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法立法 環團盼有民間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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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9日電)台灣濕地保護聯盟等環境保護團體今天說,濕地保護是世界趨勢,濕地法要周延立法,希望能摒棄開發思維,多聽取民間意見。

立法院現有行政院版濕地法草案、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版、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版與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邱文彥版濕地保育法草案,內政委員會上會期初審行政院版與林淑芬版草案,但未完成初審。

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委員、律師詹順貴說,爭議焦點主要在「濕地能否開發?」

他說,行政院版草案將重要濕地劃為「核心保育區」、「生態復育區」、「環境教育區」等5區,但除核心保育區及生態復育區禁止開發,其他區位還是可申請開發,環保團體無法接受。濕地水質與生態應一體,除漁民、農民傳統使用方式,其餘開發都應禁止。

前台灣濕地保護聯盟秘書長劉清榮說,政府應先擬定「濕地保育綱領」,確定保育政策後,保護濕地才會有一致性做法,且一般人很排斥私有地被劃為國際級或國家級濕地,認為會被管制,政府應多溝通,並擬定獎勵機制,以獎勵取代管制。

詹順貴與劉清榮都期盼趕快通過濕地保育相關立法,也建議政府摒棄開發思維,多聽取民間聲音。

不過,劉清榮說,濕地法可「先求有,再求好」;詹順貴則說,只要立法院願意討論,應力求周延立法,一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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