1957年曾從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下放到北京毛紡廠勞動,「58年上半年被評為上游」。這就是說她即使被下放去工廠當工人,也同在朝鮮戰場上一樣,有出色的表現。

1958年秋,李香芝隨在空軍當飛行員的丈夫姚秀琪,調到南方的杭州,先任杭州話劇團演員,後任副團長。該團以組織的名義寫的證明材料中說:

「她約在1958年9月來我團工作,開始為演員,約在1960年擔任副團長,兼共青團支部書記。她任團長後,沒有團長架子,比較平易近人,同群眾關係比較好;同志們有什麼思想問題都願和她談。我團去搞群眾創作時,她自己領導一個創作小組,而且還擠出時間,關心其他創作小組的創作。1960年,我團組織小,分隊上山下鄉演出是比較艱苦的日子,但她能保持部隊文工團的傳統,不怕苦,自己背背包走路,進行宣傳演出。在搞積肥時,她能以身作則,自己有婦女病,但她不考慮個人,帶頭捲起褲腿,跳進泥塘,帶動了其他同志。」

這份證明材料還特別提到:「李香芝對毛XX、毛澤東思想是比較忠誠的。我團綵排《西子湖畔錦繡紅》一劇,是歌頌毛XX的。因為她對毛XX很有感情,那時南京的調令已經來了,她還是要參加這蘭劇的演出,而後再去南京。」

關於李香芝調來南京以後的表現,與她同事的余邱敏、李黎燕在證明材料中說:

「李香芝從杭州調南京市歌舞團工作以後,我們之間來往較密切,知道她一心一意想把歌舞團建設好,自己也刻苦鑽研業務。後市歌舞團解散,她調來省歌舞團任歌劇隊副隊長(後為合唱隊副隊長)。

「1965年我團成立烏蘭牧騎小分隊,她任隊長,領導十幾名演員,深入農村,與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進行小型演出,深受貧下中農歡迎。她還常幫貧下中農做好事——挑水,並對隊員們說:『用大桶挑不動,用小桶鍛鍊鍛鍊也好嘛』!」

她倆因為對李香芝有比較透徹的瞭解,還用這樣的語言描述了她的個性:「李香芝個性很倔強。她從不阿諛奉承、吹牛拍馬,從不見風使舵。我們曾多次聽她說,她最恨這種人。她認為是沒錯的地方,在任何高壓下都是不會認錯的。」

應該說明的是:這些證明材料,除余邱敏、李黎燕寫於粉碎「四人幫」後的1978年12月20日,其餘的證明材料,都是寫在「文化大革命」狂浪洶湧的1968年和1969年。從這些旁證材料,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對黨無限忠誠、對人民滿懷熱愛的女共產黨員;在她的身上,那裡有一點反黨、反革命的影子呢?

「文革」將她投入了火坑



1966年初夏,開始了有史以來最莊重、最熱烈也最荒唐、最冷酷的「文化大革命」。

從李香芝以後的所寫的材料來看,她對「文化大革命」以至以前的歷次政治運動,認為都有許多的問題。她曾經跟友人說過或者自己想過:「1958年經濟失調,毛XX有沒有責任,不能把什麼過錯都推在劉少奇身上啊!」「彭德懷給毛XX寫了意見書,怎麼能說是反毛XX呀?」「報上說毛XX比馬列還要高明,未免過頭了」。「毛XX為什麼把自己的老婆捧得這麼高?」

然而,這場「大革命」畢竟是毛XX親自發動和領導的呀!報紙上天天登載著毛XX的「最高指示」,不時還登出毛XX接見紅衛兵的大幅照片,李香芝在經過一陣迷茫之後,也響應毛XX的號召,起來造反了,並被推選為省歌舞團造反組織「紅色造反隊」的勤務組成員。

要造反,就要寫大字報揭發修正主義路線在省歌舞團的表現。李香芝想來想去沒有別的可以揭發,只是覺得歌舞團挑選演員為首長陪舞,是一種很不好的現象,就與一些人商量,聯合寫出了一份大字報,內容是:

「我們江蘇歌舞團長期以來不務正業,大搞交際舞。為跳交際舞,光做衣服就花了人民幣6萬元,買西洋樂器花了10萬元。還在江蘇飯店舉辦訓練班,每人都要經過考試才能畢業。舞會上的音樂也是靡靡之音,一跳就是大半夜,第二天的練功也搞不成,業務提不高,簡直把我們歌舞團的女同志當成了舞女。」





她還寫了一份意見書準備寄到北京,要求中央首長帶頭不要找演員去陪舞;後來考慮到這樣弄不好會被打成「右派」,1957年自己不就是因為說話走火,被劃為「中右」的嗎?經過思考,她就把這份已經寫成的意見書在家裡燒掉了。

她萬萬沒有想到,就是這份公開的大字報和沒有公開的意見書,竟遭致了日後的殺身之禍。

1967年1月26日,南京的造反派響應毛XX的號召,奪取了江蘇省和南京市的黨政大權。日後,迅速分成了「1•26奪權好得很」和「1•26奪權好個屁」的「好派」和「屁派」,打起了從「文攻」到「武衛」的內戰。而一些奉命支持左派的軍隊幹部,也沾染上了造反派的派性,或明或暗地支持一派。身為好派「紅色造反隊」勤務組成員的李香芝,也參與了反對「屁派」及其支持者的一些宣傳活動。她不久因為心灰意懶,又生了肝病,就退出了「紅色造反隊」的勤務組。但還是種下了開始被囚被鬥的禍根。

1968年,江蘇省成立革命委員會以後,就在兩派實行大聯合的旗號下,開始了有組織、有領導地迫害廣大幹部群眾的殘酷鬥爭。

第一個迫害廣大幹部群眾的浪潮是「清隊」,即所謂的「清理階級隊伍」。這時,各個機關團體,都辦起了非法拘留幹部群眾的「牛棚」。李香芝也被有軍代表支持的造反派,從醫院裡揪出來關押到南京農學院專設的「牛棚」裡審查。並且藉口她曾在地主伯父家生活了幾年,誣稱她是地主分子;藉口她轉黨手續不全,誣稱她是個假黨員;藉口她在「文革」初期參加了一些派性活動,說她犯有「反黨亂軍」的罪行。此外,還揭發她在南京歌舞團「用牛奶洗臉」、「吃包子不吃皮」,說她追求資產階級的生活方式。而最瞭解事實真相的王震方所寫的材料說:「據我所知,用牛奶洗臉有過一次,因為奶沒有吃完,剩了一點擦了一下臉;有一次包子掉在地上怕髒,把皮剝掉了。把這些事說成一貫的,經常的,顯然是有人為的誇張。」

清理階級隊伍的重點是清查政治歷史問題,抓「歷史反革命」。李香芝17歲參加革命,歷史清白,給她加上「地主分子」、「假黨員」的帽子實在站不住腳。在經過半年多的關押批鬥之後,省文工團(即原來的省歌舞團)革委會和工宜隊,不得不於1970年5月20日發文宣佈:「對李香芝同志是否是地主分子及假黨員問題,均可取消懷疑」,「可以取消隔離」。同時,還在另一份審查報告中,說她「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嚴重錯誤,民憤極大」。

俗話說,福無雙至,禍不單行。清理階級隊伍的殘酷鬥爭剛剛過去,所謂的「一打三反」、重點是深挖「五•一六」現行反革命分子的殘酷鬥爭又開始了。剛從「牛棚」裡被釋放出來,才喘了幾口氣的李香芝,從1970年8月份起,又被作為「五•一六」的重點對象,在白容縣橋頭鎮的江蘇省五七幹校,重新被關押審查。

這年9月,原來隸屬省五七幹校的江蘇省文工團奉命趕排革命樣板戲,從橋頭鎮遷回南京,改由省革婁會政工組宣傳組領導。李香芝與其他七八個被審查的對象,被關押到四條巷的一處職工宿舍裡繼續審查。當年12月,深挖「五•一六」反革命陰謀集團的鬥爭,掀起了高潮,李香芝從此就陷入了苦難的萬劫不復的深淵。

從堅決對抗到被迫承認是「五•一六」骨幹分子



為了找尋更隱蔽、更便於迫害關押對象的場所,李香芝從1970年12月起,被從四條巷遷移至丁家橋鐵道醫學院的學生宿舍關押;1972年2月春節以後,又被遷移到模範馬路附近的南京化工學院關押,直至被正式逮捕入獄。

這期間,有多份材料證明:李香芝對自己被誣為「五•一六」現行反革命分子,是異常憤怒並堅決對抗的。這方面,有「揪李香芝戰鬥隊」寫的三份簡報可以作為最真切的佐證。

小分隊寫於1971年1月3日的第一號簡報說:「季香芝早在幹校開展『一打三反』時,曾在全團先辦過她的學習班。由,於她態度頑固,拒不伏罪,聲稱『我不是南京政府』(註:當時所有被關押的人都要作為勸降對象,被指定學習毛選中的《南京政府向何處去》),『我不是敵我矛盾』,反動氣焰極為囂張。這期間,(她)曾作過絕食活動。

「我們小分隊從70年12月18日起辦李的學習班以來(註:當時關押迫害幹部群眾均以辦學習班為名),李一直不開口。小分隊每天到她床頭逼學毛著,闡明政策,黨支部(註:實即軍代表)、工宣隊負責同志多次找她談話,她仍一言不發。……她還囂張地反覆叫囂:『自己不是『五•一六』!你們拿出材料來!』」

小分隊寫於1971年1月11日的第二號簡報說:「為了防止她通風報信(大喊大叫),把她搬到底樓,狠批她的惡劣態度。要她寫交代,她就寫道:『我李香芝不是『五•一六』,是中國共產黨黨員。』

「小分隊狠批她的頑固態度時,她卻罵我們小分隊是反革命,隨後發展到拒絕學習毛XX語錄。我們要她站在毛XX像前請罪,她死也不幹,而是昂首挺立,兩手往口袋裡一插,傲氣不可一世。

「她大哭大叫我不是『五•一六』,把嗓子都喊啞了。到夜裡9點又開始嚎叫,我們整了她一下,她很囂張,把牆上『仇恨五•一六,深挖五•一六,批臭五•一六,徹底殲滅五•一六』的標語撕了下來。我們狠批她的頑固態度時,她總是以『我是中國共產黨黨員』,時時與我們頂抗。」

小分隊寫於1971年1月15日的第三號簡報說:「自上週李香芝裝瘋賣傻,一會兒大聲喊叫,一會兒又哭又笑以後,她每天裝病臥床不起。我們早識破她的這套『賴術』,故在8號早上對她採取了行動,限定五分鐘內自動起床。她不理不睬,小分隊的女同志斷然將她的被子掀開。然後在11號又採取了同樣的行動。14號晚上,我們和往常一樣,對李進行政策攻心,要她學習元旦社論和毛XX語錄。她露骨地表白,她不是敵我矛盾,搞她是搞錯了。小分隊對她進行有力的拙駁,李始終不開口。小分隊為促其開口,說『你要不是『五•一六』,你敢拿黨籍來保證嗎?』她氣鼓鼓地開口了:我李香芝不是五•一六,我是中共黨員,我敢拿腦袋來擔保,我對毛XX發誓!』她面對毛XX像捶胸頓足地說:『我如果是五•一六,就不是你老人家的戰士,就不是一個共產黨員!』」

從這三份簡報來看,李香芝正如她的同事余邵敏所說,是性格倔強,「她認為沒錯,在任何高壓下都不會認錯。」然而,就是這樣倔強而剛烈的人,在1971年4月以後所寫出的幾十份交代材料中,最後的落款都是「五•一六反革命骨幹分子李香芝」,她不得不表示「認罪伏罪」了。她不僅承認在背後討論中央首長的一切罪行,還交代了自己發展的十多個「五•一六」分子的名單。由此不難想見,對她的逼供信,達到了連如此剛烈的女子也難以承受的程度了。

李香芝終於被逼瘋了



小分隊在簡報中多次所說的「裝瘋賣傻」,實際是李香芝被逼瘋了。李香芝是如何被逼瘋的?當然,是因為遭受了難以忍受的逼供信。這方面,整她的人不肯直說,被整的人也不敢明說,但是從上面的三份簡報,尤其是當年李香芝本人的許多交代材料和一些當事人寫的證明材料中,我們仍然可以看到這樣一些可怕的事實:

一是威逼:李香芝在所寫的交代材料中說;「在四條巷時(注:當時已被關押起來),同志們就來說我是「五•一六」」……以後,老X(軍代表)他們都來說我是「五•一六」,老X還說我是「五•一六」骨幹分子。我想,這簡直是逼供信。搬到鐵醫後,工宜隊老X又來逼我,說我是「五•一六」分子,而且說我發展了很多。我更莫名其妙。他們給我辦學習班,開頭就說:你是「五•一六」,我們才給你辦學習班。並說,只要是辦學習班的,都是「五•一六」。

不僅在所謂的「學習班」上貼標語、喊口號,逼著學習《南京政府向何處去》等對敵鬥爭的毛XX著作和語錄,搞夜以繼日的車輪戰,還不止一次地押著李香芝到南京大學參加所謂的寬嚴大會,對她施加壓力。

二是毆打:李香芝本人在交代材料中檢討說:「自己在審查中甚至發展到對抗的地步,XX說自己是反革命的時候,自己就回了他一句「你才是反革命」!當XX打了自己的時候,自己就要和他對打,打不到,就罵他是狗東西。」XX自己日後在所寫的材料中也承認:「有一次我們小分隊和李戰鬥時,李實然將牆上的標語撕掉。李不僅不承認是反革命行為,反罵小分隊混蛋。這時小分隊個別同志打了李一下頭。我厲聲勸止,李又罵我是「走資派」。我在情緒衝動下,也打了李香芝一下頭。」

三是餓飯:李香芝寫的交代材料中說:「在四條巷時,我突然病倒了。開始沒有人理我,以後就叫同志們來訓斥我,罵我。有時餓一頓,再以後我就摸不清睡覺的時間了。」有一個小分隊的負責人在粉碎「四人幫」後也承認說:「有沒有(對她)停止打飯?這是可能的。那個時候我們的確都恨她。」

四是令人驚心動魄的雜訊:還是這位小分隊負責人在所寫的材料中說:「在化工學院,我們住三樓,二樓是鐵路醫院的小分隊,他們每天夜裏審訊對象時,每到夜深人靜,樓下打人的叫喊呻吟聲,整夜不絕。交涉之後,樓下每晚放高音喇叭,以掩蓋打人的聲音,但仍是雜訊震耳通宵達旦。」又說,「李寫這份材料(注:指被認定為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的交代材料),呂X(注:呂X為李香芝的同事、難友)發神經,大吵大鬧,又哭又笑,整個大樓都聽到。這種聲音,李香芝肯定要聽到的,對她的思想情緒可能有影響。」……

一個性格倔強的女性,被單獨關押了近兩年的時間,又遭受如此的虐待和迫害,她怎麼可能不被逼瘋了?

從李香芝寫的交代材料來看,早在1970年12月13日晚上,她就「頭很痛,臉也很痛,還有一股很難聞的氣味,感到樓上有一種儀器照自己的腦神經……一會兒就有一種聲音在對我講話,而我腦子裏的所有問題都閃現出來。在這種情況下,我用了一天一夜的時間,把所有問題都交代了。

「到鐵道醫學院以後,這個聲音經常檢查我的思想。但是,組織上和同志們仍然說我是「五•一六」。我想,南大怎麼有那麼多「五•一六」。會不會也有假的?為什麼我不是「五•一六」,還說我是「五•一六」?這個聲音對我講:他是中央派來的,說我查清你不是「五•一六」,但是你們領導不相信。我說,我還要寫材料,怎麼寫呀!他說:到時候我會告訴你寫什麼的。從這時起,我的神經根本不聽我的使喚,他叫哭就哭,叫笑就笑,還能叫我的器官都能動。

「在鐵醫搬到樓下以後,他說:我可以叫你見到丈夫,看到毛XX。我高興得不得了。XX打了我,說我是蘇修操縱的。當XX打我的時候,我又感到毛XX在對我講話,說XX是XX操縱的,他叫XXX打了XX同志……

「搬到這邊來以後(注:指遷移到化工學院),操縱我的人,又幫我學習毛XX著作,還幫助我寫筆記。一會兒說他是毛XX,一會兒說他是林副XX,一會兒說是江青同志,一會兒說是姚秀琪(注:李自己的丈夫)。

「在我學毛著的時候,我還和毛XX辯論。不同質的矛盾,用不同的方法去解決。我不是敵人,為什麼用對待敵人的辦法來整我?毛XX就講:這不是訓練你嗎?看你是不是經得起考驗。我說:考驗了這麼長的時間,還要考驗?我懷疑他不是毛XX,就和操縱我的人吵:你們為什麼把我打成「五•一六」,給我製造罪過?這個操縱我的人說:你怎麼不相信我呀!……

「他有時候和我開玩笑,開得無邊無際,叫我叫親爸爸毛澤東,還叫我做一些小孩予的動作,向毛XX撒嬌,叫我「我的好女兒小香」……」

總之,從這些交代材料,從李香芝在大寒天裏脫得只剩下內衣,在囚室通宵跳舞,從她無緣無故地大哭大笑這些表現來看,李香芝確實被逼得神經失常了。而在被極左路線迷了心竅的人來看,這些都不過是「李香芝裝瘋賣傻」;她病倒了不能起床,也不過是在使用「賴術」。於是,一個在令人看來荒唐到極點、當權者也愚蠢到極點的冤案,也就無可挽回地發生了。

瘋話竟成為施以極刑的證據



李香芝被逼瘋以後,尤其她幾次說到操縱她神經的人,自稱是毛XX,同她開玩笑開得無邊無際的時候,已經觸及當年的「高壓線」。但是,整她的人並沒有因此而懸崖勒馬,而是責令她繼續交代,促使她向高壓線上撞。當年的工宣隊負責人說:「當時我們的動機是:一要李承認是「五•一六」,二要李承認整了黑材料。這兩個問題承認了,就是反革命。我們不搞,就是右傾。」而所謂的「整了黑材料」,就是李香芝反對省歌舞團大跳交誼舞,特別是反對挑選漂亮的女演員去給中央首長陪舞,並且曾經起草了一份準備寄給毛澤東的意見書。他們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在這兩點上取得突破,以便把李香芝定為現行反革命分子。

這些人的心血果然沒有白費,在反對省歌舞團大跳交誼舞的問題上,小分隊死死抓住不放,逼迫李香芝反反復復地寫了十多份交代材料。1971年4月18日,在神經失常的情況下,李香芝果然寫出了一些瘋話。除寫了一位女演員在陪舞以後發生的一些虛幻故事以外,還說:「到鐵醫以後,操縱我的人污辱我……過了一天,他要我原諒他。到鐵醫樓下時,又來搞我,說這是毛XX。我真的感到是毛XX的樣子。我也支配不了自己。我聽毛XX對我講:小香,咱們是為黨工作,受污辱也沒有關係舶。並說這確實是工作需要。」

在寫出這些胡話的同時,李香芝還寫了懷疑這個人是毛XX的話,說「我又想他可能是個壞分子三我就罵他是壞蛋,是德國鬼子,美國鬼子。」並且說:「同志們,你們真的是不知道有人操縱我的神經嗎?真的認為我這樣反毛XX嗎?我相信你們是會幫助我找到這個操縱我的人的。」

然而,就是這樣的一些瘋話,成了李香芝被處以極刑的鐵證。

1971年8月2日,時任江蘇省委書記、省革委會第一副主任,從來沒有做過地方工作的一名軍隊幹部作出批示:「將李犯立即被(應為「逮」)捕,關起來,不准任何人提審。」

同年8月23日,這位元負責人又根據省委的討論作出批示:「同意政法組的意見(注:即處以極刑),望力級(應為「立即」)執行。」

這位元負責人身居高位,又是江蘇深挖「五•一六」的前臺總指揮。想不到他參加革命多年,不好好學習政治、文化,以至到位高權重時,還如此頭腦簡單,別字連篇。在極左路線統治時期,讓這樣的人去掌握生殺予奪之權,怎麼能不出成千上萬的冤假錯案?

1971年9月2日,即被奉為「副統帥」、「接班人」的林彪叛逃前的11天,李香芝未經任何審判程式,便倉促被拉到省京劇團禮堂參加了一個公判大會,即被綁赴刑場,執行槍決。連臨時被通知去參加這個公判大會的人,也為之愕然。

李香芝蒙冤被錯殺以後,她的丈夫、資深的人民空軍飛行員,時任南京空軍作戰處作戰參謀的姚秀琪,因受牽連被下放到南京微分電機廠當工人。她的兩個女兒也備受歧視,長女姚紅經多次申請也不能入團。姚秀琪不服,先後為愛妻蒙受不白之冤,多次向黨中央、向江蘇,省委寫信申訴,但在人妖顛倒的極左年代,誰也不敢翻案。直到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實行撥亂反正之後的1979年1月11日,江蘇省文化局黨組才作出了《關於李香芝案例的復查報告》,詳細敍述了李香芝參加革命後的一貫表現,證實了李被長期關押折磨以後「思維紊亂,神經不夠正常」;在「整個案卷中,無一份旁證材料,完全是憑本人口供定罪的」。認定李香芝案件是一個錯案冤案,應給予平反昭雪,恢復名譽,恢復黨籍,並做好善後工作。

同年2月12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也正式發文宣佈:「李香芝在深挖中無辜被長期隔離審查,在逼供信情況下,造成精神失常,思維紊亂,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不應負刑事責任。撤銷原判。」

斯人已逝,無限追思!李香芝只是當時萬千受害者中的一個,歷史也許不會記錄下她的名字,但這一頁歷史會因她的存在而變得沉重。人們應該從中汲取些什麼,來防止那個人妖顛倒的社會死灰復燃或者借屍還魂,這正是李香芝冤案對我們的昭示。

文章來源:《文史精華》2005年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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