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2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案,已認罪的胞兄黃文宙說,黃季敏常拿錢要他匯款,還有私帳不讓妻子知道。
法院今天傳喚黃文宙及廠商王經武、鍾素梅、消防署前科員羅財全、消防署資訊室通訊科前科長蔡木火等人。
黃文宙昨天說,當初協議提到「任何牽涉消防署的採購案,都要算黃季敏一份」,他今天又說,黃季敏常拿新台幣200萬元、300萬給他,要他幫忙匯款到新加坡,另外還有一本私帳,不想讓自己的太太知道。
黃文宙回憶無線電設備採購過程,代理商進行簡報後,黃季敏曾指示價格double(加倍)。至於被控海外買黃金洗錢部分,黃文宙幾乎沒意見。
法院下午未提訊黃季敏出庭,預計2月間將提訊;另外,黃季敏還涉及買官案等案件,預計部分案件近期將偵查終結。
黃季敏等人被控在辦理消防署民國91年到95年度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收受賄賂,收受新台幣1924萬元,被依貪污等罪嫌起訴,求處無期徒刑,檢方痛斥黃季敏涉嫌A走救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