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月29日訊】中國現有的政治體制屬於蘇式黨國體制。蘇式黨國體制是「主權在民」的憲政體制的山寨版,是古老專制體制的現代版。它借用了憲政體制的話語體系和制度外殼,因而具有貌似人民性的外表。讓我們來分析,這種體制是如何證明自身「人民性」的,而人民又是如何被它「代表」的。
一、黨國體制的政治公式:黨代表人民
自近代以來,作為一種歷史潮流,「君權神授」的觀念逐漸被「權力民授」的觀念取代。由於「權力來於人民」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因而像古代那樣用天授或神授來解釋權力的來源,或赤裸裸地宣稱趙家天下或朱家天下的做法已經行不通了。在「人民至上」的歷史氛圍下,直截了當地宣稱統治者至上,會顯得過於露骨,有違潮流而難以服眾。於是,即便是專制體制,為了迎合潮流,也會打出「人民」的旗號,聲稱其權力來於人民。
蘇式黨國體制就是如此。為了掩蓋其專制統治的實質,它需要有一種迂迴路線,將「人民至上」轉換為「黨至上」和「領袖至上」。在這一點上,蘇式黨國體制的發明家確實獨具匠心。他們借用現代政治觀念中「權力來於人民」的公式,加以改造,發明了一套政治公式,將之用在關於其權力合法性來源的解釋上,如:
• 人民是歷史發展的動力;
• 無產階級是人民中的先進階級;
• 黨是無產階級的先鋒隊;
• 階級是由政黨來領導的;
• 政黨是由領袖來領導的。
這套政治公式一環套一環,從人民到領袖,煞有介事地推論一番,無非就是要將「人民至上」 轉換為「黨至上」和「領袖至上」:人民離不開黨的領導,黨離不開領袖的領導,因此,人民離不開領袖的領導。或者:黨是人民的代表,黨的領袖代表黨,因此,黨的領袖代表人民。
蘇式黨國體制的發明家提出這套政治公式的真實用意,其實還更進一步,就是要將上述所謂的領導關係或代表關係暗示和偷換為等式關係:
領袖(的意志) = 黨(的意志) = 人民(的意志)
有了上述等式鏈,「人民至上」轉化成了「黨至上」 和「領袖至上」,於是:
• 領袖(或黨)的意志,就是被代表的人民的意志。
• 愛領袖(愛黨),就是愛人民。
• 反領袖(反黨),就是反人民。膽敢如此者,當然就要對之實行「人民專政」了。
• 領袖(或黨)壟斷權力,或將之交給「自己的孩子」,或指定某人接班,當然就等於是代表人民意志作出的選擇,也就等於是人民的選擇了。
通過這種迂迴的轉換,於是個人專制和一黨專制就以人民意志的面目出現了,一個具有專制內核的體制就身披「人民」的外衣而被合理化了。
儘管後來在蘇式黨國體制內部,關於究竟應當是領袖至上還是黨至上,存在爭議,但實質是一樣的。因為,無論是個人專制還是一黨專制,都是一種專制,都是以人民之名,行專制之實。
二、黨國體制的歷史證明法:人民的歷史選擇
儘管通過一套迂迴的、牽強的公式,蘇式黨國體制得以將人民意志與一黨專制和個人專制附會於一體,借助「人民至上」這一神祇,為一黨專制和個人專制背書,然而有一個問題是,如何證明黨國體制三段論中的關鍵陳述,即黨是人民的代表呢?
黨國體制的宣傳家們懂得事實證明的價值,他們聲稱,黨作為人民的代表以及黨的權力的合法性是被歷史事實證明了的,黨對國家的領導,是歷史選擇的結果,黨是在人民的擁護和支持下取得政權的。
反對派會說,你們在當時採用了不正當的手段,例如你們當年關於民主、自由的承諾雖然動聽,但僅僅只是用來矇騙人民的口頭宣言,根本就沒有打算兌現,因此人民在當時被你們欺騙了。從本質上來說,你們除了口頭表達之外,並沒有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你們這種通過矇騙手段而獲得的代表權是無效的。
儘管關於某黨在歷史上獲取權力的過程和方法的道德評估,在研究者們中會有爭議。但是說在歷史的某一階段上,當對立的兩派為國家政權相爭時,人民選擇了支持某一個黨,這也許是一個不能否認的歷史事實。其實,一個國家的人民,或者說一個民族,就如同一個人一樣,也是會犯錯誤,會被忽悠的。如當年德國人民被希特勒矇騙而支持了納粹黨,導致法西斯上台,帶來民族浩劫。像這種一個國家的人民被欺騙,而支持了錯誤的人上台,和選擇了一種錯誤體制而遭受磨難的情況,我們可以將之看成是一個民族的歷史劫難。
問題在於,縱使我們撇開那種關於通過矇騙手段而獲得的代表權是否有效的爭議,縱使我們承認人民的這種歷史選擇(無論對錯)的事實性,但人民是否可以再次選擇呢?是否人民在歷史的某一階段的選擇就是最後的、終極的選擇呢? 縱使一個黨可以自詡為人民的代表,但人民是否可以另外選擇他們的代表呢?顯然,這種歷史證明法至多只能證明一個政權在過去的合法性(且不論欺騙與否),但卻不能邏輯地證明它在現在和將來的合法性。
三、黨國體制的選舉制度:被指定的人民代表
那麼,如何證明黨的領導在現在和將來的合法性呢?或者,如何證明黨在現在和將來代表人民呢?為此,黨國體制借用了現代民主選舉方式。
蘇式黨國體製為了證明其權力來源於人民,離不開通過某種選舉程序來確認黨的領袖的權力合法性,即由人民代表以投票方式來選舉國家領導人。在這一點上,它與民主憲政體制並無不同。但是,蘇式黨國體制在民主制度上做了手腳,使之形同虛設。
蘇式黨國體制將本應由人民選舉產生的人民代表,偷換成由黨組織和黨的領袖指定(內定、協商)人民代表。於是,那些被指定者,名義上是人民代表,而實際上卻是黨的代表,成了黨和黨的領袖的附庸和表決籌碼。不難明白,由這些所謂的人民代表投票選舉國家領導人,也就等於是黨國體制的領袖通過指定一些人來投票選舉自己,即通過一種看似民主的投票程序來確認其權力的合法性:我是人民代表選出來的。
為了遮蓋這種指定代表制的非民主實質,蘇式黨國體制發明了精英錯位制,即從人民中指定一些非政治精英來填充國家表決機器。它將議會席位即人民代表的席位作為榮譽頭銜,授予給那些來自工農兵和其他行業中的工作勞模、戰鬥英雄、藝術家、歌星、影視明星、體育明星、作家、科研專家、青年、婦女、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人士等。通過這種制度化的錯位安排,來達到兩個目的:一方面證明其政權的人民性:瞧,我們是人民當家作主,我們的政權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我們的代表都是人民中的精英,他們都是各行各業的優秀人物;另一方面滿足黨和黨的領袖的願望:對於一群政治門外漢和有幸被黨指定的人來說,其行為不難預計,當然是投票給黨的領袖和黨組織所授意的人。
四、黨國體制的標籤法:言必稱人民
雖然,蘇式黨國體制的政治公式、歷史證明法和選舉制度在證明其政權的人民性上「功不可抹」,但是並非所有人都對理論教條、歷史考證和政治選舉感興趣。為了無所遺漏,消除社會洗腦的死角,黨國體制還有一個絕招,那就是使用標籤法。
蘇式黨國體制是一種言必稱人民的體制。作為一種標準的黨八股,它的一切官樣文章、講話、宣言、政策,無論其真實用意如何,都要「穿鞋」、「戴帽」,不厭其煩地以「人民利益」為修飾,開口閉口不離「人民」二字。
黨國體制的發明家看到了人性中的一個盲點或弱點,即人們往往將名稱當作事實,觀其名而不究其實。因而他們將一切東西都貼上「人民」的標籤,如「人民共和國」、「人民政府」、「人民領袖」、「人民救星」、「人民軍隊」、「人民法院」、「人民警察」、「人民民主」、「人民專政」、「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等等,甚至連鈔票都被稱為「人民幣」。其目的就是讓人們以為這些東西都是人民的,都是代表人民的。
其實,真正的人民政權,真正由人民選舉出來的政權,反而是沒有人民標籤的,倒是那種政治山寨品,因本無人民性,底氣不足,故而借助標籤法,混身貼滿「人民」標籤,以圖魚目混珠,冒充正牌。
這種以標籤代表事實的手法,通過打「人民」的牌子,通過冠以「人民」之名,而使人們想當然地以為它具有人民性的忽悠手法,長期以來也確實胡弄了相當多的人。那些被「人民領袖」的陽謀引誘而被打入另冊的知識精英,那些高呼「人民子弟兵不打人民」的口號而飲彈倒地的平示威者們,那些相信「人民政府」會主持公道而被非法拘禁和強制遣返的弱勢上訪人群,他們中的許多人可能至死都不明白,「人民領袖」、「人民政府」和「人民軍隊」怎麼會那樣對付他們。 他們的善良使他們以為,有名必有實,卻未曾想過名不副實的可能,未曾想過政治忽悠術的存在。
蘇式黨國體制確實是一種精巧的體制。它以理論證明、歷史證明和選舉證明這三種似是而非的證明方法來證明它的人民性和合法性,又以名不副實的標籤法來忽悠大眾。
作為「主權在民」的憲政體制的仿冒山寨品,蘇式黨國體制是古老的專制體制的現代版。它借用了憲政體制的話語體系和制度外殼,加以曲解和虛化,以貌似人民性的外表,掩蓋其專制制度的實質。不難理解,在與近代出現的憲政體制的競爭中,古老的專制體制要延續下去,不能不改頭換面,新瓶裝舊酒。
然而,不論手法如何高明,包裝如何巧妙,政治體制的競爭與市場商品的競爭其實沒有什麼兩樣,山寨產品儘管可以借光鮮的外表、煞有介事的論證、虛假的標籤、不實的廣告和巧妙的市場營銷手法混充一時,但終究會露出原形而被人識破,最終被淘汰出局,只是時間或遲或早而已。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