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市長擺脫訟案 保住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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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25日專電)多倫多市長福特(Rob Ford)被控違反利益衝突法遭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處免職,上訴法庭今天推翻這項判決,福特上訴成功,保住官職。

上訴法庭由3位資深法官主審,他們一致認為,高等法院引用的法條有誤,因此先前判決不能成立。

福特2009年擔任市議員時曾用市議會信箋為他個人的「福特足球慈善基金會」向民眾及商人募款,共募得3150加元(約新台幣9萬7650元)。市議會知情後做成決議,要求福特退還所籌款項,但遭福特拒絕。

2010年,福特當選市長後,此案又被提出討論,但一直沒有結果。去年2月,市議會在表決福特是否應退還募款時,福特身為當事人,非但不迴避,反而發言並參與投票。

此事經市民向高等法院告發,高等法院法官哈克蘭德(Charles Hackland)去年11月判他違反利益衝突法,應予免職。福特立刻向上訴法庭提請上訴。

上訴法庭今天的裁決書指出,根據多倫多市政法,市議會在處理利益衝突時,只有對當事人進行申誡或停薪的權力。就福特一案而言,市議會無權要求他退還募款。

因此,高等法院依據多倫多市議會要求福特退款一案做成的裁決,在法條引用上有誤,不能成立。

法律專家指出,多倫多市政府利益衝突法本身即不完備,有了福特一案後,立法人員今後應亡羊補牢,避免再發生類似的利益衝突事件。

福特今天表示,他以謙卑的態度接受上訴法庭的裁決。他並誓言,在餘下的2年任期內,將努力完成當初的競選承諾,並於2014年競選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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