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因不足 家醫制參與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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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20日訊】家庭醫師制專題2(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0日電)家庭醫師制上路逾10年,民團認為成效不彰應設退場制,醫界認為「誘因」不足。

家庭醫師制上路逾10年,診所參與率近24%,服務全國11%民眾,二代健保也以強化家庭責任醫師制為主。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家庭醫師整合計畫在每年都被檢討,不論從收案對象及參與率分析,家庭醫師計畫成效有限,基層醫療院所參與率低。

她說,對診所醫師而言,有加入與沒有加入所提供的服務沒有差,但是若參與計畫則需要增加不少行政程序,「很麻煩」。

滕西華說,有一些參與計畫的醫療群竟然在賣健康食品,健保局10年花100億元,建議健保局應審慎評估並訂出落日規定,幾年成效不彰時應有退場機制。

衛生署健保局主任秘書蔡淑鈴說,有無參與社區醫療家庭醫師的不同在於「責任」,沒有加入的醫師只有在患者約診的時間才有責任,而有加入的醫師是連患者沒約診看病的其他時間都有責任,兩者間具有長期關係。

蔡淑鈴說,普遍來說,國內的醫師不希望與患者建立長期關係,等到有病再看病就好,而家庭醫師制的精神是希望民眾得到「全人照護」,而非門診單次照護,因此參與醫療網的醫師需要提供24小時諮詢電話。

蔡淑鈴指出,全國有3/4診所醫師不希望有過多責任,然而病患的意願也沒有很積極,若病患有需要則醫師也會改變,由於病患沒有固定就醫習慣,需求市場直接影響供給市場,因此只有1/4醫師願意多扮演多一點的角色。

在給付的部分,健保局醫務管理組副組長林阿明表示,給付照顧社區醫療群內會員的醫師,個案管理費每年是新台幣250元,績效獎勵是550元。

衛生署前副署長、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醫師李龍騰表示,「沒有誘因」,有加入與沒有加入間的差別在於,有加入的診所反而多了更多的程序、需填寫一些評核表,建議應簡化程序。

他說,健保局擔心的是醫學中心沒有門診收入的反彈,健保及醫療資源集中在大醫院,診所占不到1/3,與美國和加拿大相反,從長遠目標考量,家醫制可提供民眾健康與生活品質,制度面應改革,要有魄力。

台北榮總家庭醫學部主任黃信彰表示,除民眾就醫習慣再教育外,衛生署也應落實分級醫療,及雙向轉診,小病診所看,醫學中心做急重症處理,讓呈倒三角形(醫學中心在上、診所在下)的醫療資源與使用率轉型成為正三角形,從「誘因」引導改革。

台北榮總新竹分院社區醫學部主任張震慶表示,美國家庭醫師制推的好是因為美國的幅員廣大,而且有強制的分級轉診制,若跳過家庭醫師到大醫院,則醫療費用是雙倍。

張震慶說,台灣就醫太便利,且沒有強制力因此執行效益有限,此外,也缺乏分級轉診制,不過家醫計畫是好的、是理想的,但需要的是醫師的熱心與改革,若沒有改革則再執行10年成果也是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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